《日落旧金山》
第7节

作者: shangyangheza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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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谢谢您,亲爱的神父!”林秀珍一边说着,一边带着笑意看着身旁的李孝元。因为她知道,如果翻译成华语,“亲爱的”三个字足够李孝元别扭一个月的。唉!我这亲爱的丈夫,到底该怎样改变他的想法呢?林秀珍心想着。
  经过这次西洋婚礼后,李孝元也顺利成为了花旗国人。虽然他并不想加入花旗国籍,可如果不这样,辛辛苦苦赚来的家产就要拱手送人。李孝元和林秀珍没有注意到的是,参加这次婚礼的宾客中,有一位躲在角落里的人,正是他们夫妇的仇人康越。这个混血杂种这几年在金山没少做非法的事,好几次矿主之间的火并都有他的身影。结果,凭着挑拨离间和几次临阵倒戈,康越居然也积攒下一点财产,然后凭着自己长得跟花旗国人有几分像,就硬说自己父母死在大清国,长大成年后返回了花旗国。再加上他肯贿赂法官,最终居然也成了花旗国人。可在婚礼现场的他心中特别不爽,看着两个曾经被自己随意摆布的人,如今成了金山炙手可热的大人物,那种不爽已经让他彻底从刚刚获得花旗国际的喜悦中走出来。不过他倒是不急,早早离开了婚礼现场,准备以后找个合适的机会再送李孝元林秀珍夫妇一大惊喜。

  李孝元和林秀珍结婚后,到了1885年,他俩的第一个孩子降生。李孝元离家时虽然只有十五岁,但家中的辈分传承他还是记得很清楚的。他是“孝”字辈,而他的后代男丁是“忠”字辈,女儿的名字倒是可以自己起。于是,刚刚降生的大儿子就叫“李忠国”,自幼读圣贤书的李孝元,越是在异国他乡,就越是思念故国。又因为中华被称为“中国”,所以他就取了个谐音改“中国”为“忠国”。当然,他也是希望大儿子可以回到故国,忠于故国,名字里面还是带着忠君爱国的意思。

  “孝元,你真是冥顽不化啊!来花旗国这么久,还是想着花旗国那一套。”林秀珍躺在床上,有气无力地说道。
  “秀珍,再怎么说都不能忘本。虽然花旗国这边给女人的自由多,这个我不反对。但人不能忘本,阿锋以前也跟我说过想去纽约看看,可他是为了学花旗国的本事,想带着机器回到故国,让国家强大起来,不再被西洋人欺负。所以啊,这孩子从小必须知道自己是从哪里来的,更要知道自己长大了该到哪里去。”李孝元认真地说道。

  “好好好,你都对。我饿了,给我拿吃的来吧。”林秀珍无奈地摇着头说道。
  “好的,你等我啊。”李孝元说完就跑着去给林秀珍那吃的。虽然很多观念李孝元都在坚持圣贤书里的教导,但对林秀珍,他也是真的很疼,无论在大清国还是花旗国还是用英吉利在的欧罗巴,他都肯定算是好丈夫好男人。
  就这样,李忠国在他们夫妇二人的精心照料下,已经可以在家中的草坪上跑起来。而此时,一场暴风雨正在酝酿中。
  1884年的一天,突然来了几个丨警丨察,一位警长出示了当地法官的命令,李孝元被他们带走,说是以非法手段取得花旗国国籍。此生的李孝元因为只能说简单的英吉利语,所以无法与丨警丨察沟通。
  直到当天下午,在家带孩子的林秀珍才直到此事。于是,她赶紧开始找熟悉的律师去询问。但律师回来说,法官手里有确凿的证据证明李孝元没有资格成为花旗国人。原来,李孝元当初跟矿主解除雇佣关系的合约时,只拿到了一份,可因为他的合约是康越做的,当初做了两份,一份就在他手中。于是,他先是跟那个矿主串通,生命李孝元没有完成雇佣关系,当初属于私自掏出矿区的。因此,现在矿主要求李孝元回去履行曾经的义务,并赔偿自己的损失。更麻烦的是,李孝元是以矿业公司起家,那他还出于雇佣关系中开发的黄金,也就应该归矿主所有。这么一来,李孝元的大部分家产都要被判给那个矿主。

  这杂种康越就是钻了花旗国法律的漏洞,想借此机会彻底吃掉李孝元的产业。当然,林秀珍请的律师还是可以帮忙拖延一阵的,只是如果那份合约不拿回来,李孝元的产业还是很有可能被人吞掉。
  就这样,已经被关了半个月的李孝元还是出不来。林秀珍想尽办法也没有结果,于是,她只剩下一条路——去找混蛋康越谈判。而新的苦难,也是李孝元家族绵延一百多年的祸根就此埋下。
  日期:2020-08-10 04:57:25

  第四章 艰难活下去
  万般无奈下,林秀珍只好约康越见。这康越人虽然混蛋,但这些年也经营有道,加上时不时做些黑吃黑的事情,也早已买下了一个大别墅。
  当得知康越要自己去他家时,林秀珍非常挣扎。她很想把这个混蛋杂种一枪打死。可是,为了李孝元她不能这样做。
  “你还是乖乖来了,不错,算你识时务。”康越坐在沙发上,充满邪恶的双眼紧紧盯着林秀珍。
  “我来是为了救我丈夫,你到底要怎样才肯放过他。”林小姐强压心中的努力,尽量平静地说。
  “放了他?你们的公司那么大的产业,无论如何我是不会放弃的。”康越恶狠狠地说道。
  “那你叫我来谈什么?!”林秀珍气愤地说道。
  “当然是谈谈我们的事情啊!你看,反正李孝元肯定在这里待不下去了,早晚也被驱逐出去。倒不如我们再续前缘,共享荣华,如何?”康越无耻地说着。
  “你休想!”林秀珍说起立即起身,往门外走。
  “别走啊!既然来了,我还能让你跑了吗?!”康越一边说着,一边把林秀珍揽入怀中。

  “你这个混蛋!滚开!”林秀珍怒骂着,想奋力挣脱。
  可惜,林秀珍的气力无法抗衡康越,很快便把他拖到了二楼的卧室。
  半个小时候,康越哼着歌从卧室走出,林秀珍默默穿上衣服,强忍着泪水跑了出去。
  “李孝元他死定了!反正我们又做过了,你就不要想别的了,做我的太太不好吗?”康越看着林秀珍远去的背影,坏笑着说道。

  林秀珍上了马车后,对着座位上的一个瘦小身影说道:“拿到了吗?”
  “夫人,当然拿到了。”那个瘦小身影原来是一个十二岁的小男孩,他叫阿水,是林秀珍去年从一个矿上赎回来的孩子。这孩子原本在广州做扒手,不小心被人逮住,就拿去当猪仔卖了。因为身材瘦小加上年纪小,总被矿主打,正好林秀珍听说,觉得孩子可怜,就把他赎了回来。原本想等李孝元回大清国时,把这孩子带上送回去。正好这次被康越约来,林秀珍清楚自己难逃一劫,但只要这孩子找到那份合约,一切也就都值得了。

  林秀珍看着这份该死的合约,狠狠地捏成一团后,又一点一点撕掉。另一边的康越,似乎也突然感觉到哪里不对。之后,他从下午直到第二天凌晨,家里翻了好几遍,都没能找到那份可以让他发大财的合约。最终,他也只能安慰自己,好歹又睡了林秀珍一次。
  林秀珍因为处理地掉了要命的合约,第二天带着律师去找法官。 法官先是很强硬,但当矿主被叫来后,他也明白铁证不在了,只好采取拖延战术。不过,毕竟林秀珍请的律师声望极高,又明知对方没有了证据。于是,法官只好宣布李孝元的花旗国国籍有效,当天释放了李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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