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妄书:源自真实警察日志的奇诡迷案,凝聚30年铁血警魂的硬核往事》
第13节

作者: 向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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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辛叔叔凝视着小杰,思绪在屋顶盘旋。厢房里异常安静,辛叔叔宽阔的额头有亮晶晶的汗。他用手掌从左往右抹了汗,甩了一下补了个微笑,恢复了辛叔叔的老样子说:“小杰,莫怕,我们是专门抓坏人的,你要是想起什么来,可以跟你爸爸说,他知道我的电话。”

  从厢房回到堂屋里,父亲还坐着抽烟,他起身微笑,拍着辛叔叔的肩,不知是什么意思。辛叔叔直点头,说:“不早了,我们该回去了。”
  他们走时,小杰走到门口望着他们骑车的背影,月光下车钢圈闪着碎银。
  父亲表情严肃望着门外,催小杰进屋里,然后拴上门连忙问:“你都是按照跟我之前说的那样说的?”
  “嗯!”
  “你肯定没有看错吧?”
  “没有!我亲眼看见的。”小杰撅起嘴。
  父亲摸了小杰的头说:“辛叔叔趁晚上来,就是不想让人知道你提供了线索,你太小,怕有人报复。你不要跟任何人说是你看见的,人命关天的事情,如果不是你辛叔叔办案,我都不会告诉他!”
  小杰一脸茫然,父亲说:“你睡去吧。”
  日期:2021-12-14 15:27:47
  十、人之初

  公审公判的时候,李明杰跟着去看了。张德才剃了光头,也没有胡子,跟原来判若两人,李明杰都不相信那真的是唱《成吉思汗》的那个人。张德才被执行死刑后,历时3年的严打结束了。
  辛叔在隔壁房间咳嗽起来,像喉咙里卡着一只青蛙,一阵比一阵急。
  李明杰还是睡不着,侧身听了一会儿咳嗽,辛叔稳定了,他继续翻来覆去。
  小时候他喜欢辛叔叔到家里来,最好穿着制服来,他觉得那样特别安全。辛叔叔浓眉大眼,双眼皮明显,目光柔软,大手摸他的头带着温热。
  辛叔叔很少带枪,有一次带着枪来了,吃饭的时候把枪套摘下来放到条案上。他围着枪套左右看,只看见了黑胶枪柄。辛叔叔和父亲在喝酒,看见他好奇,把枪套够在手里拎着带子说:“小杰,你试试。”
  小杰拎起来,比木枪沉多了。
  辛叔叔说:“小杰,长大了也当丨警丨察哈!”
  他记得长大的那天,就是非常具体的一天,那天他和父亲去辛叔家,就是现在这个楼,那时辛叔叔家在四层,是西辛店最好的楼,镇里的头头脑脑都住这个院里。

  在客厅里,父亲和辛叔一人坐一个沙发,他坐旁边椅子上。
  “小杰准备报考警校,他想当丨警丨察!”父亲说。
  辛叔望了一眼他,目光如炬,他有点大男孩的羞怯,碰了一下眼神就转到一边。
  辛叔手里握着一个塑线勾织瓶套的罐头瓶——那时流行的水杯,他拧开瓶盖喝了一口水,把茶叶末从嘴里抽出来才说:“你为什么想当丨警丨察?”
  他没想到辛叔突然问了这么个问题,这个还用问吗!他以为辛叔会热情地拍着他的肩,鼓励他好好学习考上警校,以后做一名光荣的人民丨警丨察。
  他想说当丨警丨察的理由是辛叔叔是他崇拜的偶像,觉得当丨警丨察好威风。他也想说小时候那次帮辛叔破杀人案,让他觉得自己有一种良好的直觉,见到坏人就竖起了耳朵。他还想说自己喜欢抓坏人。他喜欢枪,但那不是当丨警丨察的理由。
  “我想为民除害!”他想说的都没说,他觉得这句成熟。
  “你知道为民除害是什么意思吗?”

  他心里知道是什么意思,但一下子没有组织好语言。
  辛叔望着结结巴巴的他,郑重地点了点头,目光又恢复了家常,扭头还对父亲说:“时间过得真快,小杰一下子就长大了,他有理想就让他实现吧。”
  后来他没考好,进警校差2分。母亲要父亲去托人,那么多战友,总有个线可以串到公丨安丨系统,塞点钱可能这警校就上了。
  父亲非常生气。严格说,从前线回来后父亲变了一个人,走路都怕踩了蚂蚁。父亲从未真正生过气,他只见过父亲生过一次气就是这一次。父亲生气后说的那句话他还记得:你以为你这是去当木匠学徒?这是去考警校!当丨警丨察!如果花钱托人就办了,那我宁可不让小杰去警校!
  小杰还是去了警校,事情还是辛叔知道后想办法搞成的。辛叔找了一圈人,除了疏通关系,还提了小杰是战斗英雄之后,短跑获得县一等奖,小时候帮忙他破过大案等等,一些很难说起了多大作用的理由,最关键的一条是辛叔叔在一个姓杨的战友单位找了一个委培名额,他就是后来的杨局长杨忠平。
  李明杰靠在床头,翻到日记本里一篇“五星级”日记,他仿佛看见了辛叔当丨警丨察的第一天,也想起了自己当丨警丨察的第一天,这两个第一天之间似乎只隔了一天,或许只有一个小时。
  ✰✰✰✰✰4月21日
  这件事情我总记得。我退伍了,落实在派出所上班。那天我远远看见一个女孩,她不紧不慢走到桥中间,对着一个三四岁的男孩屁股上就是一脚。男孩在空中翻转了两下落入水中。
  我跳下去救人,没有在水中找到那个小男孩,那个小伢就这样没了。
  我当时还穿着军装,只是摘了帽徽领章。一个月前我还是个军人,告别了许多再也不会醒来的战友,从云南回来。看了太多,对死是什么我一点儿也不含糊,那些死都是清清白白,为国捐躯,小孩无缘无故的死让我震动。
  蓬头的女孩没有跑,她站在桥上看了打捞的整个过程。她不伤心,也不懊悔,只是站在那里看。

  我实在憋不住,恼着脸,盯住她的眼睛,黑杏仁一样的瞳孔。
  我问:“你为什么要踢他下水?”
  她沙哑着说:“我一直就想他死,从他生出来我就想掐死他!”
  她大概有十四五岁,穿着白的确良衬衣,已经开始发育。我问不下去了。
  她的父母来了,她坐在岸边一言不发,看父亲在水里像鱼鹰一样翻进翻出摸儿子,母亲坐在草坡上捶胸顿足。
  我问她多大了,她说十五。她翻着眼白看我。我想她不是被魔鬼缠身,就是要赶着下地狱。我看清了眼前的事实,我要带她走,她已经到了违法必究的年龄。我当时就这样想的。
  这是我去西辛店派出所报道的路上发生的事情,我虽然还没有穿上警服,但我已经看见了这件事,就不能假装没有看见,就不能不管。
  可是麻烦来了,我没有想到这是一家人的事情。我要带这个女孩去派出所,她的父亲拦住了我。我说我是丨警丨察,你的女儿犯了法。这个黑瘦但并不弱的男人挡在了我前面,他拿着一把明晃晃的镰刀,严肃地对我说:“这是我家里的事情,你不要管。”

  我想我没法不管,虽然没有换上警服,可我还穿着一身军服。我们这一代人就是这样的,角色一点儿也不含糊,我向他说,也侧身看了看围观的人,我是在向大家说:“这个女孩故意杀人,把弟弟踢进水里淹死了,我带她去派出所,谁拦也是犯法。”
  人群里有个精壮的小伙子皱着眉头说:“她不知者不为罪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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