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夭折的千古一帝——隐藏在历史背后的周世宗》
第58节作者:
o柴狼o 特别是五代时期,各政权都是由军队拥立,所以五代统治者暂时不会对这一块进行大动作,否则激起军变,自己就要下台。柴荣当然知道其中的利害,他暂时没有对原有的土地兼并进行整改,但还是对土地兼并进行抑制,以稳为主。而柴荣取缔大量寺院,同样是解决土地兼并的一种手段。
柴荣抑制大地主阶层利益的一个重点政策,就是取消贵族集团的免税优惠。同时设置了苗使,巡行各地,名义上是“均田”,实际上核算田亩数量,然后按亩征税。官僚集团历来都是土地兼并的大户,这一点在宋朝犹为突出。宋咸平五年(公元1002年),侍御史知杂事田锡上疏,抨击一些官僚大搞土地兼并,“況近畿闤闠之间,悉大臣资产之地,好利忘义,未知云何擅富兼贫,一至于此。”(4)
在此前,官僚地主阶层拥有的土地是可以免除税赋的,政府一个铜子也收不上来。官僚地主阶层是皇帝统治的核心基础,历代很少有敢开官僚地主开刀的。最让人敬佩柴荣勇气的是,他居然向孔子的后裔征税。
历代以来,孔庙的特权都是受官方保护的,其中就包括不纳税。柴荣取消了孔庙的优惠政策,“历代以圣人之後,不预庸调,至周显德中遣使均田,遂抑为编户。”(5)孔贞从对柴荣废除孔庙的特权极为不满,幸灾乐祸的认为柴荣的早逝是遭到了报应。
显德五年(公元958年)十一月,柴荣派遣散骑常侍艾颖等三十四名“分行诸州,均定田租。”(6)艾颍等人临行前,柴荣把他们都召进宫中,讲了这次定田租的重要性。虽然均定田租属于经济流域的政策,但柴荣的这番讲话更侧重于政治意义。
柴荣告诉他们:“夫国以民为本,本立则国家安。朕以近代已来,赋租不等,贫者抱虚而无告;富者广植以不言。州县以旧额为规,官吏以相承为准。须行均定,用致苏舒。卿等宜正身莅事,副朕兹意。仍与逐处长吏和顺商榷。但务从长共集其事。无使朕之赤子枉罹於峻法也。”(7)
这段话很好的说明了柴荣均田政策的真实用意,就是如果在牺牲少数王公勋贵的利益来保障大多数底层百姓的利益,与牺牲大多数底层百姓的利益来保障少数王公勋贵的利益之间,柴荣毫不犹豫的选择了前者。柴荣说的再明白不过了,政权稳定的首先条件,是政府能保证大多数底层百姓有尊严的活着。
除此之外,柴荣还解决土地荒芜无人耕作,以及土地耕种权的问题,自唐末丧乱以来,“诸道州府,或兵戈之后,灾沴之余,户口逃亡,田畴荒废,天不敷佑,人多艰危。”(8)五代的战争规模和烈度,都远甚于唐末,这个问题更加严重。
解决土地荒芜和农民没有耕地矛盾的办法是“请射”,所谓请射,就是农民可以向政府申请耕种无主田地,就是土地的使用权。但这里又出现了一个问题,如果这块田地的原有者回来了怎么办,柴荣给出了五年期限。
显德二年正月二十五日,柴荣下了一道诏书:
应逃户庄田,并许人请射承佃,供纳税租:如三周年内本户来归者,其庄田不计荒熟,并交还一半;如五周年内归业者,三分交还一分;如五周年外归业者,其庄田除本户坟茔外,不在交付之限。其近北地诸州,应有陷蕃人户,自蕃界来归业者:五周年内来者,三分交还二分;十周年内来者,交还一半;十五周年来者,三分交还一分;十五周年外来者,不在交还之限。(9)
如果土地原有者三年之内回来,则交还一半的土地,余者为请射者所有。五年之内回来,交还三分之一。如果五年之外回来,就失去了对土地的所有权,当然原有者的祖坟还是他的。
同时,柴荣也注意到了另外一种情况,就是有些土地的所有者因为各种原因,逃到了境外。如果这些旧有耕户想回来,一来路途遥远,二是当地统治者会加以阻挠,所以柴荣对此做出了非常人性化的举动,将五年归限放宽到了十五年,而且条件远优于境内政策。
柴荣的考虑非常周全,他甚至想了如果有“奸滑之徒”冒充逃户诈取土地怎么办?柴荣对此也有对策:凡是有冒充逃户诈取土地者,一旦旧主回来,政府就将原有土地归还旧主,而且没有时间限制。“有冒佃逃户物业不纳租税者,其本户归业之时,不计年限,并许总认。”(10)
当时大量农民缺少耕种的土地,如果逃户没有回来,土地也不缺乏劳动力。如果逃户回来,劳动力的问题同样也能解决,一举两便。还有一点,当时农民的知识水平较低,如果把诏书写的深奥难懂,会影响这项政策的实施。柴荣他考虑到了这个问题,有意把这道诏书写的通俗易懂,是专门写给农民看的,相当于现在的大白话。宋人洪迈对柴荣此举大加赞赏:“今观周世宗显德二年射佃逃田诏敕,其旨明白,人人可晓,非若今之令式文书盈几阁,为猾吏舞文之具。”(11)
柴荣的“请佃”政策对北宋的土地制度影响非常大,宋朝建立后,继续执行柴荣制定的相关政策,但比柴荣时代的请佃制度多了一个细节,就是规定如果逃户回来后再次出逃者,就永远失去了对原属土地的所有权。
在解决了土地的使用权问题之外,柴荣还对税收政策进行调整。后周承唐旧制,实行夏、秋两税制,柴荣即位时,就下诏减免了“两京及诸道州府人户,所欠去年(公元953年)秋夏税徂及洞征物帛,并与除放。”(12)此后数次“除放”欠税。
同时,柴荣每征服一个地区,柴荣都要下诏减免百姓赋税,无论是征讨北汉,收复秦凤四州,还是平定淮南,柴荣总是优先考虑百姓利益,支持百姓恢复生产。比如在收复秦、凤、阶、成四州时,柴荣为了减轻当地百姓负担,下诏:“用慰众情,免违物性,其四州之民,二税征科之外,凡蜀人所立诸色科徭,悉罢之。”(13)
据《册府元龟》记载,柴荣总共颁布了十次减免优惠政策:显德元年正月、三月、四月、十月,显德二年十一月,显德三年六月,显德四年正月、三月,显德五年五月,显德六年二月。(14)
还有一点需要讲一下,唐末诸政权的赋税制度也是分为夏税和秋税,但往往交税时间还没到,官吏就提前上门征收,百姓非常不满。柴荣顺应民意,在显德三年十月的时候,下诏规定“今后夏税以六月一日起征,秋税至十月一日起征,永为定制。”(15)
柴荣具有很强的平民意识,他是个封建统治者,他首先考虑的是本政权的长久统治,但柴荣的种种举措,却符合最广大劳动人民的利益,历史是个渐进的过程,不可能要求柴荣太多,在封建帝王中,柴荣已经做到了他所能做到的一切。
官僚地主是人,平民百姓也是人。官僚地主的特权建立在损害百姓利益的基础上,为了政权的稳定,有理由、也有必要向百姓利益倾斜。柴荣的思路很简单,
不管是谁,只要种了地,就要纳税。说柴荣是古代优秀的民本主义者,并不为过。
——————————————————————————————————
(1) 《容斋三笔.朱梁轻赋》卷十
(2) 《旧五代史.周太祖纪一》卷一百一十
(3)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十七
(4) 《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五十三
(5) 《文献通考.田赋四》卷四所引《阙里志》
(6) 《资治通鉴》卷二百九十四
(7) 《册府元龟.帝王部.诫励三》卷一百五十八
(8) 《旧唐书.懿宗纪》卷十九上
(9) 《旧五代史.周世宗纪二》卷一百一十五 注:这道诏书的全文载在《五代会要.逃户》卷二十五,因篇幅过长,所以采取旧史的省略版。
(10) 《五代会要.逃户》卷二十五
(11) 《容斋三笔.射佃逃田》卷九
(12) 《全唐文》卷一百二十六
(13) 《资治通鉴》卷二百九十二
(14) 《册府元龟.邦计部.蠲复四》卷四百九十二
(15) 《五代会要.租税》卷二十五
日期:2010-09-15 22:04:00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
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