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中时期是一个人从懵懂走向成熟的关键阶段,对于像林峰和凤舞这些乡村娃来说,这一阶段可能来得就更早,俗话说:“穷人的孩子早当家!”他们不会再像小孩子那么任性胡为了,已经学会了隐忍,知道了责任。
一个人从不愿意承担责任、履行义务,走向了知道并且接收自己必须承担的现实,这对谁来讲都是一个折磨和蜕变,也许所谓的长大就是知道自己要耐着性子、含着眼泪,去做许多不愿意去做的事情。
可凤舞要屈从父亲的压力吗,难道放弃自我,委屈服从去嫁给不喜欢的人,就是长大和成熟吗?她不恳、不愿、更不甘!
与林峰相比,凤舞无疑承受着更多的煎熬,不仅要顶住家里的压力,继续学习、考上大学,还要背着家里继续和林峰的恋情,而今天又无端地来了一个倾慕自己的追求者,这让她无比的烦恼,她多么希望林峰此时能出现啊,给予她信心和勇气。
这节课在凤舞的恍惚中过去,下课铃响起,凤舞拿上东西和靳小红走向食堂,这时远远的,一个身影闪进了视野,她的心突然跳快了几拍,是林峰站在食堂门口,身上白色的衬衣已经洗得发黄了,蓝色裤子的膝盖处被顶出个大包,但这些都掩盖不住他挺拔的身姿和自信的风采。
凤舞眼中已噙满泪水,旁边的靳小红发现凤舞不走了,回头问她怎么了,凤舞忙低下头抹着眼睛说迷眼了。
靳小红是个神经大条的人,对于这些细节她根本没在意,但当她走近食堂看见林峰后,就转过头冲凤舞一笑,“我不打扰你们了!”说着,进了食堂。作为凤舞的闺蜜,即便再粗线条,也能感觉到两个人非同一般的关系。今天,看见已经毕业的林峰在食堂等凤舞,她这个电灯泡就得赶紧离开了。
凤舞站在原地心潮起伏,泪水已经控制不住地夺眶而出,顺着脸颊滑落在衬衣上,一滴两滴…,这个被烦恼紧紧缠绕的女孩,是多么想对心爱的人一诉情肠啊,虽然这些烦恼都是眼前这个人带来的,但当这个人出现时,她却没有埋怨,仿佛在她的面前展开了一片晴朗天,一股股爱情的甜蜜又涌满了心头,内心的委屈似乎已经不重要,千言万语也不消地说了。
林峰走上前去,轻轻地拭去凤舞的泪珠,他的心里很痛,心爱的女孩伤心,他却不能为她解忧,他很自责、很愧疚,“凤舞,对不起!我…”,凤舞此时已经扑进了他的怀抱,轻声地抽噎起来。
周围还有很多路过的师生,他俩的举动已成功地吸引了关注,很多人惊呼出来,在这个落后而偏僻的小镇上,大庭广众下男女拥抱是非常出格的,有些男同学已经发出了刺耳的口哨声。
林峰马上扶住凤舞的肩头,“咱们走!”他可不想给凤舞惹什么麻烦,凤舞还要在学校待一年、还要考大学,于是拉着凤舞快步向校外走去。
此时,在不远处的柳树下,一名男同学正把拳头从树干处移开,手指关节处的皮肤已经破了,渗出丝丝血液。
这人便是厉之文,刚才尾随着凤舞和靳小红出了教室,就见到凤舞和林峰相遇的一幕,他的心里也很痛,嫉妒、不甘、愤恨,自己喜欢的人竟然向别人投怀送抱,他怎么能容忍得了呢?凤舞是自己的,能够拥她入怀的,也只能是自己。
那个男人很眼熟,好像是上一届的学生,只是不知道姓名,穿得破衣烂衫的,一看应该是个穷光蛋,凤舞怎么会喜欢这种人呢?她那么可爱、漂亮,应该是喜欢我的呀,自己学习好、家庭条件也好,我们才是郎才女貌,天作之和啊!
只要她和自己好,我就能给她安排一个清闲又舒服的工作,自己家有钱,伯父当着高官,这么好的条件你打着灯笼去哪找!
很多女孩都抢着和自己好呢,比如那个方欣,虽然长相不及凤舞,但身材好的不得了,前凸后翘,搔首弄姿,谁见了都会把持不住,但我都没把她当回事。
我喜欢你,而你却投入了一个穷光蛋的怀抱,你难道感觉不到我喜欢你吗?只有我才能让你过好日子,你是我的,我一定要把你抢过来!
厉之文,人如其名,文质彬彬,眉眼鼻口小巧秀气,鼻梁上架着一副金丝边的变色眼镜,个头比林峰要矮上一些,身材偏瘦,手指细长,似乎是有知识、有教养的样子。
他总是喜欢穿着白色的衬衣,衬衣上的折痕清楚地告诉旁人,衬衣是新的,衣领总是竖立着,洁白而有型,领口内侧的边缘处没有一丝污垢。
在这个小镇上,他这样的穿着绝对是鹤立鸡群、引入注目了,旁人都会说这个小伙真帅,有教养,家里一定很有钱吧,这样的夸奖让他极为受用,他自己也很是骄傲。
他从小就生活在镇子上,父母拥有一个不大不小的饭馆和一个土产门市部,家里住着楼房,条件优厚,林峰买不起的录音机,他就有两台,还有许多当时不多见的流行歌曲磁带。
每当他把录音机拿到班上放流行歌曲时,总能让那些没见过市面的穷学生们羡慕不已。男同学们总是聚集在周围溜须拍马,指望着能跟着他见些市面,获得些好处;而女同学们则会时不时地抛着媚眼,往他身边凑,俨然已经把他当成了理想的“高枝”。
这一切都让他感觉良好,按理说,他应该成为那种口空一切、骄横跋扈、肆意妄为的人,可他内心却极其胆小和怯懦,这可能是基因的作用,也可能和他那严厉的伯父有关系吧。
总之,即便是拥有着让人羡慕的条件,也没有给他带来多少信心,遇事也总是要权衡半天,躲在变色镜后面的眼神里,总是透露着阴郁和狡黠,让人琢磨不透。
而林峰就要阳光一些,明亮而清澈的眼睛,时刻寻找着生活中的契机,从他的眼中透露出来的,也往往是不甘平凡的执着。
当然,从穿着上来看,林峰就相形见绌了,衬衣的领子总是皱巴巴地趴在肩头,毕竟是旧衣裳嘛,没有所谓的干洗熨烫条件,用手揉搓和木槌敲打洗出来的衣服,难免会破坏衬衣的挺阔有型,而用肥皂洗衣又给这白色衬衣增添了些片片的浅黄。
“你在这呢!我找了你半天!”厉之文被迫跳出了思考,回过头看去,却是方欣站在身后。这个人像只丰满的绵羊,时刻跟在他屁股后头。
厉之文不太喜欢这样主动的女孩,虽然对他是百依百顺,但明显是另有所图,如果哪一天自己变成个穷光蛋,这只“绵羊”会不会毫不犹豫地咬了自己,然后扬长而去呢?
方欣是跟着厉之文来的,食堂前面的一幕她也看到了,她的内心深处当然是无比畅快的,刚才还是情敌呢,一转眼就没有了威胁。
这个时候,她希望厉之文能够认清现实而知难而退,放弃追求许凤舞,而接受自己。她不会去想凤舞为什么喜欢那个穷小子,她也想不通,那跟她没关系,但这事的结果对她有利,她要把握好这个时机,紧紧地把厉之文抓在手里。
“我们吃饭去吧,一会儿就没饭了!”方欣上前拉住厉之文的手,“哎呀,你的手怎么破了,是摔倒了吗?”方欣的演技绝对算一流,“我宿舍有药,走走,我给你包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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