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元前146年春,罗马军队对迦太基发起了最后攻击,从一处防守薄弱的地方进入了城里。迦太基人进行殊死的抵抗,巷战进行了六天六夜,终因众寡悬殊,被罗马人攻进卫城。
根据罗马元老院的命令,5万被俘的迦太基人全部被卖为奴隶,城市也被付之一炬,大火一直烧了15天,然后被夷为平地。
这样,第三次布匿战争以迦太基城的被摧毁为结束。此时,罗马不仅完全占领了西部地中海,还占据了东部地中海,整个地中海成为罗马的内湖,罗马迅速变成地跨欧、亚、非三大洲的大帝国。
日期:2022-06-23 09:18:03
马略军事改革
1.罗马出现兵源危机
罗马实行"出则为兵,入则为民"的公民兵制度。起初,公民们去从军,怀着强烈的爱国心和维护国家利益的自觉性与责任感,可长期的对外征服扩张战争,使他们变成了事实上的职业军队。大征服的胜利,罗马奴隶制度得以充分发展,奴隶劳动开始在社会生产中发挥重要作用。受奴隶劳动的排挤,加上频繁战争的破坏和高利贷的盘剥,自由农民纷纷破产,失去土地,沦为无产者,丧失当兵资格。据统计,公元前164年参加选举的公民达372022人,到公元前136年降至317933人。公民人数的下降意味着有资格服兵役的人数减少,造成兵源不足,军队补充困难。公元前171年至前169年,公元前154年至前151年,罗马都出现过新兵补充不足的情况,到格拉古兄弟改革前,征兵甚至扩及17岁以下的未成年男子,可见问题的严重。
在军队素质上,长期作战的公民兵在社会经济和商品货币关系膨胀发展的情况下,也滋长着对财富的贪求,发财致富开始成为他们参战的主要目的。
战时掠夺战利品,战后出卖战利品,使军营里充满了随营商贩、奴隶贩子、各类经纪人和乌七八糟的人物。这些人的到来,破坏了军纪,损害了战斗力,降低了军队素质。这在第三次布匿战争期间已经很明显了。第三次布匿战争开始以后,罗马军队围攻迦太基久攻不下,据阿庇安记载,这是因为"军队里完全没有纪律和秩序,……士兵们惯于闲散、贪婪和劫掠",他们更"像是一些强盗"。军队兵员补充的困难和战斗力的下降,对罗马国家的发展产生了致命的影响。此时,罗马复杂的社会矛盾日益尖锐,奴隶纷纷起义,被征服地区居民反抗罗马统治的斗争正在兴起。这一切都要求罗马从数量上和质量上加强军事力量,以确保内部安定并巩固对地中海地区的统治。统治阶级中部分有识之士已经觉察到问题严重,开始采取措施改变现状,以求军队有足够的补充和强大的战斗力。
第三次布匿战争后期的罗马军队统帅斯奇比奥.埃弥利阿努斯,在公元前147年主持对迦太基作战。他竭力在军队中恢复纪律和秩序,清理腐蚀军队的无用之人,对士兵严加训练,鼓励他们首先要克敌制胜。他的努力终于很快结束了旷日持久的战争。
公元前133-前121年,格拉古兄弟也挺身而出实行更广泛的改革。阿庇安清楚地意识到这次改革的目的是为国家取得战斗力,使罗马"有许多勇敢的士兵去征服世界上其他地区"。提比略.格拉古制订土地法,想通过限制贵族占有过量土地并给失地农民分配份地的办法来恢复小农经济,从而保证有充足的兵源。盖乌斯.格拉古更进一步制订同盟法,提出"给意大利人以同等的罗马公民权",使军队有更充裕的来源,他还制订军事法,禁止未满17岁者入伍,由公款供给士兵衣着,保证军队的战斗力和提高士兵待遇。
但当时小农破产已成必然发展趋势,城邦基础已经动摇,企图恢复独立的小生产经济来保证兵源和提高军事力量已不再可能,旧的适合于城邦制度的兵农合一的公民兵制已经过时,格拉古兄弟改革在贵族的反对下也宣告破产。
公元前111年,非洲努米底亚国王朱古达掀起反罗马战争,罗马对朱古达宣战。可罗马军官接受贿略,士兵出卖武器,军纪荡然,士气涣散,战争伊始便屡遭失败。公元前109年,执政官麦特鲁斯到达非洲,接收的竟是"一支软弱、懦怯、无力面对危险和困难的军队","毫无纪律和约束","营地没有设防,军营没有巡逻"。麦特鲁斯对军队进行了整顿,但战争仍然拖延不决。
这时,麦特鲁斯的部将马略许诺尽快结束战争,赢得了罗马骑士和平民的支持,当选为公元前107年的执政官,受命主持指挥朱古达战争。从此开始,一直到公元前101年对日耳曼人战争结束,马略进行了一系列改革,增强罗马军事力量,提高罗马军队的战斗力,史称马略军事改革。
盖约.马略(公元前157年——前86年),出身于地位低微的农家,自幼少受教育,早年投身行伍,后又投身政界。长期行伍生活,使他深知军队弊端;参与政治活动的经历,启发了他对社会问题的认识,有助于他不顾传统断然采取行动。他的改革解决了罗马军队的危机,摆脱了共和国面临的困境,却又促使罗马逐步从共和走上帝制之路。
2.以募兵制取代征兵制
马略实行新的募兵制度,取消了公民兵制的征兵制,放弃传统的财产资格限制,吸收志愿的无产者入伍。《朱古达战争》一书的作者塞琉斯提乌斯说,鉴于符合财产资格的人员不足,马略"不再按照祖先时期形成的等级,而允许任何人志愿参军,其中大部分是无产者"。普鲁塔克对此也有类似记载:"胜利当选之后,他便立即着手征集军队,与法律习惯相反,他把许多穷苦和贫贱的人编入军册"。募兵制的实行打开了无产者志愿进入军队的大门,基本上解决了兵源问题。不过,采用募兵制后,义务的公民兵制度并未立即废除,直到公元前一世纪时,志愿兵并不总是能满足需要,往往仍需辅以强制征集。
3.固定军饷制的实行
军饷制的实行开始于公元前4世纪的卡米路斯军事改革,由国家发给士兵报酬,并由国家提供统一的武器装备。马略改革实行募兵制,士兵脱离生产,无法自养自给,为保证士兵的生活,马略不但规定了士兵可获得薪饷,而且可以从国家获得武器给养,并不在军饷中扣除。
步兵每年军饷为120狄纳利,百人队队长加倍,骑兵则为2倍。而且士兵在每次战争后分得的战利品数目更相当可观,因此农民尤其是无产者纷纷志愿参军。
4.士兵服役期的延长
在公民兵制度下,士兵服役是义务,罗马公民战时服役,平时则解散回家种田。只要跟邻邦处于和平状态,就不需要存在军队。共和早期,战争规模小且在家园附近作战,军队一般夏季出战,秋冬春返回家园生产。虽然国家规定17至60岁的公民均有义务承担军役,实际上参加过16次(或20次)出征即可免役;倘是骑兵,只需服役10次。这样一来,罗马公民往往未入中年便已解除军役。公元前3世纪后,长期对外扩张战争,军团不能每年解散重建,要求士兵长年离家服役,但在布匿战争期间平均服役年限也只7年。而募兵制实行后,士兵服役年限增加到16年。与此同时,马略的改革措施规定老兵服役期满后可以从国家分得一块份地作为补偿。先前占有土地方可服兵役,现在要想获得土地就必须先服役,服兵役却成了获得土地的前提。这正表明马略的改革措施是独立小农破产的必然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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