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史》记载:“三司之职,国初沿五代之制,置使以总国计,应四方贡赋之入,朝廷不预,一归三司。通管盐铁、度支、户部,号曰计省,位亚执政,目为计相。”
在朝廷层面上,依然继承的是秦朝以来的三权分立格局。代表丞相权力的政事堂被一分为三,门下省、中书省、尚书省三省并立,原则上说,中书出令、门下复核、尚书执行,尚书省下是六部,具体执行皇帝诏令。但元丰改制前,三省就是空壳子,本身绝大部分职能被中书门下和枢密院分割。而中书门下即东府,就是宰相、参知政事们的办公议事场所。元丰改制后,宋神宗重建三省,但三省长官设而不置,由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左相)行门下省侍中事,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右相)行中书省中书令事,并分门下侍郎、中书侍郎,尚书左丞、尚书右丞行为宰相副手。简单来说,宋朝前期,三省并存,只不过三省无甚职事。改制后,三省复名,中书门下职能摊入三省。北宋的中书门下是最高决策机关,一般政令和皇帝诏书都需要中书门下复审,近似看作中书省和门下省合一。
然而,北宋并不是真正的三省六部制。三省名存实亡,中书门下是唯一的权力机关,由殿阁大学士协同中书门下平章事行使宰相权力。参知政事、枢密使、三司使分割了部分相权。中书门下的常设议事机关政事堂,成员包括大学士、枢密使(知枢密院事,签书军事判官,同知枢密院)、参知政事等人。尚书省几乎成了虚设,实际是中书门下直接统领六部,尚书令等尚书省主官几乎都是虚职,各部由尚书侍郎负责事务。
神宗元丰年间,还有一个中书内省,相当神秘,可以说跟中书门下一点瓜葛都没有。它是皇帝的女人组成的宫内机构,负责起居饮食书笔之类的工作,皇帝接收到的奏疏,就是这群宫官负责“初级”审阅,有些不重要的,甚至就由她们直接批出施行。朝野杂记中记载:本朝御笔、御制,皆非必由人主亲御翰墨也。祖宗时,禁中处分事付外者,谓之内批,崇观后谓之御笔。其后或以内夫人代之。可惜的是,不仅后世人,就连当时的史官、宰执、御史对这个群体知之甚少。因为不允许她们与外人接触。这是一群只属于皇帝一个人的女人。看来当皇帝还是好。
宋朝的官员体系本来就有点乱。就拿宰相来说,宋代有许多官职都可以代表“宰相”。宋初至元丰五年,“宰相”的官称主要是“同中书门下平章事”,有五个宰相曾经获得过更高级的“宰相”官称——“侍中”。宋元丰五年至政和二年,“宰相”称为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这次改制的原因是宋神宗觉得皇帝权力太小,想要把手伸得更长,对朝政进行更大力度的干预。政和二年至靖康元年,宋徽宗把“宰相”的官称改成太宰兼门下侍郎(左相)、少宰兼中书侍郎(右相)。靖康元年以后,宋廷又恢复了尚书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尚书右仆射兼中书侍郎为宰相官称的局面。
关于左、右相称呼,主要是元丰五年以后才会出现,元丰五年前一般情况下不会称宰相为“左相、右相”。元丰五年改制后,这里还得提一下宋代的朝议制度。宋代的朝会分朔望大朝会、常朝、垂拱殿早朝、崇政殿再坐等等。大朝会、常朝都是仪式性会议,决策意味不浓。而垂拱殿早朝、崇政殿再坐则是要决策事务的。在奏事的时候,是分班奏事,那可不是电视剧里呼啦啦一片人站在大殿里跟皇帝讨论事情,而是“中书一班,枢密院一班,翰林学士、开封府一班,……”也就是说,中书是集体面见皇帝的(包括了参知政事),是东府整个部门一起跟皇帝讨论事情,研究问题,决策后予以实施。这在一定程度上,决定了东府在讨论事情时要提前把大原则定好,否则你们搁御前吵架那就有意思了。这时候,就看皇帝支持谁了。当然,奋斗靠个人,信任最重要。宰相的职权,制度决定是一方面,皇帝的信任又是另一方面,谁更得皇帝宠幸,自然能在职权范围之外捞到更多的力量。比如王安石一介参知政事,照样能把持东府,逼得别人“老病死苦”,只有王安石自己生机勃勃。
元丰改制,宋神宗恢复了旧有的三省制,还规定了三省分班奏事。也就是门下省、中书省、尚书省分别一班奏事。这样就意味着左相(左仆射兼门下侍郎)只能参加门下省那一班的奏事,不参加中书省那一班奏事;右相(右仆射兼中书侍郎)参加中书省那一班奏事,不参加门下省那一班。最后左右相一起出席尚书省那一班的奏事(尚书左右仆射)。由于制度上的优势,右相有了充分的决策权,毕竟中书出令、门下复核、尚书执行,而现在门下复核在前,甚至不知道中书奏了什么事情,等到尚书执行的时候,他也没什么好反驳的了,这就为神宗横加干预朝堂提供了便利。但这种体制运作复杂,除了神宗这种多年皇帝、且有丰富执政经验的人可以把控住之外,其他人还没这个能耐。于是元佑之后,权同听政的高太后及其支持者就要求三省同奏事了。这也让中书省的权力大大削弱,门下省和尚书省获得了一定的地位提升。宋神宗的改制也差不多就是改了个寂寞。但我们仍然要看到,元丰改制后到北宋末,门下省和中书省始终没有在制度层面上合一,还是两个部门。至于职权上,左右相的真正权力其实没有什么区别,谁能够占得更多的蛋糕,那就靠个人本事和皇帝信任程度了。
太尉一职自秦汉设置,为全国军政首脑,与丞相、御史大夫并称三公。 至宋徽宗时,定为武官官阶的最高一级,但本身并不表示任何职务,一般常用作武官的尊称。秦汉时的太尉一职到了宋朝,其权力也被一分为三:殿前司掌管天下禁军,马军司、步军司分别为皇家侍卫马、步军管理机构。而另一个管军机构枢密院只有调兵权。代表监察的御史大夫被大大削弱,执掌天下财政的三司崛起。
至于地方上,宋朝行政区划为路、州、县三级,但是“路”不属于行政区划,仅仅作为经济区划,类似于我们后世的“华北大区”“东北大区”“珠三角经济区”“长三角经济区”一样,并没有一个最高行政长官,只有一些经济领域的协调人,后期也逐渐有了行政负责人,但是权力没有那么大。北宋“路”的行政长官叫转运使,主要负责下属州县的财税收集转运调拨,相当于省级干部,但是比后来的巡抚、省长的权力要小,是正三品的官员。路的军事长官叫安抚使,相当于后世省军区司令,正省级或者正军级,起初不常设,后来变成常设长官,一般由文官担任。但是边境地区的几个路的长官却是大军区(兵团级)级别的,称作经略安抚使。安抚使和经略安抚使都是路的军事长官,由于是边疆地区,却是大军区(兵团级)级别的,管辖兵马均在五万以上,正三品或者从二品,参照后世的军衔至少是中将。宋江诏安打方腊以后,被授予武德大夫、楚州安抚使、兵马都总管,楚州安抚使管辖淮南东路,虽然也是正三品,却是省军区司令级别,或者是副兵团级别,管辖万儿八千兵马,可以授予中将或少将军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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