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知道他的两条腿是主要的受灾场地,身上穿着衣服,手上时刻在动作,蚊子便叮着他赤裸不动的双腿进行猛攻,只要双腿不被蚊子咬,他就能专心地描画虫谱了!
这样一想着,陈文志便立马行动起来,他跑了两趟,把那两个大酒坛子搬到了自己的小房间,然后在晚上注满井水,把双腿伸进去试了试,哇,一片冰凉,他安心地伏案描写,半个小时后,发现,果然,蚊子不咬他的双腿了,而且因为坛子里注的是井水,井水清凉,还有提神醒脑解暑的功效!
从此后,陈文志便解除了蚊虫叮咬的困扰,更加努力地学习了。
甚至在某个秋夜,描画完所有的虫谱之下,他逮住一只秋蚊子,仔细地在烛光下端详它,发现秋蚊子其它长得怪好看的,长手长脚,细细的腰身,腿上是黑色的,但带着白色的花纹,三角形的嘴巴上有着长长的吸人血的针管,他心想,虫谱里根本没有蚊子,难道是因为它们吃人血,上不了台面吗?可是,它也是常见的虫类啊,木雕,雕的是万事万物,既然蚊子存在于这个世界,也应该录入虫谱,因此,陈文志微微一笑,将死去的秋蚊子放在一边,自己对着它画像,然后仿佛描写,他在心底暗暗发誓,有一天,如果他能为大家,可以编书了,那么,一定把这秋蚊子放下《雕虫谱》。
陈文志将双脚放入酒坛驱蚊,每晚学习到深夜的事情,梅师傅看在眼里,想这孩子不但有志气,而且很聪明!居然能想出这样的巧方子。
文志真是又勤奋又肯吃苦!其实如果他开口要蚊香,作师傅的虽然节俭了一辈子,但是也会给他的,但是他不开口,他怕老婆,真不敢拼死去偷拿,如今看到他利用双脚踩在大酒坛子里驱蚊,发现也挺好的,他告诉了妻子这件事,母老虎甚至突发异想,想着要不要全家也动员起来,不再买蚊香了,而是像文志这样,改用酒坛驱蚊,这样蚊香钱能省下来,她可以买更多的鸦片烟抽。
不过因为家里经常有客人来,残酷的现实让母老虎没法抠到那一步,毕竟她还是要面子的,因此,梅福才免了天天双脚站在酒坛子里做木雕的可怕灾难。
陈文志努力学习的同时,并没有忘记他新结交的朋友卢仙儿。每天晚上,在师父和师娘睡下后,他便偷偷溜到高墙根边,和他的小朋友聊几句。
两个人虽然见不着面,不知道彼此长得什么模样,但因为聪明的文志在院墙的下面掏出一个小洞,因此,两个人可以互通往来。
第三天,两个人刚碰头的时候,仙儿就在那边说道:“还给你。”
什么?
陈文志呆了呆,就看到那小洞内伸出一只又细又白的小手,那手指纤长细嫩,如同月光,那皮肤洁白细腻,仿佛霜雪,他睁着眼睛,看着那只手,他心里想着,天上的仙女的手,不过如此吧。
怪不得仙儿的名字叫仙儿,真是人如其名,仅凭这只手,就能想象到她有多美多可爱!
陈文志像木头似的,看着那只美丽的手出神。
“接着啊,我都累了。”那只美丽的小手摇了摇,陈文志才清醒过来,意识到自己发呆太久了,俊脸一红,抬头看去,发现她的手心里攥着他昨天送给她的毛巾,当时,他怕她坐在地上着凉,因此拿了自己的毛巾,让她垫着再坐。
没想到,她今天还给他了。
“怎么,你不垫着坐了吗,唉呀,不过是一块擦汗的毛巾,送给你好了。”其实不能送她的,因为住在师父家,他身边的每件物品都是师父家的,师娘又出奇地吝啬暴力,他一直都担心师娘发现毛巾失踪继而惩罚他。
但是男子汉哪能在自己喜欢的女孩面前丢了面子,因此,陈文志再次表示要把这块毛巾送给仙儿。
仙儿又晃了晃自己的手,对他说道:“你住在你师父家,这毛巾是你师父家的,要是被他们发现不太好,你放心吧,我受你启发,今天拿了自己的枕巾垫着坐了,不会着凉的。”
原来如此,仙儿真是冰雪聪明的女孩,还一心一意为他着想,真是让人感动。
陈文志心里掠过一阵暖流,红着脸说道:“那我拿回去了。”
“嗯,快接着。”
他鼓起勇气伸出手,以尽量不触碰到她手的前提下,拿到自己的汗巾。
白色的小手缩了回去。
“你先把汗巾还回去,然后再过来吧。”
“嗳!”陈文志答应一声,飞快地把汗巾送了回去,到无人的作坊中,他只来得及把汗巾胡乱地往角落一扔,又飞快地往约定的地方跑,他压根没有心思把汗巾放在平时搁置的地方,担心浪费了太多时间,不能和仙儿多呆。
对于现在的他来说,和仙儿在一起的时光,是他一天中最快乐最盼望的时光!
陈文志跑得上气不接下气,直到一屁股坐到了约定的围墙根,自己全身被杂草树木遮盖笼罩才放下心来。
这样就安全了,师父和师娘不会发现自己。
在伸手不见五指的黑夜里,他听到自己剧烈的心跳,“咚咚咚”如同擂鼓。
他有些脸红,担心仙儿也听到。
果然,围墙那边全来一阵“嘻嘻”的笑声。
陈文志的脸更红了,胸腔里仿佛有兔子要窜出来。
仙儿轻声问道:“干嘛跑那么快?”
“怕,怕师父,看,看见。”文志只觉得自己的脖子和肩膀也热辣辣起来。
其实被师父看见,因为他现在是他最得意的弟子,最多被责罚一通,他并不害怕,呃,跑得快的真正原因,是他想早点和她说话,但是真心话说出来,他害怕失去这个好朋友,毕竟人家是城里有钱的大小姐,而他是乡下失去父亲只能学木雕的穷小子,两个人的地位太不对等了,一个在天上,一个在地上,一个是云,一个是泥。
文志想到这些,内心莫名地有些难过。
“这个,送给你。”
什么?
陈文志愣神间,那只雪白的小手又从洞口探了出来,手里多了一个小碗,碗里面盛着香喷喷的红烧肉。
月光下,红烧肉泛着亮亮的油光。
文志看得呆了,眼睛睁得碟子大,口水如同河水一般,从嘴里涌出。
他都有多久没吃到肉啦?!家里穷,买不起肉吃,在师父家倒是看到过肉,师娘每餐都吃香喝辣,不是肉就是鱼,但是没师父的份,师父都没份,更没他这个徒弟的份。
不但没肉吃,就是吃咸菜,也不能吃饱,因为师娘说了,多吃一碗饭,要多做两个小时的活。
他已经很久不知道吃饱的滋味了。
除了很久之前,一个冬天吃过整头野猪,就再也没吃过肉,好像那头野猪肉,是他们家一生的肉,他们已经把毕生的分额都吃完了,余生再也吃不到肉了。
时间太久,陈文志都快忘记肉的味道了。
他静静地看着那碗亮汪汪的红烧肉,嘴里在疯狂地分泌口水。
仙儿的小手晃了晃,人在围墙那边说道:“唉呀,你师娘是出了名的小气,刻薄徒弟在我们城里都有名号的,吃吧,今天晚上做的,还热着,我一直叫厨娘放在火上煨着的呢,作为我答谢你汗巾的礼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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