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蜀道乱----金川.乳峰.绿林》
第60节

作者: 水川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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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12-05-10 21:37:39

  (本作品知识产权登记号为:渝作登字-2012-A-00000129。侵权必究。)
  一、红苕村姑
  《汉书》曰“民以食为天”,指粮食是百姓天大的事。其实,千百年来,以什么为主食,成了民众的地位差异。春秋时期即有著名的“肉食者”与“藿食者”之辨。

  体积相近的哺乳动物,食肉或吃草决定了它们食物链的高低。同样是熊科动物,大熊猫以竹为生,就变为了肉食熊类的猎物。中国历史上也有类似现象,黄河流域吃粗食的“人高马大”,逐步“蚕食”长江流域吃细粮的“小巧玲珑”,而中原大地吃五谷杂粮的农民又多次被塞北关外茹毛饮血的牧民“鲸吞”。
  都是四川人,米饭面食养的就是主宰,红苕苞谷喂的成了仆从。
  (一)甘薯以皮肉分高低
  四川的甘薯可分为三种,红苕、白苕和地瓜(正文)。红苕,土皮红心,产量大卖价低;白苕,红皮白心,产量低却物以稀为贵;地瓜,白皮白心,已算是略高一筹的菜蔬甚或水果了。

  人类社会也常以肤色论高低,如美国的白人和黑奴,如彝族人的黑彝和白彝。大多汉族人亦有“肤白为佳”的观念。
  川西“下五县”的“红苕国”(正文),比起省城和“上五县”已低人一等了,他们自己又排为三等:佃农和长短工,常年日晒雨淋风尘仆仆,长相跟说话全土得掉渣,是为“土苕”;匠人、摊贩和蚕农,虽也辛劳,但难得“面朝黄土、背朝天”,表面上生活红火,模样就白里透红,视为“白苕”;绅粮、富商和官宦就是“地瓜”,他们在家养尊处优,出门都是礼帽、“撑花”或轿子遮阳,貌似阳春白雪,瓤子里都是银样镴枪头,不外乎吃白食的“白相”或“白丁”。

  一句话,国人和甘薯,跟玉石一样,白为贵。
  冯稚英家里世代养蚕为生,也有几亩坡地种桑和几大间草房缫丝,在当地属于“白苕”大类。
  小稚英姐弟五人,她老三,前面两个姐姐分别大她五岁和四岁,后边两个弟弟又各自小她六岁和八岁。虽然“穷人孩子早当家”,因年龄的关系,姐妹中她受苦较少,而肤色和模样都要水灵得多。
  旧时男尊女卑,对女孩也以貌取人,五个儿女又被心照不宣地分了个上中下。两个姐姐是“土苕”,稚英等同“白苕”,两个弟弟尊为“地瓜”。家里植树采桑、卖丝买粮和砍柴烧火的苦力都是“土苕”姐姐干,她们愈发菜色土相。爷爷婆婆和父母只让“白苕”妹妹帮忙做点养蚕、煮茧和缫丝等轻巧手工,人更加粉面皓齿。“地瓜”弟弟就当“地主”,当然白白胖胖。
  真所谓“万事万物分主次,芸芸众生有高低。”底层百姓几口之家,那男女老少也要排个三六九等。
日期:2012-05-10 21:4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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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牲畜以公母分上下
  纵观飞鸟走兽、家禽牲畜,不论寻食还是捕猎,大多雌性都毫不逊色于那些雄性,而下蛋孵卵、生儿育女更是独当一面。仅仅因为交媾时“甘拜下风”,便固定了雄为王、雌为后的格局。
  同理,道家也以乾坤牝牡而尊崇阳在上,阴在下。
  遇到天灾,在上的都有诺亚方舟,水涨船高而已,在下的不是灭顶噩运也是水深火热。一有饥荒,在上的只是日子过得紧巴,在下的肚皮跟背脊就“巴紧”了。
  光绪二十八年(1902),四川“壬寅大旱”,田土干枯,有“热死草木,火烧五谷”之烈。桑树全都干死,树皮也被人剥光充饥。冯家能当卖的东西一件不剩,一家子仍旧饥寒交迫难以为继。家里只得舍车保帅,首先牺牲“土苕”姐姐----与同乡那些“土苕”妹子一样,卖到省城或上五县为女仆(正文)。
  家里虽说有“土苕”“白苕”和“地瓜”之分,但“手心手背都是肉”。朴实善良的父母,为了卖几个姐姐,或是卖哪一个姐姐,犹豫不决,折磨得心力交瘁。

  大姐已满十六岁,身板单薄但头脑灵活四体利索,家中里里外外一把手,不愧“长姊为母”。少了大姐会断了父母臂膀,正因为她的能干,卖价会比二姐高一点。但大姐已说了婆家,她卖身为奴将毁了两家人的幸福和姑娘小子青梅竹马的情分。
  二姐小一岁多,比大姐还略微高大,在外吃苦耐劳不差于山村后生,在家也称得上“一个姐姐半个妈”。只是天生一个“涨脑壳”,不善言谈不知变通,真是父母责怪的“死黄蚕茧”。在当时奴婢市场,也是“下脚料”卖不起钱。她还哭死闹活地不肯去当丫头。
  真要讲卖娃儿,把弟弟卖到无嗣的大富人家为后,一个的卖价要高过三个姐姐的总和。这就是男女的上下区别。
  时间不饶人,病重的婆婆在隆冬腊月衰竭而逝。两个弟弟平时娇生惯养,受不了这种苦日子。一个上吐下泄,肠胃一口白水都留不住;一个肚子胀得老大,十天半月屙不出屎来。家里急需钱偿还办婆婆丧事欠下的借款,还要请医生救治小兄弟俩。

  两个姐姐再不敢多说半句,争先恐后抢着出卖自己。
  灾荒年,粮食“甘贵”,而百业俱废。劳动力不值钱,一个大男人拼死拼活干一天,也挣不了他半天的糊口食物。富贵人家到那时也“泥菩萨过河自身难保”了,家家开始遣返辞退丫环女仆,仅留下必不可少的男佣。可怜两个姐姐甘愿为家人做出牺牲,由妈妈带去了省府和“上五县”许多人家,结果一个姐姐也没卖掉,倒花光了仅有的盘缠。母女三人回到家已奄奄一息,一分钱没换回来,看样子还得为她们当中哪一个两个的下葬另举新债了。

  俗话说,“男饿三,女饿七,老太婆能饿二十一。”在灾荒年的冯家,事实可能恰恰相反。(后续)
日期:2012-05-10 21:47: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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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续前)眼看就熬不过那个冬天了,冯家八口人按当地的死亡率推测,能活到来年新春的,可能不到四分之一。父母横下一条心决定把姐俩都白送出去,只要减少两张嘴就行。
  家里早没有钱给谁送葬,现在想把姐姐送人也垫不起路费了。

  父母拜托长年在外跑小生意的远房舅爷帮忙,要求在周边县城找几个不虐待下人的绅粮富贵人家。他们奢望以童养媳或养女名分“打发”姐妹俩,还有着王昭君“下嫁”的悲壮。但巴蜀大地灾荒蔓延,“下五县”原本殷实的大户破产潦倒的也不在少数,根本没有哪家愿意收养两个姐姐。
  这时,父母的心里可想而知:已经割了自己血淋淋的肾肝,却无人收购,甚至免费赠予也被人视为病猪的下杂!
  那舅爷多了一句嘴,更让爷爷和爸爸有了割裂命根的绝望:省城有位生意人听说了冯家状况,为“造七级浮屠”,勉强愿意领养两个儿子之一,还要等儿子病愈之后。
  要卖掉或送掉儿子,冯家的上下价值观便本末倒置了----把当妈的卖了送了也轮不到宝贝儿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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