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秘的古蜀王国:不惹烟波不倾城》
第10节作者:
漆雕醒 然而却鲜有人知道,牧野之战一役,周武王本国仅有兵车300乘、兵士45000人,而商纣则有17万大军。当时所谓响应周起事的八百诸侯其实只是凑个热闹,他们兵力极为有限,反倒是西方的蜀人、羌人派来了重兵相助,周人能够夺取政权,蜀人、羌人功不可没。
后来鼎鼎大名的《牧誓》中,开头一句便是“逖矣西土之人”,而在战场上打前锋的更是骁勇善战的巴人,后人云:“巴师勇锐,歌舞以凌,殷前徒倒戈,故世称之曰,武王伐纣,前歌后舞也。“
仅仅三十七天后,赞歌犹在耳边,可周人却已对蜀人痛下杀手,武王大将新荒火速伐蜀,新荒暗中勾结邻邦巴人,使得毫无防备的蜀被侵略者长驱直入,周俘虏了蜀国的艾佚侯,并臣四十六,禽御八百,钱粮无数,满载而归。先遣其用重兵,后被偷袭,这一招一石二鸟之计,让蜀人元气大伤,几乎一蹶不振。而帮凶巴国,却在这场阴谋中得尽了好处,钱财土地自不比说,周王还特地选赐了美人宗姬于巴王,将其子世代封爵,当然自此后巴国与蜀国便成了死敌,屡屡交战,这是后话。
三十七。
后来成了那个事件的代号。
在博汉的蜀王宫里,议政殿里的柱子就是这个数目。
蜀人永远的警戒。
安虚恨恨地捏着拳头:“这些忘记了恩义的人!要是有机会,我要让他们尝尽苦头!”
“没那么简单!”安实摇摇头:“老虎就在身边的树林里,便不能闭上眼睛睡觉。蜀国强大,驻渔国,据南中,商人当政,便是商人的眼中的石头,周人掌权,又是周人鞋子里的沙子,其实他们当时先邀请蜀人伐商,再趁其远离蜀国之际一举歼灭,从计谋韬略来说,却不失为聪明的举动。”
我吃惊地望着安实:“你在说什么?”
安实叹了一口气:“王天下者,不但要有天下人不可及之胆识,还要有天下人不可及之无耻,受得起天下人的赞誉,也要挨得起天下人的谩骂。”
听闻此言,我忽觉背心一阵发凉。
我喝道:“安实!你大胆!”
安实笑了笑,跪了下来:“王,这就是王的命运啊,既然不可改变,那就让安实大胆吧!”
我没有办法真的生气,在每次我面对安实阳光般的微笑的时候。
于是我也笑:“那你们要应诺我,要懂我!将来,在天下人赞我的时候,不许赞,在天下人都骂我的时候,也不许骂.”
安实低下头:“臣谨遵王命!”
安虚在旁边笑着,做了个鬼脸:“我也应诺你!”
日期:2011-04-10 10:38:05
题外:
其实古代蜀人说话和现代四川人并不完全相同,和中原的语言规则也大相径庭,史学家称之为“左言”,与‘右言’相对。所谓右言就是指:主语+谓语+宾语,左言则是主语+宾语+谓语,比如现在人说“我吃饭”就是右言,古蜀人则说“我饭吃”,现代人说“姑娘穿红色的裙子”,古蜀人则说“姑娘裙子红色的穿”。
在这部小说里为了表达流畅我没有采用左言,毕竟文学和史实是有区别的。另外,在叙述中我不可避免地会用到一些成语,而这些成语也大多是在杜宇王朝之后才出现的,这点也请大家见谅——说实话,我发现写作文学作品完全不用成语,还真是高难度呢!
日期:2011-04-11 20:53:08
5
三月。
去年冬天的寒意尚未褪尽,身上的毛皮裹子还没有撤下来,山背却已经是桃红一片了,黄土黑沟,蓦地浓妆登场,就有种难以名状的惊艳,一棵一棵的桃树交叠着花枝,互相扶持互相牵拉,浩浩荡荡地铺了半边天,抬头一望,尽是粉色云雾,若是起了风,便是一席香雨,在头顶翩然起舞,不时地抚摸眉间脸颊,极尽挑逗之能事。
过不了多久,这些云雾就会变成一个个又红又大的果子,先痒你的眼,再痒你的嘴。女人们满心欢喜地看着、盼着、等着,紧张地嘱咐小孩不能去摘花,摘一朵打一下:一朵花可就是一个鲜活水灵的桃子啊!
男人们的心情也极好,开了春,化了雪,树绿了,花醒了,那些蛰伏了好一阵子的活物们也都出来活动了,不少野兽们熬了一冬,肚里存的油水早被消耗得干干净净,饥不择食,四处出没,正是打猎的好时节,打了猎物,一来可以丰富食物,二来可避免了野兽袭击,三来可以实地训练还没成人的男孩子们——将来,这些可都是要上战场的士兵,没有一身本事可怎么是好?
安实做了我的狩猎师傅,他的箭法,在族里是公认顶尖的,无人可出其右。名师出高徒,我虽然才十三岁,这个季节却已经射了二十只野兔,十四只獐子,七只獾,四只麂子,可谓是战果累累。
男人们每每满载而归,族里就会象过节祭祀一样热闹,清晨,巫师们把完整的野物用来敬神,他们赤裸着身体,涂上各种颜色的草汁,一边念祷一边舞蹈,鼓声震天,到了夜晚,当夕阳完全降下之后,人们就会把敬过神的野物取下来,切成一小片一小片的,分到每一个人的碗里,一起享用,一起享受神灵的庇佑。
之后,便是狂欢,男人们,女人们,老人们,孩子们,围着篝火载歌载舞,大碗地喝酒,直到酩酊大醉;大块地吃肉,直到肚皮圆滚。
每次我都禁不住想,其实就这样一直平静幸福地生活下去不是挺好的吗?为什么一定要离开,一定要卷入到那场腥风血雨中去呢?
是的,我虽然年纪尚小,可是我也已经闻到了即将来临的血腥味,就像是猎场上聪明的猎物,它们警觉地意识到某种危险的来临,或者隐伏不出,或者先行逃窜。
那是本能,和我的本能也没什么差别。
其实我压根就不想做什么王。
盛宴中的安实永远是最耀眼的焦点,男人们尊敬他,孩子们崇拜他,女人们喜欢他,他的面前总有着喝不完的敬酒,他的胸前总挂着最多的花环。
其实,安实才应该做那个王。
我不明白,明明已经有一个如此优秀的候选人,为什么还费尽心力的培育我呢?为什么非要把我也卷进来呢?
有很多人都不记得自己的婴儿时期,即使记得也不懂得。
可是我记得,我出生后的每一个场景我都记得清清楚楚,巨细皆无遗漏,而且,我洞悉其中的一切涵义:权利、阴谋与死亡。
还有,宿命。
那个叫做宿命的主宰者似乎有一种叛逆的天性,喜欢和人的本意作对是它热衷的游戏,它只管自己创作得痛快,看戏的热闹,从不在乎被主宰者的心思与痛苦。
申巨把它称为我的使命。
我是为这个使命而降生的,也是为了这个使命而遭受了我已经遭受的一切,而且还将为它遭受我尚未遭受的一切。
过往已不堪回首,何况将来?
6
我偏不认这个命。
过去,我的命要靠别人的善心,要靠奇迹来存在,可是现在,我不需要依靠任何人,我会狩猎了,我能打到的猎物足够我自己吃,还有剩余可以到山下去换穿的用的,而且我还会伐木,我甚至可以自己用竹子木料搭一间屋子,我自己完全可以一个人生活,在我的头脑里,吃穿住解决了,一切都解决了。
我下了一个近乎悲壮却又令自己兴奋不已的决定,我决定把王的位置让出去,我听过尧舜禹的故事,我知道什么是让贤,让贤的意思就是说选一个比自己更适合的人去坐自己不想坐的位置,去履行自己本该履行的使命,其它人还会因为这样而敬重你,记得你,这种好事就叫做让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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