像胖子这样的人也不是少数,他们都认为手机夹在咯吱窝,万无一失,谁能拿得走呀,踏踏实实作白日梦。其实,他忘了人是有适应性的,开始是有感觉,你夹的时间长了就会忽视了它的存在。正所谓入芝兰之室,久而不闻其香。
别看王一没被抓着,可是被吓着了。他都不知道自己是怎么从车上下来的,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打的出租车。他脑子里只知道自己裤裆里湿了一大片,所以走起路来特别不得劲儿。回到租的平房前,他那颗被吓飞的魂才回到了躯体上,警惕地环顾四周,生怕有便衣跟踪,确认安全之后,他像老鼠一样蹿进了屋,从里边把门锁好,一屁股坐在了地上。
“哈哈,我又逃过一劫,实在太幸运啦,哈哈。”他非常得意。
有个人喜欢酒后开车,每次交警查车的时候他都能幸运地躲过,直到有一天他因车祸失去了行动能力以后,他才体会到以前那么多次的幸运其实都是他的不幸。当然王一不管什么以后,他着急看看自己今天的收成,等打开了那个手包,看到了塞在里边的两大叠人民币,王一的魂儿又飞了,可把他给美坏了,嗓子里发出了鬼一样的嚎叫。两万块钱,就这么到手了?以前天天给人当速递员,每天骑着车转着北京城当“吸尘器”,一个月才八百块钱,这他妈的一早上就两万,爽死我啦!
世上的事就是这样,有笑的就有哭的。丢钱的胖子此时此刻嗓子里发出来的也不是人声。王一下车以后,这哥们儿突然醒了,立马发现了手包没有了,那一刻无法用语言来形容他的心情。他跟疯了似的,推开众人,在拥挤的车厢里四处乱撞。
“我的钱,两万,我的钱被偷了,谁偷了我的钱,我宰了他……”
看着胖子这个表现,谁也不敢招他,都老老实实地等着110赶到现场。前前后后折腾了四十几分钟,一无所获的胖子抹着眼泪跟着丨警丨察去做笔录。一车人全都迟到了,没一个不骂王一的。
王一现在爽呆了,尿湿的裤子从里到外都不要了,有钱还怕没裤子。中午好好睡了一觉,随便在梦里计划了一下怎么享受这笔黑钱。下午,他开始了购物计划,从来不敢进的当代商城,他进去的时候就跟回家一样理直气壮。也难怪,兜里有钱呀。从里到外,外加皮带和钱包,一水儿换名牌,当然他根本不知道哪个牌是是名牌,可知道哪个贵呀,哪个贵买哪个。别看王一没挣过大钱,花大钱可真是不用教,那叫一个专业,真真正正是只要贵的不要好的。看着王一的那个派头,周围的服务员都不禁倒吸了口凉气:这人花钱就跟不是自己的似的。废话,当然不是他自己的,钱的主人正在医院里打点滴呢。手机也换了新的,他准备把偷来的那部卖掉,感觉用别人的手机太丧。他也没忘了给娟子买了部精巧的小手机,哄女孩开心无外乎假话和礼物,这样一来这丫头更对自己服服帖帖了。对于娟子,王一的想法是现在先将就着,如果以后发了大财,什么样的美女找不着呀,娟子还是有些土气。你说这个损贼是什么东西。
里外全新的王一走在街上,感觉有些讽刺意味,如果在以前,穿得体面些找工作或者接待客户,都是一样愉悦。现在呢,没工作了,当贼了,穿这身衣服去哪呀?去找小姐呀,怎么连这么重要的事儿也忘了?王一哑然失笑。如果问一个男人,想去哪花钱,很可能最先想到的是找小姐,去哪找就不一定了,各人都有自己的设计,有去歌厅的,有去发廊的,有去洗浴中心的,也有去歌厅、发廊找到以后带到洗浴中心的。至于从洗浴中心出来以后嘛,一般只有两种结果,一是分道扬镳,一是一起进公丨安丨局。
晚上,王一约了老乡小健一起去梦寐以求的歌厅去耍,当然那种带小姐的歌厅。不过在那里发生了一件让他意想不到的事儿。
日期:2010-02-14 21:13:21
贼要过年(六)
歌厅并不高档,音箱效果不好,小姐长得也一般,不过这是王一这类人比较喜欢去的地方(当贼以前想去可是没钱)。贼挣了钱干嘛?吃、喝、嫖、赌,然后才是养家糊口。
小健跟王一同岁,两人是一个县的,又是初中同学,来北京的时间也差不多,这样的难兄难弟很容易成为铁哥们儿。小健本质很纯朴,在北京一直做些体力性的劳动,最近一时期,在一家快餐店打工。
“王哥,你什么时候发的财?别忘了拉兄弟一把。”看着西装革履,人模狗样的王一,小健心里挺不是滋味,气人有是人的本性。
“小健,你王哥脑子好使,早晚成大款,你跟着我沾光就行了。”王一拍着小健的肩膀,完全把他当成自己的马仔,笑人无是人之常情。
王一夜晚心里特美,搂着的那个小姐叫艳艳,长得很娇小,两只眼睛充满了风情。王一的手一直没老实过,摸着小姐怎么就比摸娟子感觉舒服呢?一边摸还满嘴的淫词浪语,逗得艳艳咯咯娇笑。小健很不适应这种场所,那位叫芳芳的小姐靠在身上,压得他有点喘不过气来。小健在老家有个女朋友,两个人感情很好,小健从来也没想过除了静梅还会找别的女人。不过男人嘛,不能栽面,不能让人说自己老土。小健于是也勉强对付着,不停地喝着啤酒。
几个人正玩得高兴,进来了一个三十多岁的中年男子。两个小姐马上介绍,这是歌厅的老板,叫赵哥。一张嘴王一才知道,感情还是老乡。这老乡可比什么名片都管用,好像除了血缘就是老乡最亲了。于是三个人开怀畅饮,天南地北地聊开了。都是一个地方的人,都是来北京混,人家怎么当了老板了,自己还端盘子呢,小健心里除了佩服就是惭愧。王一可不是,他心里除了忌妒还有不服,心说不出五年我比你混得强,不信走着瞅。聊到后半夜,王一慢慢知道了,这个赵哥是当贼出身,挣了钱盘下这个歌厅,手下有几个兄弟,白天出去偷,晚上回歌厅上班。说是上班,就是看场子,当打手的。也就是说赵哥是个贼头,其他人是他的马仔。
“两位兄弟,来我这里混吧,冲着咱同是老乡,绝对不亏待两位。”赵哥拍着胸脯说。
“我正好没活儿干,我来赵哥这混口饭吃。”王一立马接了过来。
“自己兄弟,有财大家一起发。”
发个屁财,没听说跟老大开歌厅有发财的,下场非死既伤要不然就进局子。这帮马仔也不想想,你会什么呀?就会打个架,也打不过泰森,你还想发财?
王一他也没憋着好屁,本来自己立志当贼可又不会偷,遇上个贼头儿正好拜师学艺。现在两眼一摸黑,先跟着赵哥干,有人照着好办事,一旦翅膀硬了就自己单干。
小健从小就胆子小,一提黑道人物说不出的厌恶和害怕,他嘴里虽然对赵哥佩服得五体投地,脑袋却晃得跟拨浪鼓一样。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
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