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的古蜀王国:不惹烟波不倾城》
第12节

作者: 漆雕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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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青衣神即指蜀王蚕丛。清 蔡方炳 《广舆记•四川•眉州》:“﹝四川眉州青神﹞ 青衣神 庙。 青神 ,昔蚕丛氏,服青衣,教民蚕事,立庙祀之。”《蜀王本纪》云:“蚕丛始居石中”。记载说的是蚕丛最初时住在岷山的石屋中。昌意娶蜀山氏,生子高阳,封其支遮于蜀。据专家考证,蜀山氏当时居住岷山姜维,带领其部落在那里种桑养蚕,但未养成家蚕。蜀与“镯”通,即野蚕。

  蜀山氏是古蜀国一位杰出的女性,最早拾取蚕茧抽丝制帛,并第一个把丝帛带到中原交换,从中获得巨大利益。蚕丛为蜀族始祖蜀山氏的后代。蚕丛继承“蜀”字,在这里继续始祖养蚕事业,饲养家蚕获得成功。成都、四川蚕丝业的发展与发达,蜀山氏和蚕丛氏功不可没。蚕丛氏是中国华夏第一个把山上野蚕变为家蚕的人,岷江流域的农业获得巨大发展,氐、羌族部落称他为蜀侯蚕丛,拥戴他为蜀王,并被敬奉为图腾。蚕丛住处最早是在岷江流域的崇山峻岭中。阿坝州县北的叠溪历史上有蚕陵县。应该说蚕丛早期是居住这里。

  蚕丛王是古蜀国一代明君,他数次带领他的部落,辗转岷江流域四处寻找,最终选中并确定在“瞿上”立国治蜀。
  神话中蜀人的祖先是“蚕丛”和“鱼凫”。蚕丛“目纵”,眼睛跟螃蟹一样是向前突起,。《华阳国志-蜀志》中有着这样的记载:有蜀侯蚕丛,其纵目。《双流县志》记载:蚕丛王“衣青衣,劝农桑,”。《三教搜神大全》也记载:蚕丛常服青衣巡行郊野,鼓励氐、羌族人养蚕,发展生产,本意和根本目的,是通过养蚕、抽丝、织出高质量的锦,在市场交换,同中原贸易,从中获取最大的利润,以改善族人的生活,巩固古蜀国的统治。

  三星堆发掘出的大量人物服饰上的龙纹、人面纹、云雷纹,以及各式各样的服装式样,充分证明当时蚕丛王的理想实现了。并且,生产规模和市场贸易也得到很大发展。《四川通志》记载了当时蚕市交易的盛景:“蜀本蚕丛之国,故州人习俗蚕事。每岁二月望,相聚鬻蚕器于此……故名蚕市。这种蚕市,过去曾长期成为成都平原各州县人民一年一度的习俗。由于成都地区历史上的制锦业发达,也由此得到“锦官城”的美誉。

  蚕丛王从长时期的山洞生活,与石产生了特殊的感情。《华阳国志》记载:“有蜀候蚕丛,其目纵,始称王。死作石棺、石椁。国人从之,故俗以石棺椁为纵目人冢也”. 蚕丛死后,蜀人祀蚕丛为青衣神(蚕神),将其出生地命名为青神县,其主要活动区域亦在青衣命名即青衣江。传说蚕丛死后葬在瓦屋山东岩与他的家乡青神县遥遥相望。山上有川主庙、王爷庙、大椁槽、七椁山。

  (附:因为在蚕丛鱼凫之后到杜宇执政这段时间,有一段蜀王的空白期,没有再出现有名姓的蜀王,因此我在小说中为这段时期的蜀国设计了青衣长老制,即有五位德高望众的长老共同执掌政权,这也是成为杜宇复国战争的渊源。实际上这“青衣”在蜀国就是和蜀王地位相等的象征。)
  再附:《蜀记》载老子出函谷关与关令尹喜相约:“千日后到成都青羊肆寻吾”。 《说文解字》载,羊字通羌,肆与祀同。蚕丛时期的青羊肆即青羌之祀——在蚕丛时代,青衣江流域居住的主要是羌人,除了养蚕、渔猎,最重要的活动是祭祀。在祭祀青衣神的活动中,在高高的坝子中搭台酬神唱戏,娱神而自娱,形成规模空前的“青羌之祀”,流传至今的“三月三”、、“五月台会”等均是此种古蜀遗风,而瓦屋山则留下了“圣德”、“薄山”、“遣福”、“万安”等庞大的祭祀蚕丛的建筑群,是当时最集中最典型的青羌之祀。蚕丛以丝绸兴邦,不仅加强了同中原的联系,而且打通了南方丝绸之路,使蜀中所产蜀布和青筇竹杖,远销到身毒(印度)。蚕丛立国兴邦的事实,不能不引起身在中原的大思想家老子的瞩目和关心,促使他不远千里,来到了敢于首先称王和周天子分庭抗礼的蚕丛蜀国,他用了三年的时间来考察青羊之肆, “当周之末,居山与世人绝迹。惟有黄发友五人,手扶青筇之杖,出入室中与老子谈。”这青黄不接筇之杖就是青衣江南邛崃山(轿顶山)所产筇竹所制。那五位黄发友就是瓦屋山的五郎洞主。最后老子升化在瓦屋山——青羊之肆。人们为了纪念他,在其升化处修了会仙桥、太极殿。并且把瓦屋山又叫做君山、老君山。到了唐玄宗时(712—742),将剑南节度使鲜于仲通的府宅改作青羊观后,人们便将青羊之肆移称青羊宫,并作为老子升化处予以祭祀。

  日期:2011-04-12 21:25:25
  不惹烟波不倾城 第四章 年少的代价
  9
  我默默祈祷了一句,咬紧牙齿,将箭射了出去,那只箭准确无误地自熊的左眼贯入,箭头从脑后露了出来,血浆四溢,棕熊发出一声厉吼,仰面重重地栽倒在地面上,发出轰的一声嗡响。
  安实的胳膊由于惯性还没有完全停止动作,砍刀仍然在半空挥舞着,直到我冲上前去扶住他的肩膀,他才慢慢地停了下来,力竭地跌坐在地上,他长喘了一口粗气,拍了拍我的背:“回家吧!”
  我连连摇头。

  安实像是看穿了我一般,轻轻地说: “王,大家都在等着你! ”
  没有生气,没有责备。
  他的语气是如此的轻描淡写,却深深地刺痛了我的心。
  安实,我想你才应该是王。
  这句话我没有机会说出口,而且永远也没有机会说出来了。
  一个巨大的黑影突然跃起,扑了过来,安实一把将我推开,那黑影将安实压在了身下,安实和那黑影都发出了嚎叫。

  那棕熊竟然是装死!
  我们都疏忽了,居然没有想到要去核实一下!
  安实挣扎着,用手臂架着棕熊疯狂的攻势,我急忙拿起地上的砍刀,朝着棕熊的背上猛砍,血水溅了出来,喷得我满脸都是。
  棕熊也疯了,它竟然没有转过身和我对决,而是把它的全力都用在了对付安实身上,它要和他同归于尽。
  安实的声音渐渐衰弱了。

  安实!安实!
  我的眼泪蓬勃而出!
  畜牲!
  我宰了你!
  我发狂了!
  我一面声嘶力竭地大叫一面用尽全力砍着,拿刀的手似乎已经不属于我了,我所有的意识全集中在刀锋上,完全杀红了眼。

  不知道过了多久,棕熊终于不动了。
  我眼前一片模糊,泪水决堤而下。
  我爬过去,将棕熊的尸体移开,将安实从下面拖了出来。
  安实!安实!
  我摇着他,喊着,声音已经嘶哑了。
  安实终于睁开了眼睛,我喜极,捧着他的头,你没死!你没死!

  安实张了张嘴,“哇”的一口鲜血喷了出来,他抓住我的胳膊,断断续续地说:“王!王!……别,别丢下我们,应诺我,永远,永远……不要丢下你的臣民! ”他的瞳孔骤然收缩成一个针尖,头一下子落了下去,但他的手,却依旧死死地抓着我的胳膊。
  我只觉得天旋地转,脑子完全无法思维,我连连说:“我应!我应!我什么都应你!只求你不要死!求你不要死!求你不要死——!”
  可是安实死了!
  在他抓着我的地方,留下了五个血淋淋的印记,当血迹清除之后,是五根青痕,我咬着自己的手,牙齿深深地嵌入了皮肉,我强忍着那一声几近崩溃的大吼:
  啊!——
  10
  天明的时候,其余的族人找到了我们,他们把几乎变成尸体的我和安实的尸体都带回了寨子。
  安实死了!
  他是因我而死的!
  如果我没有那个荒唐古怪的念头,如果我不是自私不负责任的离开,如果我平日学习得更好一些,就不会迷路,就不会到夜里也没有走出森林,就不会遇见狼群,就不会遇见棕熊,安实就不会找到我,也不会为了救我而和棕熊搏斗,如果我当时多看一眼,再给棕熊补上一刀,那么安实就不会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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