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梦中的好时光》
第28节

作者: 梦幻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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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方不方便呢?”
  两个人想了一阵子。
  “无论如何都想要名字的话,你适当给取一个好了。”
  另一个提议。
  “随你怎么叫。”
  两个人一唱一和,活像两个唱戏的一样,让我脑袋一阵头痛。
  “比如说?”
  我问。

  “左和右。”
  一个说。
  “横和竖。”
  另一个道。
  “上和下。”
  “表与里。”
  “东和西,南和北。”
  “进口与出口。”
  我也不甘落后,好歹加上一句。
  两个人相视而笑,一副满意的样子。

  凡事物大多如此,有进口必有出口:动物园,茶壶,电动吸尘器,商场,邮筒。
  当然也不尽然,比如捕鼠器。
  我在家里小过道上放过捕鼠器,饵料用得是火腿片,找遍房间,大凡能称为食物的也就这个最合适了,是从去年冬令大衣口袋里连同电影票根一起发现的。
  第二天早上,一只小鼠撞上机关,鼠的颜色就像原宿后街免税店里堆积的开司米羊毛衫,年龄还小,也就十五六岁,多愁善感的年纪,一小截口香糖掉在脚下。
  鼠是逮住了,可我不晓得如何处置,于是任凭夹子夹着鼠的后腿,不到晚上就死了,鼠这样子给我的教训:

  事物必须兼具进口与出口,此在别无选择。
  根据历史地域划分图看到,这里曾是一个流放地,好像是一个有关文人的流放地。
  就单说翻译家,他年轻的时候人生打发得还算蛮有滋味,那气氛从照片上的风貌中多少可以窥得出:
  头戴鸭舌帽,高高的鼻梁上架着一副黑色的边框眼镜,紧紧盯视照相机镜头往上一米左右的位置,下巴上有几根未刮去的长胡须,眼睛转个不停,想必是发现了什么。
  附近据说前几年还聚集着此类神神经经的文化人,差不多能形成一个文人怪异部落,整天就是吸血鬼,各种恶魔。
  关于流放地,在读一本洛克彼得的传记时多少看到一些。
  不知何故,里边的蟑螂和驯鹿至今仍然记得一清二楚,也罢,就谈谈驯鹿……

  洛克彼得趁着夜色偷走了驯鹿拉的雪橇,逃离流放地。
  冰封雪冻的白茫茫的荒野上,四头驯鹿奔跑不止,它们呼出的气变成了白团,蹄子掀起雪窝。
  当跑过流放森林的时候,驯鹿们都累倒了,再未爬起,洛克彼得抱起驯鹿,泪流不止地对天发誓:
  我一定给这个国家带来正义带来理想带来和平。
  当然书中的流放地并非我说得这个流放地。
  后来那座森林被改为平地,又成了一个广场,广场附近又出现了一座小镇,名叫驯鹿镇。

  在驯鹿广场上至今仍矗立着四头驯鹿的铜像。
  一头头向东。
  一头头向北。
  一头头向西。
  一头头向南。
  象征着这个伟大的一刻,洛克彼得也成了传说中的人物。
  再回头说一下文人部落。
  他们避开森林附近的平地,专门把居住地放在了半山腰,而且房舍建筑风格各异。

  每座房子都大得异乎寻常,杂木林、池塘、小山包就依照原样留在院子里,有的人家庭院内甚至有小溪淙淙流淌,河里游动着原声小鱼。
  每天早晨他们被斑鸠的鸣声给吵醒,咔嚓咔嚓踩着山毛榉树籽巡视院落,不时停下来仰视树叶间泻落的阳光。
  文人大多尊重自然,喜欢保留原样,顺其自然,这样的风格,可能就和文人统一的思想有关。
  从某个方面来说,这里可以称之为“文人天堂”。
  我喝了一口水,继续讲,可是双胞胎姐妹耐心用完了,而且两个人都是同时用完的,同时回了房间。
  “喂,东和西,你们咖啡还没喝完呢!”
  我笑着说到,她们也没理我。
  我自己喝完了剩下的咖啡。
  我找出弹子球,准备重新去制作新的弹子球。

  实际上,弹子球在某一时期带上了某种巫术色彩。
  从总统家的铜猫,管家捡了意外掉落的蓝宝石做的猫眼睛,看上去和普通弹子球也没什么区别。
  只是需要验证才可以,这是稀有的蓝宝石,一旦丢失就会是不小的损失,况且总统本人经常不在家。
  那年短暂的夏天如被九月初不稳定的气流吞噬一般消失以后,我的心便留在夏日若有若无的余韵中。
  旧T恤、乞丐牛仔裤,沙滩拖鞋——便是以这副一如往日的打扮出入爆米花酒吧,坐在吧台前和调酒师没完没了地喝着有些凉过头的啤酒。
  我开始了吸烟,是身边人的影响,每隔十分钟看一次表。

  不久一个满头蓬松的头发的人进来了,他四处张望,像是在寻找什么东西。
  最后,他朝着我们这里来,坐在椅子上,要了一杯葡萄酒,加了三块冰,加了一块冰糖。
  “喂,要不要猫眼,上好的货色。”
  隔了一整杯葡萄酒以后,他对我们两个说到。
  “哦,什么上好货色?”
  调酒师对于在酒吧这样的交易已经见怪不怪了,自然懂得里面的规矩。
  “蓝宝石猫眼。”
  拿出来的那一刻,在眼前确实是猛烈的蓝光一闪,这是真的蓝宝石,而且是比较稀有的那种。
  “这不就是一个普通的弹子球嘛!还猫眼…”
  我故意说到。
  “去去,这是我弟,他什么都不懂,这确实是上好的猫眼,您打算要什么价格。”
  调酒师也是酒吧老板,爽快说到。

  “一根黄金。”
  男人也直接说到。
  “好,给你…”
  一块布里,正好是一块金光闪闪的黄金,来人看了一下,放进自己的怀里高兴得快速离去。
  对于我来说,时间就好像在哪里被一下子切段了,何以至此,我自己也弄不明白,甚至哪里断的都找不到。

  那段时间就是这样过来的,不知其然不知其所以然,就像完全被封在鼓里,在声音的激烈振动中,我左右彷徨,在彷徨中,我找定自我。
  在秋日幽幽的昏暗中往来彷徨,我离开酒吧,穿过草地,跨过河流,推开若干扇门,不知该去往什么地方。
  如同面临大海的河流,有气无力,孤孤单单,感觉上似乎哪里有恶风吹来,将原本包裹我的温情脉脉的空气一股脑儿吹去了宇宙深处。
  一个季节开门离去,另一个季节从另外一个口进来,有进口有出口才让人放心,不必急着慌慌张张地打开那扇门。
  有句话忘说了,然而那里一个人也没有,关门,房间里另外一个季节已然在椅子上坐下,擦火柴点燃香烟。
  他开口道,如果有话忘说了,我来听好了,碰巧也可能把话带过去,不不,可以了,人们说,这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唯独风声涌满了四周,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只是一个季节的逝去而已。
  蓬松头发来客一走,外面滴滴答答下起了雨,酒吧几个人也都赶回家去,只剩下我一个人。
  “这东西送给你吧!”
  酒吧老板说到,头也不回去了酒柜那里,这值一根金条的东西,这么贵重说送人就送人了吗?
  我不相信,可是酒吧老板确确实实放进了我的手心里,就是这个蓝色的弹子球,应该叫蓝宝石猫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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