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元组只取得一些无关紧要的账目、文件和一些照片资料;中元组对中元公司主要领导人,包括总经理陈光亮,办理了海关留置手续,实行二十四小时扣留;东元组将负责人于辉带回审查;萨博组取了残缺不全的进出库资料,和银行往来账目明细回来;外代、外运组发现阜门外轮运输公司船务部经理展北辰涉嫌销毁电脑资料、对其实行海关留置;商检组发现所有进口植物油都卸在萨博油库里。举报材料中列出的三十七条油船,在商检的工作日记中均无记录。鉴定处处长及该处技术科副科长涉嫌渎职,两人被带回驻地留置。
总之,植物油,乃至包括原油走私的举报线索,在各环节的各种资料之中均未出现。
各环节的走私证据并不像张局长想像的那样,会残留些许以供查实。像商检、萨博、外运等主要业务部门,在业务报表、统计数据、年度报表中并未留下痕迹。
邢戈等走私分子真的把各环节所有业务资料,全部销毁了?张国生感到心头的重压,似乎要让五脏六腑破裂。
直到晚上十点半,小傅接到侦查员小吴的报告,萨博组已查实“红、蓝宝石”等油船的走私油卸在萨博油库内,几个相关工作人员描述一直,基本印证属实。这算是一个振奋人心的好消息。
午夜前,查账人员从中元公司总账册中查出“红、蓝宝石”等十余条船的植物油进口付汇及销售总额,以及与东元等公司往来款项的线索。进一步查分类账目时,发现账册不全;再查入账凭证,会计人员说已经找不到,上一年的会计凭证已归档。追问财务部经理,该经理陈述:年初之时,一些身份特殊的人来公司把去年之前的会计凭证全部装袋拿走。他们是什么人,为什么拿走凭证,凭证又放在什么地方,他一概不清楚。
审理组立即出动,配合对中元公司的调查。连夜突审通知财务经理交出凭证的公司副总。他满头大汗,最后沙哑着嗓子含含糊糊地回答,是有“上面的人”施压,在征得总经理陈光亮同意之后,他让人取走所有凭证的。
日期:2012-04-24 10:28:43
“上面的人”是谁?陈光亮的回答,让在场所有人大跌眼镜,“是阜门子公司董事,兼法制办副主任刘非,亲自陪同有‘特殊身份’的人来取走凭证的。”
刘非也在规定时间内交待了相关问题,是保安总参二部的人持公文要求协助,并带走相关财务凭证。
张国生懊恼不已。
邢戈没有走私油品,总该有走私烟的事情吧?盛新沐听到汇报还是不甘心,“你们继续查,他要是没事,我们都会有事!”
13、烟雾缭绕
时局对专案组非常有利。在当时情形下,面对内地超过两亿烟民的大市场,国外烟草商无不垂涎欲滴,他们抢占内地烟草市场的决心和勇气、手段和方式大有无可抵挡之势。而大卍公司内部的走私分子与之遥相呼应,狼狈为奸。于是,走私烟潮滚滚而来,外烟铺天盖地来袭。权威部门的统计资料显示,席卷内地市场的外烟,通过正当渠道进来的不足百分之一。也就是说,市场上百分之九十九的外烟都是走私入境的!
举报华元集团走私的材料称,“外烟也是邢戈走私的重点商品之一,量大规模疯狂,而且时间久远。”从九五年开始的四年时间里,邢戈共计走私香烟境内销售总值超过一百五十亿元人民币,获利超过二十五亿。举报信特别提到,在九七年年底的最后一次走私行动中,一批外烟仅进口值就达13亿元!
面对如此海量的香烟走私,盛新沐不信查缉香烟走私也会扑空,因此重新选择以调查香烟走私为突破口。
张国生为此特地加强了“香烟组”的实力,将该组侦查员人数由十五名增加到三十三名,而且抽调的都是各路人马的精兵强将。
在香烟组的总结分析会上,专案组领导初步认定,华元香烟走私方式为“伪报品名进口”。此前,侦捕组在调查鑫河堆场问题时,发现有大量香烟走私线索。
继续追查这些线索,发现保安部下属的东华实业总公司,借用分设在象屿保税区内的“东华实业象屿进出口有限公司”名义,为华元集团代理香烟转口贸易业务,涉及数十万箱各种进口香烟;又通过外经贸部调查香烟转口贸易是否真正出口,得到的答复是在鑫河堆场内被调查的批次香烟,以及在虹运楼查获的账目资料中涉嫌的走私香烟货源,最终都出口到印度和东南亚地区;另一家保安部专属企业“象屿新中元有限公司”被怀疑走私香烟八万余箱,该公司进口香烟的船只“闽台二号”被深圳海关查扣,但该公司到阜门海关“补办”手续,在安保部打招呼的情况下很快被放掉。
又一次扑空!
日期:2012-04-25 09:57:29
张国生感觉自己被愚弄了,为什么查找油品和香烟的走私线索最终都在安保部的干预下不了了之?
重新细致地核实鑫河堆场的线索,侦查员发现与“新中元”同时成立的还有一家“象屿新大路进出口公司”,也是由保安部企业参股组建的。“新大路”公司截止到九七年年底,共代理转口香烟九十万余箱,获代理费两千八百八十万元。而据华元集团的账目资料显示,这些香烟的来源正是由华元集团提供。
查来查去,萝卜还没拔出来,带出的污泥倒是不少,而正主儿邢戈却越来越清白。他一直在老老实实地做转口生意,就没有伸手走私?久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道理?
继续深挖,又查获阜门烟草公司副总陈久耕,曾转让子港英美烟草公司的计划给华元做转口贸易。陈总于九六年六月赴港,找英美烟草公司的代理商子港“威达路”公司总经理,签订了一个总的转让合同。内容为每月供货二十到三十个货柜的香烟,转给子港华元集团,由后者直接付款给英美公司亚太部,其中三成的定金付给威达路公司。
这么多的香烟交易,是全部转口了,还是以转口之名行走私之实?张国生贼心不死,不想轻易放过任何一个线索。既然没有不贪腥的猫,当然就没有不走私的商人!老老实实经商的人是赚不到钱的,像邢戈这样的人,不靠走私赚钱,真是浪费了他庞大的人际关系资源!
在专案组领导建议下,香烟组再次招兵买马,由谭文辉处长带领三名老将加入到香烟组。谭处长将人员分成两组,分头行动,尽可能掌握可供决定主攻方向的信息资料。一组人员前往海关、外代、港监、船代、理货各环节,调取所有关于香烟进出口的单证资料、电脑数据。举报信揭发的子港富甲船务驻阜门代理处,是重点调查对象;另一组人员摸排举报信上列举的海关涉嫌枉法放私、销毁走私证据的诸多嫌疑人。梳理重要岗位上的重大疑点人员,请他们到专案组喝茶,一一接受“招待”,谈谈心。
阜门海关主管缉私的副关长雍培杰在喝茶之余供称,“走私香烟无外乎三种手法:伪报品名进口,虚船虚航次假出口,空柜假出口。除此以外,别无他法。”
伪报品名进口,如果海关手续齐全,在查验环节放行了,事后不好查实,就算参与走私的犯罪分子招供了,也不能佐证;而假出口的作假环节比较多,被抓住把柄的机会很大。所以,香烟组决定从确认“假出口”开始启动调查工作。然而该从何处下手呢?
日期:2012-04-26 10:36: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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