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罪妄书:源自真实警察日志的奇诡迷案,凝聚30年铁血警魂的硬核往事》
第14节

作者: 向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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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父亲很快就抓住了这句话,他就举着镰刀挡在我面前,反复说“不知者不为罪”,好像这句话可以免罪。
  光靠嘴巴解决不了问题,我冷不丁出手握住了这个父亲拿镰刀的手腕,一个拧掰,镰刀掉在地上,我捡起来扔到了稻田里。再翻腕,把黑瘦男子放倒在地,然后牵起女孩的手往前走。女孩使劲扭动手腕,我越捏越紧,她终于疼得嘴里丝丝呼气,踉跄着跟我走。

  我知道这时候我的样子很不好看,可没有办法,这就像战场。父亲爬起来,追上来,他不敢动手,只是跟着反复说“她还是个伢,不知者不为罪,你饶过她。”
  母亲也哭着跟着跑上来。他们一家人跟我走,那就一起走吧!
  就这样走了一段,父亲不知道从哪里捡到了一把铁锹,他从后面往我的脑门拍下来。我正下意识回头看他,锹拍到了我左肩上,力量很足,我整个人往前蹿差点摔倒。我就当着母女的面,左翻右拧下掉了父亲一条胳膊,就是让一只胳膊脱臼,让他彻底丧失攻击能力。我擒拿技术是在连队得过标兵的。到派出所后,我把他那只胳膊装上了。
  事情就是这样的,面对恶人你会没有更好的办法,只有一条办法,那就是强硬,你不强硬就别当丨警丨察。我是派出所第一个带着犯人来报到的。
  我干了一件该干的事,毁了一家人,也可以说是一股邪劲毁了他们自己。我后来总惦记着这个案子的结果,我临战坚定,这是战场上练就的,可我是个事后放不下的人。我打听过几次这个案子的结果,去少管所看过这个女孩,送给她一套《罪与罚》,我不知道她能不能看懂,有些地方我也没有看懂。我们中国的事情,外国书总是挠不到痒痒,我希望中国人也能够写一本自己的罪与罚,让人有良心发现。

  这是一场悲剧,可我一点儿也不后悔,从来没有过。后来几十年里,我有几次坐下来眼前会出现那个女孩的眼睛,乌黑冰凉。我会长吁短叹,但我不会后悔,只有一件事让我辛传斌后悔,那是张德才的案子,当时结案时我就有点不踏实,人的直觉真的很神秘。
  日期:2021-12-14 15:50:15
  十一、线
  大学城里有许多大学生,他们年轻,容易快乐,季节性迷茫,还有稳定的寂寞。
  “仓库”离大学城一公里远,隔一条马路就是纤谷。

  纤谷来的年轻人,大部分只是学生的升级版,他们叫小白,很少穿白领的上衣,多穿花格衬衣加牛仔裤,卡里积蓄已经到了买房不够吃饭花不完的地步。步入社会,快乐不是那么简单了,但也不允许一直迷茫,每天的压力很具体。其中有些人还没有完全从大学断奶,他们知道了些职场潜规则,并开始怀念单纯。
  公路好比是银河,每天车辆川流不息,一条过街天桥连接起彼此。学生和纤谷白领在“仓库”里相遇,构成“仓库”的基本客流。
  李明星是“仓库”音乐主题酒吧的老板,他当初选址来到这里,只看见了一片荒凉,但这里房租只有别处一半。他把一面靠街三面带院的修车铺盘下来,因为修了高速路,修车铺反而垮掉了,高速护栏让车没法靠拢。
  学生多骑自行车来,白领步行过街天桥,慢慢就把这个“仓库”捂热了。
  李明星是个性情中人,喜欢看舞台上人影绰绰,灯火辉煌,像小时候在仓库看演出。那时候还没有听说音乐会,电影露天放,唱歌的人抱一把吉他就开唱,他们很容易快乐。

  他从小就胆大,喜欢在黑夜里逡巡,像只独狼在各种可能的地方追逐歌声。他喜欢听歌,感觉每一首歌都是为自己唱的。
  那时候最适合野唱的地方是生产队曾经储存粮食的仓库,联产承包后仓库废置,里面会闹鬼。年轻人不怕鬼,他们喜欢山墙支起的高大空间,仓库里空空如也,进去就一股冷气扑来,像阴曹地府。吉他轻轻扫弦,在仓库高深的屋顶环绕,变成立体声,再送进每个人的耳朵。李明星不懂音响工程,但那种两面坡顶带来的混音效果,带着粮草的余味让人陶醉。
  三十年后,他按照自己的想象,打造了自己的“仓库”,多少还混杂些美国西部片的影子。
  仓库一楼是一个拉长的U型吧台,许多高脚凳上坐人,也有客人趴在吧台上喝酒,和调酒师聊天。吧台对面是卡座,人举起手来打个响指,酒保都可以看见。
  来的人在卡座谈事情或者谈恋爱,没有人会打扰。如果需要热闹,就得沿着设在中部的一个舷梯爬上去,舷梯中间立着光滑的木杆,没人知道是干什么的。果然二楼设了一个唱台,看演唱的座位都是毫无规律的草垛,人造草穗很逼真,中国工厂可以仿真一切。屋顶也设计成两面坡,高大的气窗,抬头可以看见银河。水晶多面反光球没事就转着,看上去复古又魔幻。
  唱台上经常有学生抱着不插电木吉它来穷唱,但不唱穷,个个内心丰富深邃迷人。纤谷白领喜欢这样的学生。

  如果唱台上没人独唱,就成了客人的卡拉OK厅,像当年的仓库,随便唱随便听,李明星把这叫自由,这是他这一辈子寻找的东西。如今他设了一个舞台,把自由随便送人。自由不是什么都行的,他暗中有些准则,不该卖的不卖。如果有女孩失了恋,或者不胜酒力主动被动把自己灌倒了,他会漫不经心看护着,只到女孩被安全接走,绝不允许“捡尸”的事情在他的酒吧发生。
  有歌者如果唱High了,抱着那根光滑的杆两秒钟就到达一楼,把歌声带给一楼客人,再灌一大口酒就成仙了。
  就这样“仓库”酒吧成为隔在银河两岸年轻人的一个灵魂流放地。
  回想自己这一辈子——这个年纪差不多可以回想一辈子了,李明星没有干成什么事情,这就是最成功的一件事情。以前他是朋友们酒吧里的常客,现在他是仓库酒吧的老板。他年近五旬,才找到自己可以全力以赴的事情,可能有些晚,可能还不晚,他忘了给自己制定商业目标,也不打算制定目标。
  那天来了个客人,体格健壮,头发微卷,他在仓库唱台拿起话筒来唱了一曲。什么曲很耳熟,他没太在意谁在唱,客人欢呼时他才注意到他。
  有人叫“大卫,大卫,再来一曲!”,他才发现仓库里坐满了大卫的粉丝。大卫始终没有再唱,他有一股传教士般的气质特别醒目。小时候听说辛吴岗的人信教,李明星没有见过真正的传教士,这感觉也是从电影里得来的。
  大卫说话不紧不慢,底下欢呼的人越多他越镇定,这让李明星另眼相看。他专门停下来看这个人,然后注意到了他身边跟着一个瘦得跟刀豆似的小伙子,他们一起趴在吧台喝酒,一起上楼下楼,甚至一起去厕所,他猜刀豆是他的跟班。过了一段时间,精瘦的家伙不来了,换了一个胸肌发达胳膊上有花纹的小伙子,大卫叫他水手。
  这人已经成了常客,李明星才意识到要请他喝一杯。他就是这样结交了许多朋友,许多朋友又烟消云散了。他这个年纪已经懂得人生了,所以遇到有趣的人,他一定要请他喝一杯,就是喝杯酒聊聊天,别无他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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