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元年(1628),陕西大旱。
这场大旱可以算得上是压死骆驼的最后一根稻草了。当时许多地方的田地几乎颗粒无收,米价飙升,农民买不起粮食吃,于是,各种各样的人间惨剧就出现了。
陕西巡按御史马懋才是延安府安塞县人士,崇祯元年(1628)他途经家乡延安,第二年四月,他向崇祯皇帝上了一份《备陈灾变疏》,详细描述了当时陕北灾民生不如死的惨状,现摘录于下:
“臣乡延安府,自去岁一年无雨,草木枯焦。八、九月间,民争采山间蓬草而食。其粒类糠皮,其味苦而涩,食之仅可延以不死。至十月以后,而蓬尽矣,则剥树皮而食。诸树惟榆皮差善,杂他树皮以为食,亦可稍缓其死。迨年终,而树皮又尽矣,则又掘山中石块而食。其名青叶,味腥而腻,少食辄饱,不数日则腹胀下坠而死。”
怎么样?是不是特别悲惨呢?杂草、树皮、石头,这些东西竟然成为了灾民饱腹之物,着实令人骇然。然而,更夸张的还在后面:
“更可异者,童稚辈及独行者一出城外,便无踪迹。后见门外之人,炊人骨以为薪,煮人肉以为食,始知前之人皆为其所食。而食人之人亦不免数日后面目赤肿,内发燥热而死矣。于是死者枕藉,臭气熏天。县城外掘数坑,每坑可容数百人,用以掩其遗骸。臣来之时,已满三坑有余,而数里以外不及掩者,又不知其几许矣。小县如此,大县可知;一处如此,他处可知。”
是的,你没有看错,就是人吃人。对于已经饿得失去理智的人来说,吃人,也许并不夸张。
陕西的灾荒已经严重到这种程度了,朝廷为什么不赈灾呢?更确切地说,崇祯皇帝为什么不赈灾呢?
答案是:没钱。
朱由检即位时,明朝的财政状况已经相当严峻了。花钱的地方太多,而国库里就只有那么点银子,皇帝的日子都过得紧巴巴的,陕西的兄弟们,你们就先忍一忍吧。
朝廷不赈灾,那把灾区的赋税免掉总可以吧?
对不起,没门!正所谓赋税不是你想免,想免就能免,普天之下,莫非王土,只要你种的是国家的土地,就得按照国家的规定上缴赋税,谁也别想偷税漏税!更何况,此时明朝政府正与皇太极打得不可开交,辽东战事吃紧,加税尚且难以应付,还想免税?
这可真是不给人活路了,不甘心坐以待毙的农民只好三五成群出去抢劫。据说因抢劫而被官府抓到的农民是这样说的:“死于饥与死于盗等耳,与其坐而饥死,何若为盗而死,犹得为饱鬼也。”
这话很现实,也很无奈。
当这些小的抢劫团伙越来越多的时候,民变就出现了。崇祯元年(1628)十一月,府谷县农民王嘉胤率众起义,率先举起了起义大旗。一时间,陕西大地上烽烟四起,到处都是农民起义军。
张献忠正是在这个时候参加起义的。
日期:2022-05-19 09:41:05
3、张献忠起兵
张献忠,字秉吾,号敬轩,陕西延安府柳树涧堡人,出生于万历三十四年(1606)九月十八日。
柳树涧堡在今天的陕西省定边县郝滩乡刘渠村,既然叫堡,顾名思义就是屯兵的。实际上,此堡隶属于明长城防御体系,主要防御对象是北边的蒙古人。
有明一代,明朝与蒙古人在陕西边境打过的大大小小的战争可以说是数不胜数,长期处在战争前线的柳树涧堡自然很难成为书香之地,这里的老百姓对读书没啥兴趣,倒是喜欢在农闲之余舞刀弄枪,形成了剽悍尚武的民风。
关于张献忠的家庭情况,历来有很多个版本。有人说他父亲是卖鞋的,母亲是织席的,有人说他父亲是小商贩,也有人说他父亲是屠夫,还有人说他父亲是铁匠,等等等等,不一而足。
至于这些说法哪个是正确的,从张献忠的家庭条件来看,大概都是正确的。
因为在那个年代,谋生实在是一件不太容易的事情。
张献忠的父亲名叫张快,是个勤劳朴实的农民。虽然家里条件很一般,但是张快在传宗接代这个问题上可从不含糊,他有八个孩子,张献忠是年龄最小的一个,排行老八。
由于家里孩子实在太多,光靠种地根本养活不了这么一大家子人,所以张快平日里除了种地,也会在农闲之余出门想尽各种办法来贴补家用,所以从事过这么多工作也就不足为奇了。
由于家里吃饭的嘴实在太多,即便张快已经在费尽心思地挣钱,也很难满足一家人的温饱。八个孩子常常吃了上顿没下顿,活下来的只有三个男孩和一个女孩。
关于张献忠本人的少年经历,说法也有很多。有人说他经过商,有人说他读过书,也有人说他做过贼,还有人说他当过铁匠。
由于说法众多,且无法一一考证,那就简单提一下这些说法的结果吧。
经商说:跟父亲用驴车去四川内江卖枣,驴粪弄脏了当地地主家门口的石柱,被抓住毒打一顿,又被逼着用手除粪,后怒而从军。
读书说:从小读书,屡考不中,当兵去了。
做贼说:偷过邻居家的鸡,被人抓住痛骂,张献忠留下一句话:“等我出息了,你们在我眼里也不过就是些鸡罢了。”为了出人头地,当兵去了。
铁匠说:给官府制造兵器,被贪官污吏克扣原料,官府限期将至,害怕完不成任务,无奈逃跑,当兵去了。
不管是正经一点的经商、读书、当铁匠,还是不正经的做贼,即使张献忠全都干过,那我们至少可以确认一点,这些工作他都没干好。换句话说,少年时候的张献忠,是不太成功的。
张献忠为什么会选择当兵,不太清楚,大概是不想再受人欺负吧。
进了军营的张献忠逐渐胆子大了起来,本职工作干没干好不知道,副业倒是搞得有声有色,比如——打劫。
当兵的兼职打劫,也算是充分发挥了职业特长。只是夜路走过了肯定会遇到鬼,张献忠同志被人揭发,关进了监狱,后经审判,估计是平时兼职干得太多,居然被总兵王威给判了个死刑。
与张献忠一起被判死刑的一共有十八人,想必应该是一起抢劫的同伙。行刑当天,有个叫陈洪范的总兵路过,张献忠等人就像是黑夜里看到了一盏明灯,急忙向陈总兵大呼救命。
陈洪范看这些人如此卖力地呼救,于心不忍,便向王威求情。
王威并没有给同为总兵的陈洪范面子,坚决不肯赦免这些强盗。
看样子,张献忠生命的终点很快就要到来了。
行刑正式开始,张献忠排在最后一个。前面十七个人被砍头,他面不改色,十分淡定,旁观的陈洪范非常吃惊,据此认定张献忠是个人才,再次向王威求情:“前面的那些人就算了,这最后一个请你一定赦免了吧。”
王威一看陈洪范如此执着,也不好再次拒绝,只好同意了。
陈总兵看人的眼光果然独到,张献忠确实是个人才,只不过,是个造反的人才。
死罪可免,活罪难逃,张献忠被结结实实打了一百军棍,并从军队里除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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