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时候,那人正好往我们这里探头探脑,李俊海把手做成手枪状:“看什么看?再看打死你!”
该不会是他把人家抢了吧?我登时紧张起来:“俊海,你把他怎么了?”
李俊海笑了:“没怎么,刚才我上厕所,这小子把尿撒到我的脚上了……”
送我回看守所的路上,胖丨警丨察拍着我的肩膀说:“杨远,你要相信法律,法律是公正的。”
这话我很感激,我说:“大哥你放心,我相信法律,我相信政府是不会冤枉我的。”
走到伙房的时候,我冲胖丨警丨察笑笑,转身向我的水车走去。
伴了我几个月的水车静静地卧在灿烂的阳光里,它似乎是在阳光下燃烧着。
手刚碰到被晒得有些烫手的车把,胖丨警丨察上前一步,拉着我的胳膊说:“你先别干活,这事儿还没完呢。”
我一下子想起他说过的两种“犯”的事,心头一紧:“难道我还得去当嫌疑犯?”
胖丨警丨察没说话,拉着我就进了值班室。
我仿佛又回到了刚来时候的那个状态,眼前又是一黑。
我倚在门框上连声报告都喊不出来了,用了一个晒咸鱼的姿势站在那里发愣。
段所问胖丨警丨察:“审完了?”
胖丨警丨察点点头:“审完了,这小子可能是冤枉的。”
段所让我蹲在地下,轻声跟胖丨警丨察嘀咕了几句,胖丨警丨察对我说句“好好考虑”就走了。
段所用一沓报纸敲敲我的脑袋,语气暧昧地说:“你小子傻啊……得,回老地方呆着去吧。”
我的脑子很木,机械地按他的指令办了个简单的手续,回监舍取了我的铺盖,跟着他往走廊深处走去。
“杨远,你真的没参与抢劫吗?”路上,段所问我。
“真的没有,我把经过都跟预审科的人说了。”
“那就奇怪了,你没参与,人家凭什么说你参与了?你还是有些毛病。”
“我有什么毛病?我没看见当时的情况。”
“反正你是知道这事儿的……唉,年轻人啊,你就应该先检举他,争取个主动。”
“我哪里知道那是犯法的?再说,就算我知道了,我能干那事儿?”
“这叫什么话?”段所站住了,用严厉的目光盯着我,“我看你的脑子就是缺根弦,这是什么时候?谁不想早点回家?”
是啊,谁不想早点儿回家呢?谁想呆在这里,谁他妈是神经病!李俊海啊李俊海,你想早点回家的心情我理解,可你怎么能办这样的事情呢?李俊海的胖头大脸不请自来地在我的眼前晃动,我非常恐惧,我真想说,大哥,求你放我一马吧,看在我是你的把兄弟的份上……记得刚才我交代完了的时候,胖丨警丨察沉默了半晌,我觉察到,他很同情我,脸上的表情显示出他也不相信我参与过抢劫的事情来。最后他问我,你说的都是实话?我悲愤得说不出话来了,一个劲地冲他点头。他好象是在自言自语,他说,人啊,谁都靠不住,逮个机会就保自己……我很不理解,李俊海是不是傻了?这次抢劫,人家公丨安丨机关根本就不知道,你这不是又给自己加了一层锁链吗?即便你把我也拉上了,可你自己呢?你自己也脱不了干系……想到这里,我恶心得直想吐。段所见我傻忽忽的不说话,从后面推了我一个趔趄:“好好考虑吧,你这个膘子。”
我磨磨蹭蹭地走着,脑海里又浮现出在集中号里的那段日子。
把管子砸了以后,我就成了集中号里的老大,但是我从来不拿老大的架子,对大家都很好,我知道,我们这帮人凑到一起不容易,应该好好交往着,兴许将来到了劳改队能够互相照应着呢。那几个伙计也很好,都很尊敬我。抽个空,我问管子,为什么大家管李俊海叫李杂碎呢?管子他们唧唧喳喳地告诉我,李俊海在号子里办的那些事都不叫人干的,欺负别人不说,还冒充关心伙计的,套人家的话,一旦发现他有立功的“口子”,立马报告管理员,为这个,伙计们没少吃他的亏。有一次,一个叫“操蛋”的伙计在号里吹牛,当时跟他老婆第一次办那事儿的时候,他老婆才十五岁,真嫩啊。李杂碎马上趁提审的时候检举了他,李俊海跟丨警丨察说,他这个行为是**幼女,丨警丨察还把他好一顿表扬,俊海,火眼紧睛啊,你可以当检查官了。
我被安排在靠近厕所的一个大号里,站在门口的时候,里面一阵欢呼:“欢迎远哥!”
欢迎个屁?我操你们那些奶奶的……我一把将铺盖摔在吆喝得最响的那个人头上。
段所一走,大家都围了上来:“远哥,不拉水了?为啥又回来了?”
我说:“刚才我把一个女犯人拉到墙角**了。”
号子里的日子枯燥又乏味,唯一能有点乐趣的是,给新来的犯人“过堂”,那些新来的犯人一个个都像刚放进蛐蛐罐里的蛐蛐,晕头转向找不着北,用我们的话来说就是“晕罐儿”了。有一次,一个新“蛐蛐”被关到我们号,正巧赶上吃中午饭,这家伙一进门,瞪着笸箩里的馒头就亮了一嗓子:“好家伙,可让我逮着了,原来这是个吃饭的好地方,还有大白饽饽。”
我说:“先别慌,大白饽饽是给我们这些老家伙们吃的,新来的应该吃饺子和包子。”
他很兴奋:“真的?我说嘛,新来的就应该照顾照顾,去哪里吃?”
我指了指马桶:“去那里。”
这小子也是个缺脑子的主儿,缩头缩脑地就凑到马桶边上了:“这是饭盆?”
手还没掀开盖子呢,就被一个叫六子的伙计踹了个跟头,他一声娘还没喊出来,脑袋就被按进了马桶里。
两个人摁着他,一个人就拿筷子敲着马桶招呼上了:“嗨,朋友,唱歌啦——锵锵锵。”
他撅着屁股在里面唱:“骏马奔驰在辽阔的草原,钢枪紧握战刀亮闪闪,挤奶的姑娘朝我招手笑,喝一杯奶茶情谊深……”
奶茶没捞着喝,尿倒是喝了不少,这伙计唱哑了嗓子最终也没能吃上饺子。
后来他被枪毙了,因为他把一个十几岁的小女孩给**了。
那时候抓的人可真多啊,整个号子像一个沙丁鱼罐头,睡觉时都得侧着身子睡,一个人翻身连带着好几个人都得一起动弹。好在我干过一阵劳动号,跟管理员熟悉,再加上我是这个号子里的老大,段所让我睡在原来放铺盖和鞋的台子上,倒没觉得怎么拥挤,只是感觉空气污浊得很,汗味、屎尿味、臭脚丫子味混杂在一起,让我有一种透不过气来的感觉。那时候判刑也很快,几乎不怎么审问就下达了《起诉书》,人还在发着懵,就开庭了,开庭回来的人不管判了多少,只要还活着就很兴奋,好象一头拉了八年磨的驴一下子卸了缰绳,欢呼几声,再跟大家拥抱上一阵,便雀跃着去了集中号。以前的恩恩怨怨,似乎伴随着这一阵兴奋,烟消云散了。每当这个时候,我都要伤感上那么几分钟,心理空落落的,像被人抽走了一管子血。
胖丨警丨察又提审了我一次,送我回来的路上,安慰我说:“别怕,案子转到检察院,不一定是个什么结果呢。”
能有什么结果?你不是就照着抢劫罪审的吗?我说:“反正就这样了,你们看着办吧。”
胖丨警丨察说:“什么叫我们看着办?检察院跟公丨安丨局不是一个系统,你没罪人家凭什么起诉你?”
我说:“我有罪,可我没有抢劫罪。”
胖丨警丨察叹了一口气:“别跟我叨叨了,我只负责预审,有罪没罪我说了不算。”
在号子里又呆了几天,检察院的人就来到看守所了。在值班室里,我满腹委屈,正想跟他们诉苦呢,人家就让我靠墙站好了:“被告人杨远,请听本院宣读对你的起诉书:被告人杨远,男,1966年7月27日生,汉族,初中文化程度,捕前住……被告杨远在1983年7月21日晚,伙同被告李俊海,窜至本市顺天路13号石桥饭店内饮酒,因一客人不慎将尿撒到被告李俊海的鞋面上,二人发生口角。被告杨远闻声赶到,对客人大打出手……被告李俊海掐住客人的脖子,被告杨远掏出匕首威胁客人交出钱财,二人共劫得人民币八十九元两角……该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四条第一款之规定……”
我听得晕头转向,小腹阵阵抽搐,如果不是因为年轻,估计当时我就拉裤裆里了。
宣读完了起诉书,检察院的人就让我签字,我不想签,段所使劲掐了我的胳膊一下……
回到号子,我梦头大睡,感觉自己疲惫得要死了。
整个号子鸦雀无声,大家都不想惹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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