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赎心千日梦》
第40节

作者: 实梦zs
收藏本书TXT下载
  一般而言,刑事案件的审理至少要8至10天,多则月余,我见到的最长的排期竟达100天。这么长的时间里,陪审员必须天天来法院“上班”,对自己工作的影响可想而知。于是有的人就会向法官申请豁免,不过除非有迫不得已的理由,法官不会批准豁免。特别是工作上、商业上的理由,哪怕出任陪审员会让你损失一笔大生意,也不见得会获批准。如果拒不到庭,后果会很严重。2008年1月,一名何姓陪审员谎称受伤欺骗法庭并两次缺席聆讯,被高等法院裁定藐视法庭罪成立,被判入狱三周。

  另一方面,法律又对普通雇员出任陪审员进行充分的保护。任何雇主终止雇佣或歧视出任陪审员的雇员即属犯罪,将受三个月的监禁及25000元罚款。同时,法律也订明陪审员每天可获发津贴,藉以免除陪审员的后顾之忧。按《陪审员津贴令》当前确定的标准,每位陪审员每天可获津贴280元。
  待庭审结束,法官会向陪审团作全案证据的总结及法律问题的指引,之后陪审团退庭合议。此时,陪审团开始处于与外界隔离的状态,直至他们作出裁决。由于香港已经废除死刑,故即便谋杀等最严重的刑事案件也不要求陪审团作出一致裁决。不论裁决有罪或无罪,只需要5∶2的多数票即可成立。如果当天不能完成评议,高等法院有专门的房间供陪审员休息,但会有法院工作人员进行看管,这名工作人员事先必须宣誓不会容忍任何人接近陪审团或与陪审员通话。即便是陪审员告诉家人自己不回家,也必须由工作人员代为通知。直到作出裁决,陪审员方重获“自由”。

  如果充分讨论后仍然不能作出裁决,法官会下令将本次陪审团解散并另行选任陪审团,所有程序会重新来过,如同审讯从未发生过一般。当然,在多数裁决制下,这种情况很少发生,陪审团基本上都能顺利地作出裁决。作出裁决后,陪审团将回到法庭,在被告人在场的情况下宣布裁决结果及赞成比例。如果裁决罪名成立,被告人可以提出上诉。而一旦裁决罪名不成立,通常就意味着诉讼的终结。一般而言,控方不能直接就陪审团的无罪裁决提出上诉。

  服 务 意 识
  毫无疑问,高等法院在香港社会中的地位是很高的。但是,它并非高不可攀。在很多细节上,我都感受到高等法院浓厚的服务公众的意识。
  走进宽敞、洁净的大厅,你会发现这里没有安检设施,虽然有几名保安值班,但他们基本上只是安静地坐在角落,对于正常的人员进出,从来不会过问。
  大厅中部靠墙的地方有一个咨询中心,两名工作人员负责解答市民的一些简单询问。每天上午,这里会放置当天开庭案件的排期表,市民可以免费取阅。排期表上,每宗案件的基本信息清清楚楚,当事人、主审法官、双方代表律师、开庭时间、地点等信息一目了然。
日期:2012-05-10 11:29:45

  所有的公开聆讯案件都可以自由旁听,不需要谁批准。想听,推开门进去就行;想走,随时都可以走。如果你有兴趣,可以把当天开庭的几十个案件都听一遍,每个案件听五分钟,绝对不会有人来干涉你。
  记者与其他旁听人员一样,进出法庭来去自如,还可以经允许而在法庭内作记录,唯一的限制是不能在法庭内摄影、拍照。每当有社会关注的热点案件,经常可以见到各种媒体在高等法院大门口架好“长枪短炮”,只待律师、当事人一出大门就进行采访。为了防止新闻报道对法官有所影响,《法官行为指引》第16条特别提醒司法人员:“公众会对某些案件议论纷纷,传媒亦会广泛报道。有时舆论会明显倾向支持某个结果。不过,法官在履行其司法职能时,必须不受该等舆论影响。司法独立包括独立于所有外界的影响。法官行事须无畏无惧,对舆论的毁誉必须置之度外。”

  香港是一个双文三语社会,诉讼参与人经常会遇到语言障碍问题,为此,高等法院提供完善的法庭传译服务。我旁听过一宗刑事案件,主审法官、检控官和辩方律师都是外籍人士,但被告人是本港居民,他不懂英语。所以,法庭就专门安排一位传译员坐在他身边,把法官和控辩双方的发言同步翻译给他听。有趣的是,控方传召的第一位证人是内地嫁到香港的中年女士,她选择以普通话作证。于是,法庭上就同时有两位传译员在工作,一位负责翻译律师与证人之间的对答,另一位将所有对话翻译给被告人。

  当然,对于富裕的人士而言,无论是法律知识还是语言问题他们都不需要担心——请律师就是了。可是,并不是人人都能请得起律师。香港的律师多数会按小时收费,一些资深大律师每小时的价码高达一万元以上。1997年,在一宗人身损害赔偿案中,五名被告被判败诉,他们将赔偿原告两千万元,而他们须支付的律师费是一亿元!面对高额的律师费,不少人选择自己应诉。一般而言,他们多为相对弱势的群体。

  为此,高等法院于2003年新设立了“无律师代表诉讼人资源中心”,为这部分人士提供一定的帮助。市民来到这里,可以观看解释诉讼程序的录影带,可以使用接通互联网的电脑查阅资料,也可以直接向中心的职员提出询问。如果需要制作宗教式誓章或声明,中心设有监誓员提供宣誓及声明服务。所有这一切,都不需要市民花费分毫。这些实实在在的服务措施,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作者为云南省检察院检察官)

日期:2012-05-10 11:35:13

  听说香港法院可以旁听,有次去香港,还专门去了位于半山的终审法院去看看,那是一个很古老的红色建筑,可是不像有人开庭,门口还坐着一个保安之类的人物。我们探头向里看,没人进出,后来那个保安管理员人物也探头看我们,不好意思,赶紧走了。
  我估计我弄错了,可以参观的应该是金钟那个高等法院。
  还有香港的陪审团,是跟英国制度一样,都很神秘,专门买了本关于香港法律的书看,从英国一开始的陪审制度说起,很有意思,然后又看看极少的有关陪审团人员生活的情景,了解不少。

请按 Ctrl+D 将本页加入书签
提意见或您需要哪些图书的全集整理?
上一节目录下一节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