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的古蜀王国:不惹烟波不倾城》
第11节作者:
漆雕醒 所谓的悲壮主要是悲,悲的来源是因为离开,让贤之后是要离开的,这个道理我也懂,让了贤还待在那儿会让被让贤的人忧心忡忡,担心哪天不得不让贤回来,当然,让了贤的人自己也不好受,让贤当然不只是让个名字,所有的特权好处自然统统得让出来,在旁边看着自己的曾经拥有毕竟滋味不会好受,久了也难免后悔,再则,若是被让贤的人有负所托,眼见心烦,旁人也会不满,到时候少不得又得回去继续,索性走得远远的,一了百了。
离开是个让人看了就想掉眼泪的词。
离开自己长大的地方,离开自己的那间屋子,那张床,自己用过的桌子,自己种的那棵树,离开和自己一起长大的朋友,离开随时保护你的兄长,离开天天教导你的师傅,离开那些尊敬你冲着你笑的人。
离开之后,我可以想象得出那些视你为希望,视你为亲人的人们的失望,一想到会令到他们失望和难过,这脚步还要轻松迈开就变得不可能了。
离开不容易。
因为不容易,所以觉得自己伟大。
因为伟大,所以悲壮。
我走了,选在一个清晨,夜与黎明的交界,在人们的酣睡中默默地离开,在卫兵的眼皮底下悄无声息地离开——他们的注意力都放在了外部,殊不知,所有的溃败,都是由内而外的。
我走了,留下了一封信,信里面写着我的伟大和我的悲壮,即便做不了他们心目中的王,我依然希望他们不要忘记我,最好是他们都能理解我,在我有一天回来的时候依旧会用笑容和鲜花来迎接我。
我背着弓箭,拿着我的砍刀,小心翼翼避过每一个哨口,然后迅速消失在密林之中。在大约一个时辰的不舍、遗憾、悲伤、孤独还有一点点的懊悔之后,我开始渐渐享受我的自由。
7
我大口大口地呼吸着只属于我一个人的新鲜空气,那混合了里面不被管束的快感和自我放纵的快感,这快感让我加倍肯定了眼前我所选择的这个生活才是应该属于我的生活,我飞快地在密林的奔跑着,就像奔跑在自己的家园之中——只不过是迟早的事。
坏就坏在这里,我疏忽了像和是的区别,像一个家园和是一个家园,根本是两回事,两者之间,差的那一个字,也许是十万八千里的距离,而这一个疏忽,几乎要了我的命。
我在我以为是或者将要是我的家园的森林里迷了路,证据是我对于这个家园里的部分陈设的熟悉程度到了了如指掌的地步,比如说那棵被狂风连根拔起还不肯认输的杨树,横卧于三块巨石之间,那三块巨石,一块和我一般高,一块高了我两个头,一块懒洋洋地躺在地上,懒得和我比高,这三块石头上,一共刻了十三个杜字,这证明,我是第十三次见到它们了,也就是,我沿着一个不知道直径和方向的圆圈,走了整整十三次!
我气喘吁吁地坐在横着的那块巨石上,近乎崩溃地打量着我周围的景色,发现它们都是孪生子,凭肉眼还真是看不出分别来,这就是我迷路的原因:以前进林子打猎,我的身边都是些辨方识位的高手,我的眼睛里只有猎物,忽略了方向,忽略了方向感是一个猎者最重要的护身符,我在方向上面所学的知识,都是些皮毛,应付不了过于复杂的状况。
夕阳西下,我不免有些着急了,我知道我必须立刻离开林子,否则后果将不堪设想,野兽们和人有默契,白天的森林属于猎人,夜晚的森林属于它们,有谁试图破坏游戏规则,死而无怨。
我甚至已经闻到了至少两种危险动物的气味,一种可以肯定是狼,因为曾经和族里的男人一起围捕过一群为数不多得狼群,印象很深,另一种的腥臭味很浓,估计是个大家伙,但是不知道是虎还是豹,碰上哪一拨,我的处境都不会好过。
我不敢再走,只好留在原地,期望能够平安无事地躲过一劫,明日好走出去。
通常人们做了最坏的设想最坏的状况就会出现,很快,我就被夜晚的狩猎者们发现了,狼群,大概有十七八只,形成了一个半圆形的包围圈,红着眼睛向我逼近,夜色里我唯一能看清的,就是它们那双嗜血如命的眼睛。
我自然没命的朝唯一的出口狂奔,但是,那个方向出现了一个比狼群更让人恐惧的庞然大物:一只棕熊!
我还从来没有见过熊,不过从猎人们的嘴里和族人的壁画上,倒是屡见不鲜,此物的名头,自然也是如雷贯耳,知道这家伙性情暴躁怪癖,能不惹还是别去惹的为妙。
后有狼追兵,前有熊拦路,我可谓是陷入了穷途末路,只好停了下来,狼群也停了下来,它们朝着棕熊狂嗥,似乎在宣称我的归属权,棕熊摆明了是个无赖,不但想要横刀夺爱,而且势必独吞,谈判失败,棕熊也发了怒,它向后斜着耳朵,站起来,又是跺脚,又是拍胸,连连吼叫,先声夺人,我被狼嚎熊喊弄得两股战战,几乎瘫倒,心里暗暗祈祷最好这两帮势力因为分赃不匀大打出手,我才好趁机脱身,但是忧虑的是不知道它们在何时分赃,是眼下我还活着的时候,还是我死了以后?
我的忧虑不是没有道理的,因为狼是相当狡猾的动物,生存经验使得它们和人不同,人喜欢在东西没到手之前就开始分配份额,而狼的习惯是先做最有把握的事,所以狼群兵分两路,一路率先向我扑了过来,另一路则去和熊厮打。
我的弓箭早拿在手里,张弓便射,一支箭急穿狼喉,一匹狼应声倒地,另几只狼见了同伴的尸体,不由震惊,但也只是在一瞬间微微有了惧意,随后便蜂拥而上,势要将我撕成碎片,我纵有三头六臂,也无法同时应付这么多狼的进攻,不由心下暗呼:此命休矣!
8
但只听得耳旁旁嗖嗖箭声如梭,来攻击我的狼无不中箭跌出,发出惨号。我回头一看,竟然是安实!
安实冲到我面前,拉起我便往后撤,那狼群突逢大变,不敢冒然进攻,为首的一只狼突然仰天长啸了一声,转身便跑,其余的狼,包括与熊搏斗的那十几匹,也都尾随而去,安实瞅准机会,拉起我向后狂奔。
我回头一看,那熊被狼挑起了杀兴,却没有追到狼,反奔我们而来,我们跑得虽快,它的速度却也不慢,我几乎能够闻到它嘴里散发出来的腥臭味道,心中不由得一慌,脚下便发虚,居然摔了个大跟头,眼见那熊向前一跃,朝着我扑面而来,我躲闪不及,本能地用胳膊护住了头,只听安实一声大叫,自我身边掠过,拿起砍刀朝着棕熊一阵狂砍乱舞,棕熊见他来势汹汹,居然后退了几步,安实不敢稍有懈怠,仍是一面快速地朝棕熊发起进攻,一面目不斜视地大声喊道:“快跑!别管我!”
我见此情状,知道虽然表面上看起来安实是占了上风,但是他的处境却相当危险,眼下他是靠了强壮充沛的体力,借助自身的爆发力,勉强可以和棕熊作一搏,但是这股力量并不能持续很久,如果棕熊被他的气势击退,我们便可化危为安,但棕熊十分狡猾,它只守不攻,闪避却不还击,静待安实将体力耗尽,好作必杀一击。
安实的脊背上汗流如注,动作也开始逐渐缓慢了,他说得对,如果我不走,等到他筋疲力尽的时候,我们必定一起葬身熊掌之下,可是如果我就这样丢下他走了,必然终生良心受责,在世人和我自己面前,永远无法再抬起头来,因此他用性命换来的,也不过是一具行尸走肉罢了。
所以,我唯一的选择,是和他一起战斗。
我摸了摸背,还好,弓弩还在。我张弓搭箭,瞄准了棕熊的眼睛,熊皮糙肉厚,箭头肯定钻不进去,只有眼睛,眼睛是它全身上下最脆弱的地方,那就是我的目标,我知道,我决不能失手,一旦失手,熊必定反击,安实的体力消耗得差不多了,肯定经不起熊的一掌,我的手心也渗出了汗。
“玄鸟之神啊!请求你保佑你的儿子吧!”
日期:2011-04-11 21:26:58
11 青衣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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