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贼变——江湖奇书》
第5节

作者: 东湘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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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来的路上,小健心里有点不舒服,他不是为王一走邪道可惜,因为这小子骨子里就不是个好饼,上学时候就看出来了。他是为了娟子,他暗暗地喜欢上了娟子。静梅和娟子两个人最近总是同时出现在他的眼前,似乎后来的娟子更让他着迷。不过,小健面对娟子有点自惭形秽,因为自己没有体面的工作,没有钱,不能让娟子幸福。还有,娟子对自己从来就没有注意过,这一点也让他很自卑。不过小健悄悄地下了决心,自己要混出点儿样儿来,要让娟子对自己刮目相看,也许会有那么一天。现在想想娟子的男朋友要去当贼了,他心里可真是矛盾。如果不告诉娟子,就等于把娟子扔贼窝里一样,如果告诉她,王一不会饶了自己,而且娟子也一定不相信,反而会恨上自己,以为自己是要抢人家女朋友。

  娟子今晚心情特高兴,一直玩着王一给自己买的新手机,那真叫爱不释手。东西是好东西,又是心上人给的,对于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女来说,怎么能不高兴,怎么能不死心踏地为他献身?
  “我想去报个班,好好学学电脑,不能一辈子就卖数码呀,你看我们店里的技术,一边聊着QQ,一边干活,拿得比我们多多了,还不是因为人家懂技术。”娟子依偎着王一悄声说。
  “学吧,我给你钱。我看你去学美容吧,打扮得漂亮点儿,将来再给你开个美容院。”王一真把自己当成大款了。
  “我自己攒钱,不要你的钱,你挣钱也不容易。”
  娟子这句话真是说对了,王一挣钱是不容易,担惊受怕不说,还得尿一裤子。

  那边的小健一晚上没睡好,这个老实人一直在犹豫两件事,劝不劝王一回头和告不告诉娟子,都是积德行善的事儿。不过到了最后,他做了个吓人的决定:不告诉娟子,就让王一去当贼,毁了这小子,等娟子受了伤害之后,自己才有机会得到这个姑娘。
  靠!这也算老实人?
  日期:2010-02-15 16:37:26
  贼要过年(七)
  两万块钱多久能花光?王一给出的答案是:三天。

  王一的家在北方的一个小县。他的祖辈都是辛苦耕作,靠天吃饭的农民,两万块对他的祖先来说,突然看见能当场吓晕过去。王一的母亲是个朴实能干的农村妇女,她喂了一大群鸡,每天都能收获不少鸡蛋。这些鸡蛋是用来换回家里的生活品,当然包括王一从小到大的学费。她的那双手从白皙细嫩熬到黝黑干枯,创造出来的价值很可能换不回两万块。王一的父亲是个没上过学的农民,干活从来不知道疲倦,最大的嗜好就是能抽上颗好烟。两万块,他数都数不清楚。他们寄予厚望的儿子王一,竟然三天时间就花了两万块钱,这事告诉他们也绝对不信。

  王一也有点奇怪,买什么了?现在钱怎么这么不值钱?以前自己一个月最多挣一千块钱,感觉已经很多了,每月能赞下一半。在他冥思苦想之后,得出一个结论:偷来的钱不值钱。不是每个人都有王一的经历,不过可能每个人都有捡钱的经历,捡来的钱许多人会毫不犹豫地把它花出去,绝对没有一点心疼的感觉。如果是自己赚来的钱立马儿就不一样了,那可是张张都穿在肋骨上,撕一张能带下一片肉。反过来说,自己的钱买来的东西,花得理直气壮,怎么看怎么喜欢,不是正道来的钱,买的东西再贵,也好像是别人家的孩子,就是爱不起来两万块钱是买了不少东西,也找过不少小姐,可都没给王一留下什么记忆。不过,王一知道有一就有二,能偷着两万就能偷二十万。

  自从认识赵哥以后,王一才知道什么叫贼。赵哥偷钱包给人的感觉就像把钱包从左口袋放进右口袋一样,丝毫没有紧张害怕的劲儿。他就在332车站呆了不到半小时,一个钱包到手了,钱包是一个女孩的,放在挎包里,拉着拉锁。也不知道赵哥是怎么搞的,就看见他跟女孩一起往车上挤,贴上去以后好像右手动了动,转身就回来了,那个女孩上车走了。再看赵哥手里,攥着一个小红钱包。

  靠!真他妈是老贼,就是不一样,整个一个搂钱的耙子。这手艺,我哪辈子能学会呀。王一看在眼里,想在心里。
  赵哥当贼时间有七八年了,算是个老贼。贼嘛,手艺是有,可如果说神出鬼没到想偷什么偷什么,那只是小说电影里,现实生活中根本不可能。可以想象,光天化日朗朗乾坤,周围无数双眼睛看着,你要伸手从别人兜里拿出钱来,简直就是不可能。为什么不可能总是能成为可能,王一看了几天就明白了这其中的道理,就是因为被偷的人自己疏忽大意。换句话说,是自己把自己给偷了。王一有个瞎琢磨劲儿,一件事他弄不明白就喜欢使劲想,往往能让他想明白,他的结论是:找对了人不会偷也能偷成,找错了人会偷也没戏。

  都是当贼,王一的那些师哥们儿心眼可比他差多了。有一次,王一跟着两个同伙出去练活儿。他那天心里总是没着没落的,说不出哪别扭,他这种敏感使他在今后屡屡死里逃生,这是后话。于是在偷的时候他躲得远远的,生怕出事儿。两个同伙也嫌他是新手,怕误了大事,也没招呼他。俩贼一前后夹击一个上岁数的男乘客,他们早就探出来老头后裤兜里有厚厚一沓钱,兜上只扣着一个小扣子。就因为那个扣子扣得太紧了,俩贼弄了几次都没弄开,急得俩人通身是汗。

  老头今天兜里揣了几千块钱和存折,准备去银行把钱给存上。临出门跟老伴生了一肚子气,其实就是为了点鸡毛蒜皮的事。原来,老头平时喜欢去公园唱歌,跟着一帮老哥们儿老姐们乐和。老人嘛,越老越喜欢打扮打扮,穿得艳了点儿。老伴一看,随口就说了一句:天天穿这么漂亮往公园跑,小心让小女孩把你勾跑了。老头一听不乐意了,心说你这是说我勾搭老太太吧。俩人你一句我一句戗起来了,都弄了一肚子气。老头上车以后气还没消呢,满脑子都是死老婆骂自己的话,丝毫没有察觉身边有贼。这样的不被偷还等什么呢。

  正当贼把钱和存折一起偷出来的时候,也不知道哪冒出来几条大汉,三下五除二,把俩贼就给打翻在地,双手都给戴上了铐子。原来车上有“雷子”(便衣丨警丨察)。老头差给没给丨警丨察跪下,感动得眼泪都下来了。再看俩贼,早给丨警丨察跪下了,都吓得说不出话来了。好几千块钱,被逮得瓷瓷实实,这得判多少年呀。再看躲在远处的王一,如果没有扶手早就出溜到地上了,吓得都没脉了。他心里一个劲儿地祷告:我的亲爹,亲祖宗,你们可别把我给供出来呀。自己的命运掌握在别人的手里,这种感觉解放前的奴隶应该是感触最深的,当代能有这种感觉的王一算是一个。

  不知道俩贼是真讲义气还是吓忘了,反正被便衣押走的时候,连一眼都没瞅王一,王一又躲过了这一劫。
  日期:2010-02-16 13:02:34
  贼要过年(八)
  花开花落,花落花开,转眼三年时间过去了。已经是2005年的九月,秋高气爽,生机勃勃。
  在人头攒动的北京王府井步行街上,走过来一男一女。男的一身休闲装,英俊潇洒。女的身材高桃,皮肤白皙,上身是淡黄色短袖羊绒衫,下身是深咖啡色短裙,脚上是长筒皮靴,档次相当不低,引来不少男士目光。这两位就是王一和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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