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场内幕揭秘小说——吧女笔记》
第14节作者:
方听雨 我已不记得经过多少次,才最终做到心如止水,把被吃豆腐当做工作中的一部分。来夜店找吧女玩的,能有多少好货色?只要不是太过火,看在钞票的面子上,就当被王八碰一下呗,洗洗更健康。至于象妖精一样,主动向客人放电,投其所好,大玩暧昧,迷得客人七荤八素的,转过身钞票数得哗哗响的,我只能既口中鄙夷,心中羡慕,却怎么也做不来。到底每个人的底线不一样,硬要搬他人的一套,只会砸到自己的脚。
老不修的眼光转到朱芸身上,饶有兴趣的问:“美女,刚来的?”
“不是,我朋友,今天过来玩,不过说不定以后也来上班呢,呵呵。”我笑着说,给朱芸倒一杯酒,说,“来,一起喝一杯。”
朱芸拿起酒杯,尴尬的和我们一一碰杯,皱着眉头,小口小口的把酒喝完,看着她生疏的模样,老不修咧着嘴说:“很少出来玩吧?”
朱芸老实的点头:“第一次来。”
“会玩骰子不?七八九?猜拳?扑克……”老不修数一种,朱芸就摇一下头,到最后老不修没办法,只好说:“我教你玩七八九吧,最简单的。”
朱芸没答话,求救般眼神的看着我,我心想她完全没准备,七八九虽然简单,但运气一不好,喝酒快得很,不用几杯就醉,还是先在一边学着,知道工作是啥回事就好,便拿出骰盅,一边倒酒,一边对老不修说:“哥,想欺负美女,说不过去吧,我陪你玩。”
看着我随着胜负,一杯酒一杯酒的往嘴里倒,还脸色不变,笑容灿烂的和老不修他们周旋着,朱芸脸上表情复杂,一个和过往迥然不同的世界,慢慢在她眼前展开。
日期:2009-03-19 22:44:15
3月13日,星期四。
经过4天的初步培训,朱芸正式上班。事先小燕姐打过招呼,排班将她安排在我隔壁,便于带她,我在2号台2号位,她在3号。
化好妆,换上吧女的制服,擦桌子时,朱芸的手不时发抖。前几天她在旁边看,基本已明白工作的内容,在我的牵线搭桥下,开始和客人聊天,敬几杯酒,渐渐适应夜场的氛围。现在终于亲自上阵,独挡一面,靠自己的表现换取收入,就如即将圆房的处丨女丨,那份战战兢兢,如履薄冰的紧张和不安,加上对因改变而带来期望的兴奋,混杂着溢于言表。
我拍拍她的肩膀,笑着说:“既来之,则安之,喝酒而已,又不是杀人,有啥好担心。”
朱芸勉强回我一个笑容,点点头。以前打工时,她每天就是穿着制服上岗,根本不用上妆,顶多抹一下口红,对化妆的技巧一无所知。我懂得也不多,反正涂涂抹抹,没什么讲究,见得人就好,教不了她啥。幸亏在装扮方面,妖精是不折不扣的专家,只是这丫头一点都不懂得什么叫为他人着想,带朱芸去买化妆品时,哪种好就选哪种,价格牌连看都不看,一圈下来,付款时看到那一连串数字,轰得朱芸呆若木鸡,几个瓶瓶罐罐就花去她原本一个多月的工资,简直就是杀人放火,割肉割得入骨。不过在妖精的指点下化完妆,朱芸不但保持着原本的可爱,还多几分娇俏,成为不少客人眼光的聚焦点,也算是打响头炮。
九点五十,两个三十出头的男子在朱芸的台前坐下,两人都带眼镜,左边的穿绿色长袖衫,头发抹得发亮,嘴巴有点歪,一笑起来就是标准的奸臣相,慢腾腾的从钱包里掏出三百元,叫了20瓶哈啤。这两人我都没见过,应该很少来玩,不过凭经验看,不是啥好对付的主,有句俗话不是说么,十个眼镜九个骚。看来朱芸的运气不咋地,第一天第一场就摊上两个,晚上这关难过。
提着酒过来,朱芸怯生生的倒上三杯,依样画葫芦的敬他们喝酒。右边穿黄衣服的盯着朱芸挂在胸前的工作牌,说:“妹子,你姓朱啊?”
日期:2009-03-19 23:02:10
朱芸点点头,黄衣服继续说:“姓朱好,你知道不,他,”往绿衣服的肩膀一拍,“他最不喜欢见到姓朱的女孩,你知道为什么嘛?”
“为什么?”朱芸不解的问,我站在旁边,虽没开口,正竖起耳朵听着,不用想都知道接着黄衣服的话下去,肯定不堪入耳。
果然,黄衣服说:“你知道朱代表什么颜色?”
朱芸想一想,傻愣愣的答:“红色。”
黄衣服用力一拍桌子,挤眉弄眼的说:“是啊,一听到朱,就想到红色,可你们女人每个月见只要一见红,我们男人就能看不能用,憋得慌,你说我们能喜欢么?”话音一落,两人都哈哈大笑起来。
朱芸的脸色红得通透,低着头没回话。而看着朱芸的窘样,两人笑得更加开心。我心中大骂,强忍着替她解围的冲动,装着没看见。既然做这行,就得有受气的准备,被客人口头占点便宜算什么,以后要面对的难堪还多着,我不是保姆,能解一时,解不了一世,选了这条路,就得有承受磨练的勇气和能力。
由不得多想,三个男人已在我吧台前坐下,抬头一看,我脸上立马堆满笑容,对着中间身材瘦小,右脸颊有条长长伤疤的男子连声说:“浩哥,你好。“
日期:2009-03-21 14:56:34
夜店的经营利润之丰厚,众所皆知。一瓶零售价不过4块多的啤酒,在夜场就是20元,五倍的毛利。但夜店也是风险极大的行业,四周群狼环伺,虎视眈眈之人,不计其数,不管黑道白道,谁都想从中分一杯羹。没有靠得住的后台罩着,就算有钱投资这行,也别想混下去,不出几天,不是被天天检查的各级官僚的烦死,就是被存心捣乱的流氓地痞搞砸。
我们BOSS深明有钱大家赚的道理,更知道夜店的不少经营手法,游走于法律的灰色地带,随便哪个部门,只要捅出丁点纰漏,随时变成斗大的风。于是公丨安丨,文化,消防,工商这些衙门,上至市局,下至区所,不管权力多大,只要和夜店有点关系,都上上下下的打点周到,每次不管有什么大大小小行动,BOSS都能第一个得到风声,再制定对策,四两拨千斤的避过锋头,开业十几年来,从未出过什么麻烦。
搞定政府监管部门,不代表万事大吉。夜店是纵情狂欢的场所,喝酒的人多,喝醉的也多,人一醉,血性一起,理智一失,胆子一大,闹事的就多。更何况还有一些别有用心,想浑水摸鱼,唯恐天下不乱的肇事份子,高声辱骂歌手,调戏吧女或服务员,客人间相互挑衅等种种情况,屡见不鲜,打架斗殴,时而有之。而夜店不可能出一丁点事情就找公丨安丨同志解决,警车来的次数一多,过来玩的客人就少,属于饮鸩止渴。所以还需要有一帮能将纠纷大事化小,小事化了,镇得住场子,保得住和谐安宁大好局面的人,才能让BOSS静观风浪起,仍安坐钓鱼台。
浩哥就是这种人。他的威风史,我知道得并不多,只听小燕姐说,综艺频道能有今时今日的成绩,要论功劳,除了BOSS,就是浩哥。无论谁在场子里闹事,只要浩哥出现,不出几分钟,就能轻而易举的解决。据传在东海,他的名号在道上响当当,任谁都要给几分面子,属于无人敢惹的人物,有他坐镇,BOSS自然能睡上安稳觉。
日期:2009-03-21 16:26:44
香港的影视剧看得多,总觉得混偏门的都是满脸横肉,杀机腾腾,在路上横着走,看谁不爽就喊打喊杀,酷得掉渣。但浩哥却完全不同,说话平和,客气得很。穿着更简单,经常是牛仔裤、衬衫加运动鞋,混在人群中就是路人甲,哪看得出丝毫做大哥的气派?只有脸上那道疤痕,提醒着人们他的江湖沧桑。
从我上班以来,除了几次纠纷,浩哥已很少在场子出现。偶尔会带朋友来吧台坐坐,喝点酒,听听歌。他出手阔绰,就是喝的酒比较特别,一般的顾客都喜欢点啤酒,其次是洋酒和红酒,啤酒清冽,洋酒和红酒可以兑饮料,喝起来顺口,白酒基本没人点。而浩哥偏偏就喜好这口,还最喜欢高度的茅台,每次来都是两瓶,喝完走人。虽说好的白酒入口香,不容易上头,但毕竟呛喉得很,一杯接一杯的喝更是难受,而且酒气发作得快,要是还掺着酒喝,只有两个字可以形容:要命。
所以对浩哥,大家是既敬且怕,敬他的人,怕他的酒。看到那小巧的白酒杯,心里就七上八下。还好浩哥宽容,我们能喝就喝,喝不下的话他并不计较,毫无半点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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