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死协议》
第14节

作者: 虎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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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然,盛新沐毕竟不是“烧火丫头”。他在公丨安丨部时曾过问过几个走私大案,有心理优势,也深谙走私潜规则:走私犯罪,尤其是大规模的法人走私一定有背景,靠山重重,也一定是谋划周全的高智能犯罪。他因此对华元大案有充分的心理准备:这是一场攻坚战!对此案的侦破要是误入歧途,形成僵局,查不下去,很可能会被强行叫停……要是出现这种后果,得罪数十位高官显贵,以后的日子将是天天在刀刃上跳舞的煎熬!

  根据贺贤勇指示,盛新沐调兵遣将,将专案组前线指挥部搭建起来。首先对举报信的可靠性进行评估判断,不能贸然行事,一旦调查开始,就没有回头路可走;再搞出一个侦破方案,依计行事。当然,首要问题是在海关总署机关内物色一个主持查私的可靠将才,帮助找“证据”是关键。他立刻想到了海关总署调查局局长张国生。
  张国生任总署调查局局长,上任第四天,受命查处福州“11?12”移动通讯器材走私大案,一举把受贿放私的福清海关原关长带出,可谓雷厉风行、铁面无私;另外,总署侦查局副局长吕海滨,也是跟随自己从公丨安丨部调过来的,主管侦破工作,经验丰富,手法老道,而且和张国生比较熟悉,理应披挂上阵。
  中纪委也出了两个人配合前线指挥部的工作。一个是二室的副主任孙健,一个是三处的谭文辉。
  “小事开大会,大事开小会”,前线指挥部成立当天即到郊区召开秘密会议,参加人员有刘英立、余忠望、盛新沐、李志刚、孙健、谭文辉、张国生、吕海滨,还有北京海关缉私处的处长小傅,其他的还有政法委、监察部的一些中层干部。
  日期:2012-03-19 11:04:48

  组长贺贤勇没有参加这个会,因为台子已经搭好,部署也已经到位,只需像船长一样幕后掌舵即可。他对前线总指挥盛新沐说,“会议要隐蔽,情况可能会很复杂,先不要声张,也不能对外透露丝毫情况。这个案子和湛江那个案子不一样:湛江的案子是一串葡萄,抓住把儿从上边一提,整串葡萄连枝带叶就全部提上来了;而华元的案子就像在大海撒网捕鱼,网一个算一个,不管是带鱼还是鲨鱼。邢戈的人际关系复杂,一定要小心,别网上来一条大白鲨,将自己咬了。”

  盛新沐立即部署与会的九人领导小组集中研究、评估举报信的真伪,并尽快拿出初期行动方案。
  经过充分论证,大家一致认为,举报材料可信度高,但其走私活动的组织性、系统性、隐秘性均是湛江案所没有的,查证难度极大!所幸的是,在举报信的证据材料中,叙述植物油走私的材料不仅丰富,也具有可查性。前线指挥部于是制定下,初战主攻植物油走私的方案。
  五月十六日晚,前线指挥部提前一天半,向专案组领导递交了突破方案。专案组领导听取汇报后,慎重审核方案,认为分析意见和突破方案很缜密,表示赞成前线指挥部的选择,将植物油走私作为突破口,一查到底。
  侦查行动就此拉开序幕。
  首先,专案组领导指示海关总署走私犯罪侦查总局,选派侦查处刘处长带领得力侦查人员通过公丨安丨部的派遣渠道,从广州潜往厦门。任务是掌握邢戈走私集团的最新动态,对重要嫌疑人进行秘密布控;同时,纪委谭文辉处长和李志刚处长带一批纪检干部秘密进驻厦门,对举报信揭发的腐败干部进行外围调查取证。

  其次,为了暗查得以顺利进行,盛新沐故布疑阵,特意把厦门海关当时分管查私工作的雍培杰副关长召至总署,向其交代任务:北京海关有一案件的货物是从厦门口岸入境,北京海关已扣留走私货物,尚需查证。现在总署与北京海关联合派员到厦门海关调查该批货物进口申报情况。因案情重大,希望雍培杰全面协调,防止扯皮、推诿,给案件查证工作造成障碍;要求雍培杰不要向调查人员了解案件取证的任何情况,也不必向海关党组通气。待案件明朗后,自己会向杨厚贤关长解释说明。

  然后,小傅以北京海关特派员身份,带人到厦门海关,秘密地调集海关所有的文件材料,包括报关单和关税单,以及所有的电脑资料。在雍培杰的安排下,厦门海关全力配合小傅的工作,所有资料一一拿给他查证,他要什么,就给他什么。小傅对所有看过的材料,作了影印和备份,带回北京和举报材料比对,核实举报材料中揭发的毛豆油问题,鉴别真伪。

  日期:2012-03-20 09:19:04
  犯罪分子走私花样繁多。除了直接冲关走私,在海关毫无无单据可查,而其它走私方式,无论是“狸猫换太子”、“报船不报货”,或是“假转口真走私”等手法,都需要在海关的各个环节疏通打点,要做到隐秘而又滴水不漏,一般是不太可能的,尤其是举报信提到的“大规模”走私。常言道,小的漏洞可以修修补补,大的漏洞则是沟壑难填。邢戈走私案值五百亿,不可能是直接冲关的莽夫做法;要在口岸各环节均是一路绿灯过关,即使在所有环节都留下“买路钱”,各个关口有“内鬼”站岗放哨,保驾护航,也一定会留下蛛丝马迹。将举报内容与海关资料逐一核对,就可知道线索真假。

  但小傅从海关资料中,看不到举报内容属实的丝毫痕迹。“很奇怪!还有想查又查不到的走私?”小傅失望,也很困惑,太阳底下的罪恶能有多隐蔽?走私盛行,不是因为不易查处,而是没有人去查处。
  除了有海关资料可以查证,商检局也可能留下走私痕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检法》规定,进口的成品油和植物油属法定检验商品,必须由货主向商检局的检务处,申报品质检验和重量鉴定。申报后,由检务处通知鉴定处检验。鉴定结果报检务处,由检务处以商检局的名义出具商检证书。
  小傅随后带人到厦门市商检局查证。在商检局调阅资料,发现举报信所列包括红宝石、蓝宝石在内的三十七条船舶均无商检记录。鉴定处的工作日志记录详实,完整,从九六年到九八年期间,所有植物油都卸在萨博油库,而成品油卸下地点的情况比较复杂。举报的船只运载了植物油,为什么没有商检记录呢?小傅迷惑不解。他让商检局列表整理九六年以来所有成品油、植物油进口报检记录。然而,检务处还是找不到举报船舶运载两油报检的记录。最后,在鉴定处找到七百多条船的工作底档及商检报告的原始记录。经统计,食用油计五百三十四万吨,成品油计三百五十余万吨,这些船只在检务处报检的单位与华元公司和中元公司均无关。

  小傅又陆续到外代、外运、港务、港监等口岸进出口的重要环节,查找举报邢戈走私的蛛丝马迹。
  在前期调查中已经查明“红宝石”、“蓝宝石”油轮的船务代理是厦门外运总公司。调取外运总公司九六年以来油轮进出口岸的资料,发现这两艘油轮并未在厦门港口入境!更为蹊跷的是,被举报的中元公司、东元发展公司进口植物油和成品油,并未使用外运总公司的任何船只。
  日期:2012-03-21 09:53:15
  如果举报的“红、蓝宝石”油轮走私情况属实,唯一的解释就是,走私人员把由海关船管部门出具的“关封”截留,不送交联检数据中心,使船舶舱单无法进入海关数据库。这样,海关就不知晓有哪条轮船进口了什么货物,当然无法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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