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心千日梦》
第39节

作者: 实梦z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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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来也巧,我在香港期间正好发生了首例前任法官因刑事罪行被定罪的司法丑闻。这位犯事的前任高等法院英籍法官名叫李柏俭,1987年离任,现已83岁。他被指控三年前隐瞒财产状况骗领政府综援金,2007年1月12日被九龙城裁判法院判决罪名成立,监禁11个月(二审减为4个月)。虽然他担任法官已经是20多年前的事,他的所作所为与法官职务已经没有关系了,而且他所骗领的综援金总共才10万元,只相当于一名高等法院法官的半月薪金,就是这样,这桩案件仍然被香港媒体形容为“香港司法界有史以来的最大丑闻”。

  法 庭
  实习期间,我的主要任务是观摩庭审,了解不同审判程序的运作状况。
  高等法院一共设有36个法庭,供37位法官使用,每位法官都有自己固定使用的法庭。这些法庭平均分布在3楼到14楼,与法官的办公室通常只有一条走廊之隔,因此法官不需要身着长袍“长途跋涉”。各个法庭的结构和装修风格基本相同,唯一能见到的区别是,有的法官在座位后面设计了一排书架,上面放置着许多大部头的法律典籍。
  香港法庭的布局与内地法庭相差很大:旁听席在法官席的左手边;控辩双方并肩而坐,都面对法官;陪审团则坐在法官的右手边。证人的席位设计在法官席和律师席的中间,面朝陪审团,便于陪审员们察言观色、明辨是非。在证人席的桌子上,放置着两部《圣经》,天主教徒和基督教徒在宣誓时需要用手捧着它。被告人的席位则设置在律师席的身后,与法官席遥遥相对,用坚固的玻璃栅栏隔开。

  法庭上的其他一些细节也颇为有趣。每次开庭之前,法庭内的人们总是会听到“梆、梆、梆”三下清脆的敲门声,那是法官进入法庭的信号。每当此时,法庭内的人们都自觉地全体起立。如果是刑事案件,惩教署的警员还会高喊“Court”!接着身着法袍、头戴假发的法官才慢吞吞地走入法庭,这时他的双手通常会拢在宽大的袖袍中。等法官走到座位前站定,全体人员会向法官鞠躬行礼,而法官亦会向大家鞠躬还礼,大家这才落座。

  待庭审开始,双方大律师立刻成为法庭的主角,庭审的节奏转而由他们掌控。何时传召证人,按什么顺序,盘问多久,只要不违反程序,都由他们说了算。客观地说,在香港当一名大律师是非常辛苦的。开庭前的各种准备不必说了,光说庭审,简直就是对智慧和体力的双重考验。尤其是刑事案件,案件的所有事实都是通过双方律师对证人的交叉盘问展现给陪审团的,盘问一名证人的时间短则半天,长则二三天,这就是原讼庭每宗刑事案件至少要审讯8至10天的原因(被告人认罪案件除外)。而律师不论在庭上陈词、发问或回答法官的提问,都必须站立,但又不能像美式法庭那样在庭上走动,只能站在自己的座位前。

日期:2012-05-10 11:28:34

  我曾旁听过一宗谋杀案,控方是律政司的检控官,辩方是法律援助署的政府律师,双方都是接近60岁的外籍人士,灰白色的假发套已经和他们的头发融为一体。他们盘问证人时,一站就是一天,辛苦程度可想而知。辩方律师可能是站得太久了,就偷偷把鞋子脱了,只穿袜子站在地毯上,让自己的脚稍事休息。不过累归累,他们的工作仍然一丝不苟,我们如同欣赏到了一场对抗制诉讼的“真人秀”。在对抗之余,他们还秉承普通法的悠久传统,一派绅士风度地称呼对方为My learned friend(我那学识渊博的朋友),令人忍俊不禁。

  关于法庭还有一点特别值得介绍,那就是他们先进的数码录音系统。第一次旁听时我就注意到,他们的书记员在庭上并不作庭审记录,每次休庭后也看不到当事人、律师核对笔录签字确认的画面。原来,香港司法机构已经全面采用数码录音来记录法庭审讯。通过法庭内设置的五个音频信道,中央控制室可以清楚地录下法官、律师、被告人、证人、书记员、传译员在庭上的每一句话,需要时可以随时重播。中央控制室只需要四五名工作人员就可以同时操作20个法庭的录音。所有的录音资料将会定期存储在光碟上,保存在防火钢柜中。有了这套先进的系统,书记员就从繁重的当庭记录任务中解放出来,也不会再有诸如记多记少、是否说过某句话的争执。需要书面记录时怎么办?别担心,法院另有誊录组专门制作誊本,有需要的人士可以向法院购买。不过价格不菲,据说每页价格高达70元。当然,可以只买自己需要的部分。

  陪 审 团
  全香港司法机构只有两个地方使用陪审团聆讯案件,其中之一就是高等法院原讼庭。对于高等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法律规定由一位原讼庭法官及7名陪审员听审;对于民事案件,只有诽谤诉讼等极少数情形可以使用陪审团。1995年,香港大学经济系张五常教授控告《东周刊》诽谤,这是80年来唯一一宗由陪审团审理的民事案件。
  使用陪审团审理刑事案件在普通法系由来已久。传统上,普通法信奉“被告人须由其同一社会的人士裁判”的原则,普罗大众由此得以听讼断狱。在香港,凡是21岁以上65岁以下、精神健全、没有听觉或视觉障碍的居民,都会被列入陪审员名单。该名单每两年编制一次,公众可以查阅。每个星期,高等法院司法常务官会从名单中随机抽出一批候选陪审员,他们会按时来到指定法庭供当庭抽选。一旦抽中,他们就成为被告人命运的主宰。由于法律界人士事先已被豁免,出任陪审员的无一例外都是外行人士。

  或许有人会有疑问:他们能够正确地作出决定吗?事实上,法官和陪审团是有分工的,陪审团只决定事实问题,法律问题和程序问题都由法官决定。当控辩双方为某个法律问题争议时,法官会安排陪审团退庭,因此他们不会受复杂的法律问题的影响。法律对陪审员最主要的要求,不是熟谙法律,而是在庭上集中精力。如同《刑事陪审员指引》小册子中的提醒:“你的主要职责是聆听和观察——小心聆听一切说话,并仔细观察证人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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