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小伙子很忙,但也有条不紊,动作既顺畅自如,脸上也始终笑容不断。那笑仿佛就是他脸上的一部分,如同鼻子眼睛一样的存在,完全不类酒店中那种训练有素的笑容,很温暖,很舒适,尤其自然。所以完全不用担心他那张脸会变得僵硬,一碰碎掉。
从那娴熟流畅的动作,和张口即来的心算能力上可知,那小伙子买菜的经历已经不短了,那小伙子年龄在二十四五之间,中等个头,长得虽不算英俊,但也绝不丑陋,肯定是那种让人看了舒服的面孔。看上去令人舒服,脸上的笑也颇为动人,其动作也算得上洒脱流畅,其心算能力更有些惊人,但是这似乎也不至于使季秋专程跑来盯视,目不转睛,一看一个小时吧?一个女人不来买菜,只毫不掩饰地在大庭广众之下盯着一个小伙子看,这行径再怎么说也是有点荒唐的。季秋会对他迷恋到这种程度吗?着迷到做出这种连十八九岁的小姑娘都可能鄙视的情态?而且是在一个即将转正 的情人面前?她难道会无所顾忌到这种程度?我满腹狐疑地向季秋看去。
季秋笑了笑,这次看了我一眼,她说:“后面再跟你说,我经常来这里看他。”
我几乎有点嫉妒了,而且不满,我说:“来这里就盯着人家看?就这样一直盯?”
“对,来这里就这样盯着看,哈哈,他一开始还会脸红呢,现在习惯了。”季秋回答得干脆利落。
她当然干脆利落,我只是她的第N个情人而已。不还没算上,可能将是。我倒是有点佩服她了,很想问问她你不是不喜欢比你小的吗?但是我出口的是:“你没看到那些目光吗?你难道一点都不在乎?”
“我才不管他们呢,我在乎他们干吗?我喜欢看就看,我爱看多久就看多久,他们管得着吗?”季秋说。她说这话的时候表情一点没变,看上去是真不屑一顾。
我终于彻底佩服了,佩服得五体投地。既然她都不在乎,我在乎什么呢?我帮她看好了。我接下来就这样跟季秋在那里一站站了一个多小时。其实我心里想的是,我陪季秋站在这里,就能够帮她掩饰一些东西,让人们少一些胡思乱想,或多一些胡思乱想。后面那种胡思乱想当然是对季秋有利的,人们不知道我们是何种关系,将猜不出我们为何非要站在这里盯视。哈哈,这似乎也是一件很有意思的事情。
终于,季秋说:“哈,累了,我们买菜回家吧。”她原来真要买菜。
菜当然是在“七十六号魔窟”买的,我们过去时恰好人不多。季秋捡了几样菜递给小伙子,一脸的笑意。那笑我不清楚是什么味道,好像很开心,又不纯然,但我觉得没有任何暧昧。虽然季秋笑不笑都好像很暧昧。
季秋在那期间始终都没有说话,只有那小伙喊了她声“姐”,然后又报了斤数钱数,我觉得诧异的只有一件事,季秋一直等到那小伙找给她最后一毛钱才肯离开。
一毛钱扔到大街上都没有人拣,季秋则可能连看都不去看一眼。
提着菜快走出市场时,季秋又买了一条鲤鱼,一块酱牛肉,然后她突然笑道:“哈哈,那小子刚才又脸红了。”这一次我确定那是开心的笑,很开心,就仿佛孩子突然收到了她梦寐以求的礼物时的那种笑。至于季秋是不是为这个礼物而来的,脸红是不是可以作为礼物,我却不能确定。
日期:2012-05-18 08:33:48
二
季秋将所买的东西一顺手都递给了我,我提着它们跟随季秋出了市场,季秋说:“我打车过来的,今天想坐坐你的三轮。”
我的三轮在九河颇有点名气,许多人认得它,也认得我,季秋似乎生怕人们不知道我们之间发生了某种联系。但是我不能拒绝,看来无论做什么事都得准备付出一定的代价。不过我那时也已经不大在乎,也许是受了她的影响。这世界上你无论做什么,如何做,都可能有人指手画脚,也真不必去管他们。
我愿意,我去做,如果任何事都能够如此简单岂不是大快人心?
“那么,”我问她:“去哪呢?”
“当然是去你家。”季秋说。好像去我家就像倦鸟归巢一般必然自然,我那么问才是大违常理,多此一举。
我有点踌躇了。虽说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但这么快就想让我在所有的事上都做到“我愿意,我去做” 那不可能。“我愿意,我去做”在季秋可能是行动的标志,在我那只能算一种难以彻底的理想,我觉得季秋在这么短的时间里就想使我“近墨者黑,近朱者赤”是太急于求成了。她不懂潜移默化之功,算不得真正的教育家。
我这人有一个长处,那就是很懂礼貌,从小都是,因此我见了邻居的那些大爷大妈就必然打声招呼,久而久之,与他们混得很熟。我特别喜欢老人,老人们似乎也很喜欢我,关心我的一举一动。我的邻居大爷大妈们都知道我离婚的事,时常要张罗着给我找个好的,结果我都回绝了,如果我在这时忽然带了这样娇艳的一个女人回家,你猜他们会怎么样呢?少不了要问东问西,叽叽喳喳。然后这事就一定传到我父母那里,我哥们那里,让我百口难辨。虽说我和季秋如今都是单身,都拥有广阔的天地,但是我们的交往性质离那些纯粹高尚的国际主义战士一定相去甚远,我们绝对只该属于那种低级趣味的偷情一类,我可不想不敢将它变作明火执仗。
“要去我家吗?”我迟疑着,仿佛季秋这句话非常难以理解,就像是我最怕的一道算术题一样使我头疼。
我一想再想,我确定这是偷情,至少对我一定是。对我一定是,对季秋反而有点拿不准,这事就越发诡异起来。这大概是脑子不好且生性犹疑之人常常出现的症状。
日期:2012-05-18 09:52:34
“就去你家,”季秋说:“想去看看,顺便给你做顿饭吃。唉,好久没有为自己,为别人做顿饭了。”我那时还不知道她的厨艺如此了得,只觉得她好像把给自己给本人做顿饭当做了不起的大事似的。她似乎对我的迟疑毫无感觉,她的“我愿意故我做”居然到了这种地步。
我想我现在到了应该说不的时候了,“不”这个简单的四画汉字,藏在心里往往是人生的最大烦恼之一,而说出去则可能很多问题都迎刃而解,所以这个字我必须要说。
我说:“没必要去我家吧?这样不太好。嘿嘿,我这人脸皮薄,把你载到车上已经勉为其难了,到我家去我简直就需要用长筒袜做个面罩戴上。可是这样一来我又怕丨警丨察抓我,所以我们最好还是换个地方。”
季秋瞪了瞪眼说:“是感觉我像个狐狸精,还是因为我长得磕碜,怕我给你丢人?”
你的确像个狐狸精,可也是那种使任何男人引以为傲的狐狸精,我想。所以我只能回答她的后半句:“你明明知道不是这个原因。”
“那就行了,”季秋说:“我一个女人都不在乎什么,你何必顾虑那么多?我或许看上去像个狐狸精,但决不是害人的那种——我难道真的一眼看上去就是那种不正经的女人?会让一个单身男人作为朋友带回家去都觉得难堪?”她突然有点伤感。
她在第一次看到我时唯恐我把她当做一个正经女人,现在又唯恐我把她当做一个不正经女人,我因此又遇到一道难解的数学题,我想我的智商大概在七十以下,介于智障者与白痴之间。
事到如今我如果再说“不”显然太过分了,因为自私虚伪胆怯而去执意伤害一个女人,这是我不愿意做的,甚至不管她是怎样一种女人。“不”字原来真是这么难以出口。原来不是我们不想说,不敢说,而是不能说。
日期:2012-05-18 10:26:03
季秋这种表现已经几乎有点低声下气了,我无疑已伤害到了她的自尊,虽然我随后赶紧补救,赶紧真诚或伪装真诚地向她说了声:“对不起!”并示意她随我走向车边,我还是觉得应有的气氛已被我破坏了不少。——可是她何以非要去我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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