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权力:中国历史弈局的幕后推手》
第19节

作者: 吴钩19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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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09-09-04 22:31:00

  社灵代理人的权势从下面这一事例可见一斑:
  明万历年间,皮匠出身的直隶人王森诳言得妖狐异香,创立闻香教,捏称弥勒佛降生在滦州石佛口王家,宣扬三朝末劫,返本归源等教义,使得民人闻风信从,形成了一个拥有200万信徒的庞大地下宗教王国。该教以“会”为基层组织,设传头、会道等职,遍布华北数省,平素以竹签飞筹传递消息。各地在向普通教徒敛取银钱后,一年四季层层解送,王森因此而大发横财。在成为地方豪门之后,王森的政治野心也迅速膨胀,刻意攀附当朝权贵,但最终仍被瘐死狱中。其子王好贤为报父仇而密谋武装反明,事败后被杀。后来,王森后裔发生分化,有一支脉伺机降清,得以混迹官场,封妻荫子;另一支脉则继续传教敛钱,直到清嘉庆年间当局严办清茶门(闻香教之改名),王氏族人受牵连者达数十人,至此,这一世袭传教两个半世纪、主持教门达10代之久的“神圣家族”才一蹶不振。


日期:2009-09-04 22:43:19

  更新
  出家人的隐权力(4)
  官府搜查出来的种种罪证,显示张李氏案绝不是可以等闲视之的小案。一个没有合法身份的神职人员,自称是菩萨转世,能念咒治病,并获得远近百姓乃至部分当朝官员的崇信,还有擅用黄缎坐褥的情节。说其“居心叵测,后患无穷”,似乎也不过分。
  因此,提督衙门的官差不敢怠慢,案子是农历六月二十日开始秘密调查的,二十一日即将涉案的张李氏及其儿子,还有修庙的工匠任五等人(因为张李氏画像是由任五觅人绘成的)拿解到署。非常的雷厉风行,执法如山。七月份,提督大人绵恩向乾隆皇帝报告了案情,并建议说:“(对张李氏等犯)若不即加惩治,积之日久,恐生不法之事。而各犯所供,多有不实不尽之处,必须澈底审明,尽法究治”,“请旨派大臣会同臣衙门详审定拟之处,伏候谕旨遵行。”总而言之,此案事关重大,请皇上再派员详审,将犯人速速定罪。

  朝廷的一贯铁腕
  乾隆对张李氏案有何反应,《蕉轩随录》中没有记载。不过,从俗世统治者对非法“交通鬼神”行为的一贯戒备,以及乾隆稍前对山东等地“叫魂”案件的强硬镇压上,不难想象皇帝这一回即使没有龙颜大怒,也绝不会掉以轻心。果然,乾隆立即派出另一位皇室成员、他的侄子怡亲王永琅,会同提督衙门审理张李氏案。
  永琅等主审法官兼检察官提审了一干人犯,按照旧时坐堂审讯的惯例,少不得动用了夹棍、板子、竹篦之类的刑具,以使案犯不敢有丝毫隐瞒。用永琅的话来说,就是“严切追究,加以刑吓,令其逐一吐供”。刑吓之下,主犯张李氏如实交待了自己的出身来历,以及如何在西峰寺行医化缘、如何受修庙工匠任五教唆而绘制图像宣扬“神迹”、如何捏造“老祖活佛”名头诓人钱财等经过,并供称:“我素不识字,亦无药方医书,更不识什么法术,给人治病的药都是买来的丸药改做的,符是随意乱画的,所念咒语也是儿子写就的几句寻常佛号。老爷明鉴,我只是希图多得些布施的意思,是我该死,但确实并无邪术。”永琅等又对犯有“共相煽惑”之罪的任五用刑究诘,所获供词与张李氏说的差不离。

  主审法官们还从张李氏口中问出:除了大学士三宝、员外郎恒庆两家外,并无其他官员家属到西峰寺施舍。这个信息估计让主审法官们暗暗松了一口气,假如有更多的官员家眷被一名乡野愚妇所骗,那可大大丢了朝廷的颜面。至于从寺中搜出的黄缎坐褥,张李氏供认,是她看到其他寺庙都用黄缎供佛,也依样做了一副,以便在做道场时供佛陈设的,她自己并不敢坐用。质之被施舍给寺庙的使女双庆、玉喜及西峰寺的老尼姑济广等人,各人所供均与张李氏相符;将黄缎坐褥拿来验看,也无坐用痕迹。主审法官们还不放心,再将各犯反复究诘,口供再无改变。

  至此,案情水落石出,真相大白。八月份,永琅等向皇帝上呈了一份结案报告,并给出了定罪的建议——因为只有皇帝才具备最后定谳的权力。我们以今人的眼光来看,这个案子似无原先想象的严重,并未牵涉到“心图不轨”的悖逆情节,不外是一名乡野愚妇,捏造“老祖活佛”出身,以画符念咒、烧香治病来惑众敛钱,其所诓来的钱财,一部分给了儿子,一部分用于修庙。搁在今天,也就一个经济诈骗犯,哦,或许还有非法集资之嫌,但总不至于要枪毙吧。

  未完

日期:2009-09-05 00:05:53

  九门提督衙门:
  

日期:2009-09-05 00:23:24

  九门提督衙门:
  

日期:2009-09-05 00:23:39

  九门提督衙门:
  

日期:2009-09-05 11:01:27

  按照旧时坐堂审讯的惯例,官老爷们问审少不得动用了夹棍、板子、竹篦之类的刑具,以使案犯不敢有丝毫隐瞒。用永琅的话来说,就是“严切追究,加以刑吓,令其逐一吐供”。
  

日期:2009-09-05 11:02:47

  清代审案刑吓
  

日期:2009-09-05 11:20:34

  清代审案刑吓
  

日期:2009-09-05 12:39:44

  出家人的隐权力(5)
  那么,当年的张李氏案最后又是如何了结的?乾隆很快下旨裁定:
  本案中的工匠任五,因修庙图利起意,为张李氏装点画像,妄称该氏为菩萨佛祖转世,惑诱远近民人,张李氏之种种不法,都是该犯怂恿所致,实为此案罪魁,拟处绞刑,立即执行。张李氏假神画符,以烧香治病为名,惑众敛钱,固属不法,但乡村愚妇,不过为图骗钱财起见,究无悖逆词语,着从宽,按例判绞监候,秋后处决(所谓“从宽”,不过是让张李氏多活了二三个月)。钦此!

  至于对其他人等的处置,皇帝均依永琅等王公大臣之议。张李氏之子杖一百,流三千里,交与顺天府定地发配;大学士三宝与员外郎恒庆两家挪用公款修庙,除追回修庙银两外,将恒庆解职交部严加议处(三宝则未受到惩治,不知何故);玉喜、双庆、老尼济广未参与犯罪,皇上开恩,不予追究;传授张李氏针扎治病之法的顺义县李老婆子虽已故去,但她有无另传他人以及招摇煽惑情事,交顺天府严查明确,以净根株;张李氏、任五两家财产,查抄充公。

  乾隆决心将张李氏与任五从肉体上消灭掉,与其说皇帝心狠手辣,不如说这显示了朝廷在对付假借邪术煽惑人心的敏感事务上的一贯铁腕。《大清律例》写得明明白白:“凡师巫假借邪神、书符咒水、扶鸾祷圣,自号端公、太保、师婆及妄称弥勒佛、白莲教、明尊教、白云宗等会,一应左道异端等术,或隐藏图像,烧香集众,夜聚晓散,佯修善事,煽惑人民,为首者绞(监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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