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权力:中国历史弈局的幕后推手》
第2节作者:
吴钩1975 吴钩先生是这样解释隐权力的:在君主专制框架下的官僚制度内,官僚通过制度性授权,获得正式权力。所以,正式权力的大小可以通过官阶、品秩、俸禄、职位等来综合衡量,并且从理论上说是固定的。“隐权力”则并非由科层结构设定,而是由人情关系创造出来的。隐权力自成体系,有自己的隐秘来源,有自己的权力地盘,有自己的传递管道,与正式权力系统相互嵌接,又各自为政,共同规划着官场的权力空间。先前的官员之所以对“年谊”、“乡谊”、“门谊”等人情资源极为重视,为维持人情关系不惜本钱,每年都要馈赠“冰敬”、“炭敬”、“节敬”,就是因为,一个人情关系网络就是一个重要的权力源,从中可以假借隐权力,壮大自己的实际权力值。在很多时候,隐权力甚至比正式权力更为管用。因为,隐权力既不受正式权力结构的层级限制,又可以随意越过正式权力的横向边界。
一个官僚所拥有的实际权力等于他的正式权力加上他的隐权力。当然,官僚的隐权力可能为正数,也可能为负数。隐权力为负的情况表明了这个官员实际掌握的权力已经小于他所应有的正式职权。一个官员要实现自身权力值的最大化,大致也有两个途径:第一,增加正式权力,即俗话所说的“升官发财”;第二,增加隐权力,比如结交权贵,获得官场要员的庇护;拉拢人心,谋取更多的私人性效忠。由于隐权力妙用无穷,后一种途径甚至更为重要。
可以说,“隐权力”概念为理解传统中国的政治现实提供了一个有力的观察和解释工具。借助这一工具,传统乃至当代政制中的诸多现象,可以得到连贯而有效的解释。本书各篇就解释了很多常见的官场现象。读完这本书,读者当会发现,这些现象之出现,不是因为官员无德,而是因为制度本身逻辑所致。
未完待续
日期:2009-08-17 14:13:32
秋风序(续)
对于作者提出的这一概念,我只想提出一点限定。非正式权力可能无处不在,任何社会治理都必然要依赖这种权力。相对于政府的权力,每个社会必然存在着其它非正式权力,如绅士的权力、教会的权力、甚至学校校长的权力——有的时候,人们用“影响力”这个词来替换此处的权力。我们无法想象,一个社会仅仅由政府的正式权力来治理,如果是那样,那就是权力控制一切的完美的专制社会了。一个优良治理的社会的必要条件是,政府的正式权力比较有限,社会由广泛的非正式权力来治理。当然,仅此尚不能构成优良治理的社会,但若非如此,则断然不可能是优良治理的社会。因此,非正式权力并不完全是坏事。
本书作者在讨论政府权力与宗教权力的一章也已经暗示了这一点。按照作者的论述,隐权力主要是指官僚制度内部衍生出来的主要由官僚掌握的非正式权力。因此,本书的结论仍然应当被置于中国特定的历史中。也就是说,隐权力概念也许应当被限定于分析秦以来的中国政制,专制君主加官僚制的政制。它未必适用于除此之外的政制及非政治领域。
本书作者可能是有这种意图的,因为本书作者具有明确的价值取向。在中国,悠久的专制-官僚制已经塑造了一种奇特的政治文化、政治心理。人人都不满于专制官僚制的腐败、滥权,但人人又似乎都向往着获得这种不受约束的权力。人们普遍丧失了对政治本身的价值内涵的思考、关注与向往,而倾向于把现实的当作合理的来接受。不少通俗性论著对于本书所说的隐权力运作背后的规则,以一种欣赏的态度津津乐道,完全放弃了价值判断。
本书作者的态度绝非如此。他则具有现代社会科学的视野,虽然也是在讲述官场故事,但这些故事被置于政治与社会学的理论框架中,因而,读者读完这些官场故事,也就对隐权力的表现形态、获取方式、维系成本、运作方式等,获得了理性的认识。尤其重要的是,作者具有明确的价值去向和悲悯情怀,他把隐权力的产生、横行、乃至支配整个政府的运转,视为政府失灵的一种形态。这种政府失灵带给社会的是无序,甚至是王朝崩溃的灾难,君主、官僚、民众都是这种政府失灵的牺牲品。作者撰写本书的目的,也正在于证明以民主政治加现代文官制的制度组合,替代专制加官僚制的制度组合的必要性。
因此,在我看来,这其实是一本严重的社会学进路的政治学著作。但它是写给普通读者的,读来很好玩。它对读者只有一个邀约:读完之后,最好能够思考一下我们所处的这个社会秩序的正当性,不管程度深浅。如果有读者竟然照着作者所讲故事中的官场潜规则去寻求获取隐权力,那作者一定会大为失望的。那不是他写作的初衷。
日期:2009-08-17 18:12:37
正文第一篇:另一套权力系统(1)
实际权力=正式权力+隐权力
什么是权力,从形式上说,权力无非是一种“命令—服从”关系。中国官场有句老话:“官大一级压死人”,话虽难听,倒也说明了权力的“命令—服从”关系是自上而下的,上级命令下级、下属服从上司。也就是说,在纵向上,权力系统存在着一个层级结构。
那么,为什么上下级之间的“命令—服从”关系会有效?或者说,为什么“官大一级”就能“压死人”?这不但是政治伦理使然,而且因为,从本质上说,权力就是一种合法的造福—加害能力,比如给下属升官或者降职,古人用“威福”来指称权力,是一针见血的。出于趋利避害的本能,下属当然要唯上级是从。
中国还有另一句古话:“不在其位,不谋其政”,则是说明,权力系统在横向上又存在着一个分科结构,同一层级的不同科别之间,不发生“命令—服从”关系,否则就有僭越之嫌。比如按明清之制,地方设藩司衙门,长官为布政使(相当于副省长),掌一省财税,又设臬司衙门,长官为按察使(相当于高级法院院长),掌一省司法,布政使不得干预按察使审案,按察使也不得插手地方钱粮。但依权力的层级原则,布政使与按察使均受巡抚(相当于省长)节制。
一个正式、合理的权力结构应该就是这个样子的——在纵向上规定了权力的层级,在横向上分立权力的界别,有如一个“井”字形结构。中国据说很早就出现了成熟的科层制,但中国的权力运作,却时有反常,主要表现为两个方面:
第一,权力等级制上层的长官有时会受制于权力等级制下端的小吏,为了办好某件事情,长官甚至要向小吏行贿。《清稗类钞》中有一则“部吏索贿于福文襄”的记载,说的正是这回事。福文襄,即乾隆皇帝的宠臣福安康,史书上说他“荷父庇荫,威行海内,上亦推心待之,毫无肘掣”。但这样一名“毫无肘掣”的权臣却受部吏(相当于中央部委的办事员)“肘掣”,有一次福安康打了胜仗回来,到户部(财政部)奏销军费,部吏竟向他索要好处费一万两银子,福安康大怒:“你敢向我索贿?”部吏说:“我哪敢向大人索贿呢?其实我是为您着想。您现在打了胜仗,皇上很高兴,报销的奏章递上去,很快就会得到批准。但户部的会计才十几人,而您的账簿有好几麻袋,等我们全部核对好数目,恐怕要一二年,到时候皇上的热情已过,会不会爽快批准就难说了,不如赶快做好。但要赶快就需多请人手,要多请人手就需多花销,所以我才向福大人伸手要钱嘛。”福安康只好给了部吏万两银子,不到半个月,户部已将账目核好,按报上来的开支给予报销。假如福安康不行贿,这笔账就不知哪个猴年马月才能算好。
第二,“在其位”的官员有时无法“谋其政”,不在其位的人却能够借助某种隐蔽的权力通道而越殂代疱。这方面的情况,我们可以从张集馨的自撰年谱《道咸宦海见闻录》中找到例证。咸丰年间,张集馨到甘肃担任布政使,这本是主管一省人事大政的要职,但张由于未能进入陕甘总督(甘肃的一把手)乐斌的圈子,事事受排挤,甘肃省每有官缺出来,跑官要官的人不去找主其事的张集馨,而是求按察使明绪替他们游说,因为明绪是总督身边的红人,由他出面,事无不成。作为布政使的张集馨就这样被晾在一边,人事大权“不能专主”,只好自嘲地说,“殊觉可愧。”
日期:2009-08-18 10:47:42
另一套权力系统(2)
为什么大员会受制于小吏、不在其位者能谋其政?这是因为官场上,在正式的科层制权力结构之外,还存在着一个隐权力系统。什么是官场隐权力呢?我想引用乾隆—嘉庆朝封疆大吏勒保的一段自述来说明。勒保说:
我刚刚到成都府当通判时,因为不讨上司喜欢,时常遭到呵责,同僚们见风使舵,都对我爱理不理。每次到上级衙门排班参见、禀报公事时,竟也无人理睬。所以一直非常郁闷,只是家里穷,不敢挂冠而去,只能忍气吞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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