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有,既然这个人一过去,就得跟徐海胜的小团体斗智斗勇,那他在勾心斗角方面也必须得有相当高的智慧和水准。
那么问题来了。
集这三大特点于一身的这么一个合适人选,让她去哪里找?
这就是她计划虽早有了,但却迟迟无法实施下去的原因。
直到今天,姚之璇建议她,先把魏阳安排进去试试水,摸摸徐海胜他们的底再说。
对于姚之璇的这一提议,她同意是同意了,但一转身,她却又产生了极大的顾虑。
顾虑的原因就在于魏阳。
他行吗?
对于忠诚这一点,她是不怎么担心的。
毕竟他不仅有姚之璇做担保,而且她自己之前也有跟他接触过,对他的品性还是有一定的了解。
而对于能力这一点,她是不做任何指望的。
因为在她看来,魏阳虽然有了两年的行业经验,可他的那点水平,帮忙卖卖货,操作一下明料也许勉强够用,可若是让他去负责翡翠全赌料的品质把控,那还差得太远太远。
要知道,原石鉴定水平的提升,必须得通过长年的日积月累,以及大量的赌石切石实操来累积经验。
当然,她最为担心的,还是第三点。
魏阳看起来好像有点傻傻的啊!
让他单枪匹马地跟诡计多端的徐海胜团队去斗,会不会是以卵击石,不仅帮不到她不说,反而会误她的事?
一回想起今天她上车前魏阳那副呆呆的模样,她越想越担心,于是,在临下班前,她又给姚之璇去了个电话:“之璇,走,我带你吃好吃的去。”
她决定还是先跟姚之璇商量一下再说。
说起林琳跟姚之璇之间的关系,稍稍有那么一丢丢奇怪。
一开始的关系倒是简单。
大概在两年前,因为工作需要,林琳需要一个人选来帮她分担工作中的繁琐事务,于是她发布了招聘总裁助理的需求。
然后在众多候选者中,她一眼就相中了姚之璇。
其实论综合条件,姚之璇并不是上百个求职者中最好的那一个,但在姚之璇身上,有几个极为让林琳欣赏的点。
一是外形够靓丽。
不得不说,这是一个颜值即正义的时代,尤其是做珠宝这一行,外形靓丽就更是具有很大的优势。
二是性格合她胃口。
在面试时,姚之璇给她的感觉,是这姑娘很干练,很直爽,但又不是毫无城府,不懂分寸,而且反应还很快,有点小智慧。
三是年龄合适。
通常来说,别的总裁招助理,必须得是工作经验丰富的,可是别忘了,当时的林琳自己也才大学毕业两年,同样很年轻,同样的经验不够丰富。
这就是才毕业的姚之璇能幸运地成为她助理的原因。
当然,名为助理,可实际上一开始干的也就是一些相当于秘书干的杂活。
事实证明,她确实没看错人。
姚之璇虽然缺乏经验,但脑袋确实好使,学东西特别快,还特别有责任心,很快,她就在她手把手的教导之下,掌握了玉石成品进销存的整套知识体系,真正成为了她的得力助手。
姚之璇既然得力,那自然很让她满意。
而这种满意,很快又延续到了工作之外。
作为缅籍华侨,林琳的大学虽然是在国内上的,可是到了坪洲这边,她却还是照样缺少朋友。
人总不能只工作,而没有生活。
而没有朋友的生活又是孤独的。
于是,她把发展新朋友的目标瞄准了工作上让她满意的姚之璇。
“走,之璇,陪我逛街去。”
“走,之璇,我带你去吃好吃的。”
慢慢地,工作之余,她开始向同样在坪洲缺少朋友的姚之璇发出了类似的邀约。
很快,她又发现,两人除了性格上稍有差异之外,在审美、爱好等很多事上都极有共同点。
最为关键的是,姚之璇还很有分寸,很能区分工作与生活,懂得以让她最为舒服的方式来与她相处。
于是,两人除了工作中的上下级关系之外,还成为了生活中的朋友。
这确实是一种奇怪的关系。
但林琳不在乎。
她原本就年轻,并不那么在意两人之间身份地位上的差距。
也正因为如此,她也通过姚之璇,认识了经常被姚之璇抓来当苦力的魏阳。
“魏阳,快来,我电脑出问题了,赶紧来帮我修修,修好了我请你吃饭。”
“魏阳,公司新到了一批货,人手不够,你赶紧过来帮帮忙吧。”
“魏阳,在哪呢?你帮我去买个东西吧。”
林琳发现,姚之璇很喜欢使唤魏阳,稍稍有点事,明明公司还有其他人可以帮忙,但她第一时间想到的总是抓魏阳壮丁。
而魏阳只要不忙,也基本上是有求必应,任劳任怨地完成姚之璇所交代的事。
也正因为如此,连带她也对魏阳有了好的印象。
不过现在回想起来……
任劳任怨也是傻的代名词?
“哎,之璇,你说魏阳是不是有点傻?”
当两人在玉器城附近的一家音乐餐吧坐下来之后,林琳毫无顾忌地问起了这一问题。
“啊?
“他傻?
“不会啊。
“要说他木,说他看起来有点憨,那确实有点,但要说他傻,那绝对不可能,那家伙不仅心里明白得很,还鬼精鬼精的,你可千万不要被他的表象给骗了。”
姚之璇的回应来了。
结果却是有点出乎林琳的意料。
他聪明?
还鬼精鬼精的?
这确实有点出乎林琳的意料,于是她问道:“是吗?怎么说?”
“他啊……他上大学时,交过一个女朋友,正好是我的室友……”
姚之璇打开了话匣子。
为了证明魏阳并不傻,她跟林琳说起了她跟魏阳的大学往事。
在姚之璇的印象里,魏阳又是一个啥样子的人?
其实刚上大学时,姚之璇对魏阳的印象并不怎么好。
外表倒还过得去。
但过于老实、憨厚,尤其不怎么喜欢跟女同学搭讪,一看就是一个很没情趣的男人。
因此,在一开始,她跟魏阳的关系并不亲近,甚至于连话都没说过几句。
可慢慢地,魏阳身上的优点逐渐展示了出来。
比如说,他虽然不善于跟女同学相处,但是跟男同学的关系却很好,男同学纷纷说他很讲义气、很大度、不斤斤计较,很好说话。
再比如说,在平时,他可能是看起来比较安静的一个,可是一到运动场上,他却变得龙精虎猛,是场上最为闪亮的那一个。
还比如说,他学习很认真,各科成绩都很好,是班上奖学金的常客。
当然,这还不至于让姚之璇对他产生浓厚的兴趣。
毕竟他确实很木。
很缺乏情趣。
而扭转她这一刻板印象的,则是因为她的室友。
班上另一个长得也很漂亮的女孩子。
事实证明,一个男孩子,只要他长得够帅,身上有足够多的闪光点,哪怕他再缺少情趣,也还是会有女孩子喜欢的。
喜欢魏阳的就是她那位漂亮的室友。
大二那年,在迟迟无法引起魏阳关注的情况下,她的那位漂亮室友主动向魏阳发起了进攻,并且很快得手,然后很快在室友们面前撒起了狗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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