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小顺纪事 第二季[GL]》
第3节作者:
杨不过牛过 或许更多的人把当领导看作一种权力,“使服从”是权力永远的主题。可张小顺把当领导看作一种权力的同时,也把这看作一种义务。当她选择了眨巴着大眼睛的林孑恪,这种关于“义务”的意识就深植于心,从那一刻起,照料好这个小孩成了她的责任。一开始,她以为这会很难,甚至一度,她觉得这是她能力范围之外的事情。在林孑恪来上班前的几天,她给自己设想了很多困难,也苦思冥想了很多应对的方法。但当林孑恪真的出现在她面前时,一切却变得自然,就像母鸡带着小鸡在泛着青草味儿的后院寻找秕谷和小虫。
温暖的话语,亲切的家常,或者严厉地训斥,大白鲨式的压迫感都不是张小顺的强项,她只能以自己的方式做着林孑恪的领导。她把后勤该做的事情,无论巨细轻重一一罗列在两张A4纸上,顺便注上凝结了她所有工作经验的注意事项。然后勾选出她认为林孑恪目前能胜任的任务,让她先适应一段时间,接着在实践中真正交付工作的重担,教会她直面繁杂的后勤小职员惨淡的人生。
一个月后,林孑恪顺利地度过了试用期了。事实证明了知识的力量,证明了张小顺当初的选择是正确的。老总在部门经理会议上说:后勤部证明了公司的裁员决定无比英明,两个人照样能胜任以前四个人的工作。张小顺觉得与有荣焉。
那一天,即将下班的时候,林孑恪背好了她的大包,站在桌沿边,白的像冰动的鸡爪子一样的手指,扒拉着电脑键盘上的Enter键,最后终于下定决心似的,直勾勾盯着张小顺,然后一反常态地加快了语速:“张经理,我请你吃饭。”
张小顺历来都是不擅长人际应对的,即便是现在,她当上了领导也依然显得木讷。但当她面对林孑恪时,却往往出乎意料地心智通透,甚至说得上蕙质兰心。周星驰说美女是比较出来的,大概长袖善舞也是相对而言的。林孑恪的稚拙无形中培养了张小顺的练达。面对这个百般考量,千般锤炼,依旧显得干巴巴的邀约,张小顺笑眯眯地点点头,拎上背包,伸出右手,牵起了那只小小的手。
夕阳在高楼大厦的玻璃幕墙间流转,显得流光溢彩。四季长青的行道树披着金色的薄纱。张小顺转头看看林孑恪的脸,被余晖晕染地像PS过一样,她突然觉得自己笼罩在一种安详的感觉里……
后勤部的全体员工——共两名,在马路牙子上召开了一个临时部门会议,将后勤部第一顿小会餐的地点定在了一家全市连锁的大众化中餐厅里。在等待上菜的时候,张小顺好奇地观察着隔壁桌上等着结账的一个孩子和一个女人。那个孩子一边叫“妈妈,妈妈”,一边不停地发出嘶嘶的哈气声,一会儿又钻到桌下,拿着筷子把地砖敲得嘚儿嘚儿的响。那位母亲脸上满是厌烦,她一把拽起孩子,把他按在凳子上。孩子的脖子像鸭子一样一伸一伸,手里捏着的筷子突然飞到了张小顺脑袋上。的母亲立即跳起来,拽着小孩朝着张小顺的方向赔不是:“快给阿姨说对不起!”
“没关系的,只是多动症,我小时候也是这样的,大了,会好的,会的,大了,就会好的。”林孑恪说这话的时候,眼睛盯着金黄的桌布。
那个女人显得有些尴尬,结完帐,领着孩子走了。在张小顺的印象里,林孑恪很少主动说话。这回她说了,张小顺却选择了沉默。
林孑恪继续说:“他不是故意这样的。”
张小顺点点头,扯开了话题:“吃完饭,你打算做点什么?”
林孑恪茫然地抬起头,有些不知所措。张小顺指着饭店的一扇窗户,说:“逛逛吧?公司里的人都说,那边挺好玩的。”
日期:2008-10-3 13:42:01
张小顺纪事(三) 未来是属于谁
秋老虎苟延残喘,中午的时候,天突然热起来。被太阳晒过的林孑恪看起来生机勃勃,本来白得吓人的小脸蛋红扑扑的,她亦步亦趋地在张小顺身后跟着。偶尔偏过头好奇地打量街上的各色行人。而她前面的张小顺则不停地反思一个问题:我为什么,非要带这个小孩一起来?!事实上,今天的工作并不复杂,只需要一个人到场就完全可以胜任了。可吃过午饭,临出门时,张小顺看见了撅在角落里玩游戏机的林孑恪。于是,她鬼使神差地开口:“小林,我去办点事,你也一起去吧。”林孑恪愣了一下,随即马上拎起自己的包,像个等待春游的小朋友一样,满怀期待地走到张小顺身后。
在一个燠热的午后,同事们都懒洋洋地抓紧午休的时间补着午觉。林孑恪和张小顺却一前一后走出了阴凉的大厦,在灰尘扑面的街道上穿行。下午两点半,有些萧条的地铁站,两个单薄的身影匆忙地移动,准备踏上回程的地铁。
在自动售货机前,张小顺停了下来,犹豫片刻,选了两罐可口可乐,回头去看刚从洗手间出来的林孑恪,却发现她的目光停留在另一边,那儿有一个冰激凌小店,可爱的招牌上,冰激凌娃娃在招手。张小顺悄悄地把可乐装进了背包里,然后朝着五颜六色的冰激凌走去,林孑恪不明所以地跟了上来。
“草莓味道的,好吗?”张小顺转过头来问。
林孑恪忙不迭地点头。
粉红的冰激凌从一台机器里可笑地挤出来,又被店员堆成古怪的一坨。
“像在大便。”
林孑恪的声音传到店员的耳朵里,他不甚愉快地看了她一眼。张小顺听见林孑恪又小声地嘀咕了一次:“是很像大便呀。”不过,童言无忌,说归说,她最终还是欢天喜地地捧着粉红的一坨,跟着张小顺去坐地铁。
地铁难得的清闲,整个车厢里只有张小顺和林孑恪两个人,窗外又黑乎乎的一片,感觉像外国惊悚片的现场。
“我小的时候,玩橡皮泥时,最喜欢做冰激凌了!”林孑恪把最后一片蛋筒的脆皮也咽到了肚子里,一副意犹未尽的样子,“不过,有一次,我把做好的冰激凌放在前面一个同学的凳子上,把她的白裤子弄脏了。老师就没收了我的橡皮泥。那是舅舅从外国带回来的,很香。其实,这件事我已经记不太清楚了。这是前几天,我舅舅跟我妈妈聊天的时候,我听到的。他说,那天他来学校接我的时候,老师向他告状了。我想,他也上了年纪了,因为年纪大的人,总喜欢说以前怎么样。”
张小顺掏出纸巾,伸手擦干净林孑恪糊着冰激凌的嘴角。可还没等手收回来,她就开始后悔了,她觉得自己的这个动作不合宜,大大地不合宜。但林孑恪显然并不以为意。只是继续往下诉说她的童年往事:
“小时候的事情,我都不是记得很清楚。大概是因为我有多动症。我只记得小时候,很多老师总问我,你长了可怎么办呀?后来,我都觉得长大了肯定事件坏事儿,有很多麻烦,因为连老师都不知道我长大了该怎么办。”
张小顺突然有些难受,她读初中的时候也被这样质问过。虽然老师并没有指名道姓,但她依旧印象深刻。当时,老师这样问:“有些同学,连站起来读个单词的勇气的都没有,将来,长大了,能做成什么事?能得到什么结果?”这个问题,张小顺思考了很久,她悲观地认定,将来之于自己,是未知的,要习惯世事是不能如自己所愿的现实,要学会在忍耐中培植自己的坚毅,这样才能用培植起来的坚毅,继续——忍耐。就像,父辈们常说的:吃得苦中苦。
林孑恪低着头,絮絮叨叨,像是自言自语:“所以,我就去问妈妈,长大了好不好呀?我妈说,她也不知道,不过,她告诉我:长大了,就可以向妈妈一样,穿那种鞋尖上有朵花的凉皮鞋,戴上有颗珍珠的耳环,还能领工资,买好多东西,还可以看电视看到半夜,还可以在天冷的时候吃棒冰,或者跟舅舅到外国去坐飞机。”
林家妈妈的话像一只无形的手,在张小顺心里轻轻地拨了一下,嗡嗡地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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