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就附上<明史>的记载吧
徐达,字天德,濠人,世业农。
达少有大志,长身高颧,刚毅武勇。
这样的描写,可以想象一下
身材高大,脸部棱角分明,高颧骨
刚强坚毅,神武勇猛。
.....
按这个来看
基本就是宝国大叔的样子了
上几张画像给大家看看
最后一张范曾老爷子画的朱徐对弈图,大家留意两人的神态
真是很生动啊,徐达的眼神画的妙...
传统老年版徐达
壮年版徐达,威风凛凛
或者大家喜欢动漫游戏中的徐达造型?
日期:2009-09-15 11:54:25
在说下一个人物之前
我们来先回顾下元朝的制度
之所以写写这个
因为和后面要写的人,发生的事情
大大的有关联
另外
想给大家看看
历史的真实,和历史的课本
距离到底有多远
为了大家看得清楚明白
我给大家看看一位高级历史教师的教案
第十二章 蒙古的兴起和元朝的建立
一、知识梳理
日期:2009-09-15 11:55:38
二、重点难点分析
重点:
(1) 蒙古族的兴起和元朝的建立
蒙古族是我国历史上的重要民族,
其领袖成吉思汗统一蒙古草原,建立蒙古国,
是中国历史上的杰出人物。
可以通过图片成吉思汗像或放映录像《成吉思汗》片断,
了解铁木真童年经历,以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
并对铁木真的坚强和机敏留下深刻印象。
突出蒙古政权的建立,是成吉思汗最大功绩。
忽必烈建立元朝,
在政治经济等方面采取多项措施,
他也是中国历史上的杰出人物。
对于元朝的建立和统一,
可以指导列出元朝建立和统一的线索图(如下)
进一步明确元朝建立和统一的过程。
日期:2009-09-15 11:56:35
2)民族融合
民族融合指民族间的自然融合,
它是民族间经济、文化以及生活习惯密切联系的结果,
是中国历史上的进步现象。
元朝统一后,再次出现了民族大融合的现象。
其特征表现为:
第一,元朝的民族融合,是历史上民族融合的进一步加强,
从三国、两晋、南北朝民族大融合开始,
中经隋、唐、五代十国、辽宋夏金到元朝时,
民族融合进入到了一个新的阶段。
第二,元朝民族融合的发展表现在四个方面:
汉族人民开发边疆;边疆各族迁入内地,同汉族等杂居相处;
契丹、女真等族与汉族的融合;回族开始形成。
第三,元朝的统一促进了民族融合,
民族融合又促进了各民族经济文化的发展。
......
这位老师为了帮助学生记忆,还编了歌谣
忽必烈战功高, 1271建元朝;
次年定都在大都, 1276灭宋朝(南宋),
中央设立中书省, 省级行政始元朝,
西藏正式归元管, 琉球台湾也管到,
重视农业治黄河, 开通运河有两条,
海上运输大发展, 大都繁华景象好
------------
学完这些
真是感到元朝是其乐融融的民族大家庭也
那朱元璋为什么要抗元呢
还是来看看史料吧
日期:2009-09-15 14:29:22
对了,楼里的各位兄弟姐妹
对于各种各样善意的意见
哪怕说得不好听
我们都可以接受
对于明显跑来挑衅的人
大家无视就好
我是最讨厌谁动不动中国人怎么样的说话
难道说话的那个人不是中国人么?
对于这样的人
大家请原谅哈,经济危机混饭吃也不容易
我们要理解
最后
请大家不要复制明显是屁话的废字污染版面也
拜托了
楼主谢谢大家!
日期:2009-09-15 14:31:49
史料中的元朝
元朝全国实行四等人制,
即蒙古人、色目人、汉人、南人四等。
蒙古人为第一等,其中又分为两部分,
一是与成吉思汗皇族(属奇颜氏)同出于尼伦的蒙古人;
二是被称为迭儿勒勤的蒙古人。
第二等为色目人。
据陶宗仪的《辍耕录》记载,
色目人中包括钦察、唐兀、阿速、图八、
康里、畏兀儿、回回、乃蛮、乞失迷儿等31种
(《辍耕录》卷1《氏族》,第130页)。
大德八年规定,除汉、高丽、蛮子外,俱系色目人
(《元典章》卷49《刑部·女直作贼刺字》十一)。
第三等为汉人,又称“汉儿”、“乞塔”、“札忽歹”。
《辍耕录》卷1《氏族》记载汉人有8种,
即:契丹、高丽、女真、竹因歹、
术里阔歹、竹温、竹赤歹、渤海。
所谓汉人,在元朝有两种含义:
一是概指淮河以北原金朝境内的汉族和契丹、女真等民族;
一是指云南、四川两省的人民,
这是较早被蒙古统治者征服的地区。
第四等为南人,又称“蛮子”、“囊加歹”、“新附人”。
即元朝的江浙、江西、湖广三行省和河南行省南部的各族人民。
他们是最后被元朝征服的南宋境内的各族人民。
实际上,汉人、南人中绝大部分都是汉族成分,
蒙古统治者为了达到其分而治之的目的,
根据被征服的先后将其分为汉人和南人两等,利用汉人压制南人。
当时,蒙古人和色目人各约100万人;
“汉人”约1000万,南人约6000万。
四等人的政治待遇及社会地位是不平等的。
居于统治地位,享有特殊利益的是蒙古人,
色目人中的上层分子次之。他们是蒙古统治者的得力助手。
汉人属第三等,也只是那些投靠蒙古统治者,
为其笼络和利用的官僚地主和知识分子,
他们的政治待遇及社会地位仅高于南人而已,
而广大劳动人民则与南人同处于被严重压制的地位。
官员的任用
达鲁花赤,也就是朝廷的监军官,只能由蒙古人和色目担任
只有在条件特别艰苦,气候恶劣,
蒙古人不愿去和不敢去赴任达鲁花赤一职时,才让汉人去充当。
如至元二十五年十月,湖广省的左、右江口溪涧蛮僚,
置四总管府,统州、县、洞百六十,
而所调官畏惮瘴疠,多不敢赴,
请以汉人为达鲁花赤,军官为民职,杂土人用之
(《元史o世祖纪》)。蒙古统治者则予以首肯。
武官不行,那文官呢,也不行
元朝统一中国后,罢废科举,
基本堵塞了汉族知识分子入仕之途,
直到1313年,科举才开始恢复。
但蒙古统治者在考选人才上又制造了种种民族不平等:
考试科目中,蒙古、色目人仅考两场,
汉人、南人则需考三场;
录取名额,四种人的录取名额虽然数目相同,
但从人口比例上差距相当悬殊。
以致有人叹曰:如何穷巷士,埋首书卷间;
年年去射箭,临老犹儒冠!(陈高《感兴诗》)
民间的管制
缴械。
从元世祖征服南宋首都临安开始就收缴民间的武器,
甚至菜刀,并且明令禁止汉人、南人、高丽人持执弓矢兵仗。
甚至有蒙古贵族提出杀掉汉族的
张、王、刘、李、赵五大姓的所有人。
(还好没成功,否则现在中国人口怕是要少一半)
民间各庙宇中供神用的鞭、筒、枪、
刀、弓箭、锣鼓、斧、钺等物,也均在被禁用之列
(《通制条格》卷27《供神军器》);
就连农家生产上用的铁禾叉也严以禁用(《禁约军器》)。
至元五年规定:私藏全副铠甲者处死;
不成副的铠甲,私藏者杖五十七;
私藏枪或刀弩者够十件之数的处死;
私藏弓箭十副者处死(每副弓一张,箭三十只)。
至元二十二年(1285年)五月,
将汉地及江南所拘弓箭兵器分为三等,
下等的销毁,中等的赐近居蒙古人,
上等的贮于库,归当地行省、行院、行台执掌。
如无上述机构设置的地方,则归达鲁花赤、畏吾儿、回回居职的执掌。汉人、新附人虽居职者无有所予
((《达鲁花赤提调军器库》)。
里甲制度。以20户编为一甲,
每甲派一蒙古人作甲主。
由甲主对百姓进行监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