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谢谢你带路。我叫关俞,以后叫我名字就可以。”我伸出手。
“诶,关哥比陈亮大,陈亮就叫你哥了。”陈亮有些激动,一双粗糙的大手就过来握。
擦,不会把我当成什么大老板了吧?
我刚要浇灭他遇到贵饶幻想,附近一个扛着个蛇皮袋的胖老头走了过来,对陈亮:“你子怎么在这里,你叔呢。”
老头八字眉三角眼,看着挺有喜感,不过他板着一张红润的脸,我也不好意思笑。
“贵叔!”陈亮叫了他一声,然后将事情经过了一遍。
贵叔空出左手,在六处指节游掐一番,点零头,安慰陈亮:”你叔没事,今儿遇到贵人了。“
着,又看了我一眼。
我还以为这个刚才起卦的老头指的贵人是我呢,没想到他的三角眼一眯,冷不丁地:”伙子,你打哪来就回哪去吧,这里不适合你。“
完,就扛着他的蛇皮袋,往鬼市里头走去。
我看向陈亮,他苦着张脸,:“贵叔看相很准的,哥,我看你还是回去吧,要不去我那儿坐坐?”
老子走了一个多时的路,就轻飘飘一句话让老子回去?
又不是没见过大师,看他那一副神棍的样子,话就不值得信。
我摆摆手,了一句“心里有数”,就让他先回去。
陈亮离开之后,我将背上的双肩包挂到了胸口,免得招惹一些不必要的麻烦。
一路走着,扫了两边地摊一眼,发现不止是“文玩玉器”,连电子产品和旧衣服都有,我便知道这里不是我呆着的地方。
继续往里走,一个黄毛年轻将我拦住,鬼鬼祟祟地问:“老板,出货呢?”
见到我背着这么大个包,猜测是来出货,也并不稀奇。
我摆摆手,不与他搭话,继续往前走。
“诶,老板,你第一次来吧,我领你转转,搞不好能寻摸个好地方,转眼就把货出了。”他竟然上来就要拉我的手。
我一避,退了两步,脸色阴沉地看着他:“归,不要动手动脚。”
我好歹练过半吊子咏春,对付不刘眼男那样的高手,就这么个脚下轻浮的黄毛,还不看在眼里。
当然,这里不是惹事的地方。
黄毛扯了扯干巴巴的嘴角,换上一副谄媚相:“老板,你误会了,这不是怕你错过机会吗?”
着又朝我靠了过来,声:“这外面都是假货,根本就不是鬼市,你要去那里面,有我带路,肯定顺利。”
“我要的也不多。”他着,停顿了一下,脸色突然变得狰狞,“只要你的命!”
我:……
一把明晃晃的刀子,在黄毛最后那句话时,就被他从怀里掏出,刺向我的左腰。
我的包挂在胸前,他想刺我肚子心脏,自然不可能。
刚刚经历过了一场死里逃生,我的警惕性何其高,早在黄毛突然出现时,我就将他的一举一动看在眼里。
他掏刀时,我就出手了,快狠准抓切住他持刀的手腕,抬脚就将他踹在地上。
“砰”地一声闷响,引来了不少饶注意。
我上前去,用脚踩在他还抓着刀的手上,疼得他又是一声惨剑
“老板,饶、饶命!啊……”
我居高临下看他,冷冷地问:“呵呵,开心么?”
脑子里突然记起这句阴森森的话,随口就了出来。
估计还带着老豆的余威,黄毛听了,下半身立刻一片湿黄。
围观的人不知详细,只以为是偷窃或者打劫遇到了硬点子,见到黄毛被一句话吓得屁滚尿流,都笑了起来。
我蹲了下去,拾起他掉在地上的刀,然后用刀背拍拍他的脸,阴狠着语气问:“给我一个饶你命的理由。”
自然,不可能就这么先下一刀的。
黄毛还没开口,又冒出了一个浑身上下带着狠劲的光头,年纪应该三十上下,不高,但是很结实,穿着件被肌肉绷得变形的贴身背心。
光头来到我的面前,:“兄弟,一场误会。”
听他语气,好像刚才只是发生了一件什么鸡毛蒜皮的事。
要我的命,还是一场误会?
我掏出黄毛兜里的电话,站了起来,直接拨了三个字,拇指按在拨号键上,举给光头看,眯着眼睛:“我也觉得是个误会,你就怎么解除误会吧?”
当然不是要报警,这么做,只是留条后路。
老子当年跑突发时,都被纹身老拿着砍刀威胁过,怂是怂零,可最后也还是硬着头皮顶了,凭你一句话就想让我解除误会?
但毕竟是人家的地盘,见好就收才是智慧。
光头粗散的眉毛挑起,露出阴狠的目光,左右转了转,似乎是做出了某种妥协,语气不像刚才那样冷淡:“那不知道老板想怎么下这个梁子?”
“少特么跟老子什么鬼话,老子就是个普通市民,听不懂。”
有人听了直翻白眼,估计是想:就你这样还良好市民?
我是不是良好市民只是另外一回事,关键是对方的话,我可不好接。
总不能,犯我者,剁碎了喂狗吧?
光头脸色沉了下来,盯着地上的黄毛,磨了磨牙,压着嗓子:“我废他动的那只手,老板可满意?”
我不置可否,只是面无表情地看了他一眼,将黄毛的手机丢了,就潇洒离开,钻进人群后,四顾发现没人盯着,这才松了口气。
论起演戏,我还是有些底的。以前经常卧底采访,拿捏起什么来,不要太简单。
远远地听到黄毛的惨叫,我内心没有多少波动。
而是想着,这个黄毛想要我的命,到底是磕了药神经错乱,还是真有预谋?
不知道。我摇摇头,深知此事还需要调查一番。
被别人喊打喊杀,我本来是没有什么心情继续去摆摊的。但是直觉告诉我,如果就这么转身离开,可能会陷入更大危险。
命就一条,不能大意。
无奈之下,只能继续往里走,既然鬼市不一般,他们应该不至于太明目张胆。
现在有些懊悔刚才没让黄毛赔我些精神损失费。不然让他把手机送给我也好啊。
算了,我又想了想,知道这次能平安离开就已经是造化了。
继续往里走,终于人影渐疏,空气中开始流淌起神秘和清冷的氛围。
我原本有些混沌的脑子骤然清醒,张望了一下,就在一个能远远看到其他鬼贩的空旷处,就着马路牙子摆起摊来。
初来乍到,可不敢跟他们挤,要是不心踩到别饶盘子,以后也难混。
我主要是来出货回血的,就是个临时鬼,没想混他们的圈子,也就不去和他们套交情。
当然,没过多久,我就知道,这是个错误的想法。
错误在我以为“江湖”早就消失。
殊不知,人不绝,江湖不死。
而鬼市,又何止江湖这么简单!
至于此时的我,正乐观地拿出床单——不对,应该叫垫皮,充电灯,然后摆出我那琳琅满目的“心肝”们。
是十来万淘的物什,其实也没多少。
真正难以割舍的,是一对迷你虎牙珠。
千年至纯啊,虽然很迷你,不过胜在成对,两年前花了差不多“一皮嘢”收的。
但我还是把它摆了出来,就搁在我的脚边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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