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末和三国时的官职与爵位》
第20节

作者: wowo6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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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于屯田。按《辞海》:“利用戍卒(驻军)或农民、商人垦殖荒地。汉以后历代政府沿用此措施取得军饷和税粮。有军屯、民屯、商屯之分。”三国的时候应该还没有商屯,仅有军屯和民屯。民屯很好理解,就是组织百姓种田;而三国时的军屯要牵扯到“世兵制”的概念。“世兵制”从字面上来看,就是世代为兵的制度。汉末的时候,由于人口锐减,兵员严重不足,而且军中的逃兵也屡禁不止。(《资治通鉴第六十七卷》:“旧法:军征士亡,考竟其妻子。而亡者犹不息。(曹)操欲更重其刑,并及父母、兄弟。”)所以曹操为了保持兵力的稳定和加强对士兵的控制,便把士兵和他的家属固定为“军户”(又称“士家”),用另外的名册登录在案,以和其余的“民户”加以区分。凡是军户中的男丁,必须终身为兵。而军屯就是由军户负责得屯田。关于详细地“世兵制”在后文武官和兵制部分再叙述。

  一八九年左右,陶谦表陈登为典农校尉,让陈登在徐州屯田。《裴注三国志·魏书七》:“《先贤行状》(作者不知何人)曰:登忠亮高爽,沈深有大略,少有扶世济民之志……是时,世荒民饥,州牧陶谦表登为典农校尉,乃巡土田之宜,尽凿溉之利,粳稻丰积。”这条史料可能证明了建安之前就有屯田官,屯田官并不是曹操、枣祗的发明。

  一九六年,曹操以任峻为典农中郎将,以枣祗为典农都尉(见上文),让这两人在许县周边一带屯田。
  二一一年左右,曹操以谢奇为蕲春县的典农都尉,让谢奇在皖田乡一带屯田。《三国志·吴书九》:“魏使庐江谢奇为蕲春典农,屯皖田乡,数为边寇。”引文的前面为鲁肃代周瑜(二一零年),引文的后面是吕蒙劝孙权修筑濡须坞(二一二年),所以我推断时间在二一一年左右。另,当时的蕲春县应该属于东吴。赤壁之战后,蕲春县被东吴夺走,孙权以蕲春县为郡治,设置了蕲春郡(属扬州)。所以谢奇屯田的场所-皖田乡不在蕲春县之中,应该在蕲春县东北的魏国扬州庐江郡皖县之中。

  二一八年左右,严匡为典农中郎将,在豫州颍川郡一带屯田。《三国志·魏书一》:“二十三年春正月,汉太医令吉本与少府耿纪、司直韦晃等反,攻许,烧丞相长史王必营,必与颍川典农中郎将严匡讨斩之。”
  另外,西汉时,盐官、铁官从属于大司农;东汉则从属于各自的郡县。廪牺令、洛阳市长、荥阳敖仓官(以上三个官职河南尹部分详解)也是同样,西汉从属于太司农,东汉则都从属于河南尹。曹操设置的司盐都尉、司竹都尉、司金中郎将等职(这些官职后文详解),皆不从属于大司农。按上文曹操以谒者仆射兼管盐官,司盐都尉很可能从属于谒者仆射。司金中郎将直接听命于曹操,司竹都尉不知具体从属何人。

  日期:2013-06-27 20:53:53
  少府:

  《后汉书·百官志三》:“少府,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中服御诸物,衣服宝货珍膳之属。”
  少府官秩中两千石,管理宫中的服饰、器物、珍宝、膳食等,有点类似皇室的总管家。太后所居住的寝宫永乐宫(又称长乐宫,永乐宫坐落在北宫之中),也有少府一职,负责永乐宫中的事务,其职能类似于九卿之中的少府,官秩应和大长秋一样,为两千石。《资治通鉴第五十九卷》:“(一八八年)五月,(灵帝)以永乐少府南阳樊陵为太尉;六月,罢。”
  东汉的少府较之西汉,其所掌控的职权被大幅削减。虽然看起来东汉少府的下属很多,但绝大部分都是文属(名义上从属于)少府,只有太医令、太官令、守宫令、上林苑令是职属(实际上从属于)少府,像侍中、尚书、御史、宦官、兰台这些都是直接听命于皇帝(权臣)的。西汉时,少府还负责征收来自山川湖泊的赋税(打猎、捕鱼、伐木之类也必须上交赋税),这部分赋税被称为“禁钱”,用来支付宫廷的开支;东汉时,“禁钱”和其他赋税一起,由大司农统一征收。西汉时从属于少府的考工令(见前文),东汉时转属于太仆;西汉时从属于少府的都水使者(负责灌溉和漕运,后文详解),东汉时转属于各自的郡国。西汉时,少府属下有六丞,东汉只有一丞。此外,西汉少府下属的很多工作,东汉时都转交给了宦官;如前面所说,宦官只是名义上从属于少府。

  少府是秦官,两汉都有少府,职能却有不同,上文已经交代过。魏晋时,原先文属于少府的侍中、尚书、御史脱离了和少府名义上的从属关系。东晋哀帝末年,少府被并入丹阳尹(东晋京都建康在丹阳郡之中);晋孝武帝时复置。南朝有少府一职,北朝则更名少府为太府。隋朝有少府卿,唐宋皆无。元朝时曾短暂地设置过少府监,之后不久便废除;此后明清皆无少府。《宋书·百官上》:“少府,一人。丞一人。掌中服御之物。秦官也,汉因之。掌禁钱以给私养,故曰少府。晋哀帝末,省并丹阳尹。孝武世复置。”

  一八九年左右,许相为少府。同年,中常侍张让等人诛杀何进后,矫诏以许相为河南尹,以故太尉樊陵为司隶校尉,企图控制洛阳的局势。但是,不久后,樊陵和许相就被袁绍所杀。《资治通鉴第五十九卷》:“让、珪等为诏,以故太尉樊陆陵为司隶校尉,少府许相为河南尹。……袁绍与叔父隗矫诏召樊陵、许相,斩之。”
  一九零年左右,阴修(《后汉书·袁绍传》中为阴循,《资治通鉴》中为阴修,以阴修为准。《后汉书·卷七十四》校勘:少府阴循至将作大匠吴循按:集解引钱大昕说,谓献帝纪“循”皆作“修”,魏志亦作“吴修”,当以“修”为正。)为少府。同年,董卓以阴修为使者,让阴修出使关东。不久后,阴修被袁术所杀。《资治通鉴第五十九卷》:“董卓遣大鸿胪韩融、少府阴修、执金吾胡母班、将作大匠吴修、越骑校尉王緕安集关东,解譬袁绍等。……袁术亦杀阴修。”

  一九一年左右,杨彪为少府。同年,杨彪被迁为太常。
  一九五年左右,田芬为少府。同年,田芬被李傕等人所杀。《资治通鉴第六十一卷》:“傕等复来战,奉等大败死者甚于东涧。……少府田芬、大司农张义皆死。”

  一九七年以后,孔融为少府。二零八年,孔融于少府任上被曹操所杀,孔融死得时候还兼太中大夫。《后汉书·卷七十》:“及献帝都许,征融为将作大匠,迁少府。每朝会访对,融辄引正定议,公卿大夫绵隶名而已……曹操既积嫌忌,而郗虑复构成其罪,遂令丞相军谋祭酒路粹枉状奏融曰:‘少府孔融……大逆不道,宜极重诛。’书奏,(孔融)下狱弃市。时年五十六。妻、子皆被诛。”练恕的《后汉公卿表》:“建安二年丁丑,以将作大匠孔融为少府。”

  二一八年以前,耿纪为少府。同年,耿纪起兵反叛,事败后被杀。《后汉书卷九·孝献帝纪》:“二十三年春正月甲子,少府耿纪、丞相司直韦晃起兵诛曹操,不克,夷三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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