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暖的青春》
第9节

作者: 林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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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位同事背景可不得了。
  她是我们镇新上任镇长的夫人。
  镇长夫人说自己身体不好,上夜班有困难,我妈就主动提出帮忙。
  所以这半个月,我妈忙的不可开交。

  我看她挺高兴。
  要不是今天我四舅来刺激了一下她的神经,估计她应该不会对我动手。
  镇长的儿子,林轲,也在半个月前转来我们班。
  他长的很白,瘦高瘦高的。
  人很腼腆,说话声音有些小。我觉得稍微汉子一点的女生都比他更像男生。
  因为他的到来,整个年级突然沸腾了。
  更准确的说,整个年级的绝大多数女生突然沸腾了。
  这其中,不包括我。
  我并不是标榜自己有多么的与众不同。
  而是我真的无感。
  林轲刚到班里没几天,就有好几个女生给他写情书。
  那些暗恋他不敢表白的女生,更是不在少数。
  老师们对他似乎也很客气很照顾。
  是的,似乎。
  镇长的儿子,就这么有魅力?
  那时少不经事的我,哪里能体会这个社会的现实?
  或者那也是好事,单纯的年代,还是应该尽量单纯的活着。
  篮球赛罗杰报了名。
  得知这一消息的时候,我有些诧异。看来我对他的了解,还是停留在表面。
  我一直以为,他只喜欢足球。
  原来篮球,也是他的爱好。
  我们最近似乎有些彼此疏远。
  虽然好像,我们也没有亲近过。

  从流鼻血事件以后,我开始刻意的躲避他。
  坚决不多说一句不必要的话。
  经过我的反思,我意识到我和他,通俗一点讲就是瘌蛤蟆想吃天鹅肉。
  他是天上那美丽的天鹅,我是地上那挫挫的瘌蛤蟆。
  第二天上完早自习,我去了趟楼下的小花园。
  自从前几天我在花坛里面发现三叶草之后,我一有时间就会去那里。
  我渴望找到一片四叶草。
  那时对于四叶草的迷恋,来自于我看过的一部电影。

  好像是一部日本影片。
  具体剧情已经模糊不堪。只记得当时自己看影片时,哭的稀里哗啦。
  并且第一次知道,四叶草的寓意:希望、信心、爱情、幸运。
  为了找寻四叶草,我弯着腰,眼睛都不敢眨一下。

  不过结果却显而易见,找了半天,满眼全是三叶草。
  我没有气馁,我想,我的四叶草此时可能还埋在土里,等过一段时间,过一段时间它就会长出来。
  然后挥动着它的小手,冲我微笑道:
  “你好呀,朋友。”
  咳咳。
  我寻找四叶草的时候,来了好几个女生,她们咋咋呼呼的,也在寻找四叶草。
  不过她们只找了一小会儿就离开了。

  看来那部影片,对我们的影响很大。
  可能女生就是这样,对于浪漫的事情,从来无法抗拒。
  课间休息时间很短,感觉快上课了,我只能依依不舍的告别花坛。
  有时间,有时间我还会再来。
  你们这些三叶草都给我长好了!
  “喂,同学。”
  上楼的时候,一班的一位女生叫住我。
  我们那个年级,总共只有四个班,所以虽然叫不出同学的名字,但他是哪个班的,基本还是有印象。
  女生递给我一封信。
  “帮忙给你们班的林轲,行吗?”
  我有点犹豫。
  我心想:“干嘛不自己亲自去给他呢?”
  如果是我,我就直接给了,根本不会拜托其他人。
  “行吗?”
  她看我没有回应,又小心翼翼的问了一句。

  我看着她的眼睛,她有些害羞,又充满了期待。
  “我……”
  就在这个时候,上课铃响了。
  “好吧。”
  我答应了她的请求,来不及思考更多。
  只是帮忙传封信而已,又不是什么大事。
  “谢谢。”

  伴着上课铃声,我冲进了教室。
  同学们已经整整齐齐的坐在座位上。
  我直奔林轲而去。
  “给!”
  我匆匆把信丢给他,赶紧回了座位。
  “哦~”

  见到我丢信的同学,忽然间集体起哄。
  你们瞎激动什么呀?
  信又不是本姑娘写的!
  但我没有解释。
  我不擅长解释。我一直相信,清者自清。
  我果然,还是太天真了一些。

  这堂课是生物课。
  生物老师进教室的时候,大家还在为我丢信的事情激动不已。
  我真的很无语。
  一封信而已,至于么?
  “同学们静一静!静一静!”生物老师扯着嗓子,敲着讲桌。

  很汗颜,我已经不记得他的名字。
  初中毕业照后面写着每一个人的名字,可是照片没有在我身边。
  所以……
  不过他与众不同的动作以及音调,我还是有印象。
  他的声音有点尖,而且他总喜欢翘他的右手小拇指。
  他是个很温柔的人,就算是发火,也是那么的温柔。
  “什么事情这么兴奋呀?”他又习惯性的翘起了他的右手小拇指。

  “没什么,没什么。”
  班里的几个男生一边解释,一边笑的前仰后翻。
  “好啦,好啦,既然没有什么事,大家就把课本拿出来,开始上课!”
  中午回家吃饭的路上。
  “洛敏!”

  王莎莎叫住我。
  我和王莎莎小学的时候是死党。
  她们家也住粮站。
  她个子高挑,皮肤白皙,性格温柔,长的甜美,成绩优秀。
  是老师心目中的好学生,家长眼里的好孩子。
  回想起来,以我平庸的资质能成为她的死党,绝对是我的幸运。
  本来我们的感情不错,小学快毕业的时候,因为我要到县城上初中,事情比较多,我和她慢慢的就疏远了。
  不得不承认,我们疏远,主要原因在我,因为我想着要去县城了,开始骄傲,开始浮躁。
  开始自以为是的独来独往。
  以至于我和王莎莎,慢慢没有了联系。
  当我回到镇上上学时,又是以大家唾弃的小偷身份,所以,我和她,基本没有再有交集。

  事实上,我来到这个班,没有交到一个朋友。
  并且错失了以前的朋友。
  没有女生愿意跟我走在一起。
  我理解大家的心情,换作是我,让我跟一个有不良背景的同学相处,我也会排斥。

  因此王莎莎主动叫我的时候,我很惊讶。
  “嘿,怎么啦?”我面带笑容。
  阳光般灿烂的笑容。
  生活虐我千万遍,我待生活如初恋。
  不管我有过多么可怕的经历,我在外人面前,从来都是健康乐观。
  或许是我笑的太过灿烂,我看到王莎莎眼神里闪过一丝惊讶。
  但她很快就调整过来。
  “给林轲的信真的是你写的吗?”她问。
  呃……
  没有想到,我这位曾经的朋友,也对这件事情这么好奇。
  我来这个班大半个学期了,她没有主动跟我讲过一句话,今天为了八卦林轲的事情,愣是在众目睽睽之下叫住了我。
  要不要解释呢?
  有什么好解释的呢?
  于是我只笑了笑,没有正面回答。
  “莎莎,走啦!”王莎莎的朋友挥手招呼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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