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西安摆烧烤摊--我变成了富翁》
第13节作者:
谁谁的毒药 最近的生活我是觉得有些按部就班的有些激情已经慢慢褪去,有时候觉得自己是一个更像一个天生喜欢探险的人,一成不变的生活不适合我。后来在看到《血色浪漫》的时候才明白,原来我这种人也叫自我,我喜欢随时挑战自己。
在西安摆烧烤摊,我认为我已经做的很好,虽然没有真正把烧烤摊下江南,出西洋,推向世界。但我从这件事情上获得的东西不仅仅是存折上的几位数字,更多的是一种人生积累。我想了去深圳,就像钟跃民在部队干的蒸蒸日上时选择专业一样,是天性使然。
我说我摆烧烤摊变成了富翁,绝大多数人第一个想到的是我摆摊发了财而很少有人看见这一个过程。生活本来就是一个过程。人从降生的那一天起就一步步迈向死亡,所不同的就是一个生命的过程,丰富多彩的生活造就有故事的人,而不同的生活态度一样可以造就不同的过程。
我又陷入迷茫了!一个人走在萧萧秋风时,我喜欢踩在落叶上,感觉松软而温馨。偶尔抽起烟来我不断的会沉思,痛苦的去回忆。锅铲已经挂在墙上蒙上了灰尘,时间飞逝,我和我追逐的梦到底在哪里呢?
2009-10-4 02:16:00
那天收摊后我不能入睡,秋天的氛围已经包裹的人严严实实。霜打了的法国梧桐落叶缤纷。我回了趟学校,走在安静的校园林荫路上,秋叶像黄蝴蝶一样回旋在空中。
我依然站在驻地的天台上仰望星空,像那个数星星的孩子。西安的夜空会比其他地方来的厚重,从城门吹进来的风经历了几千年的沧桑,带着历史的气息。而那座海滨的年轻城市,是不是也有这样干净而淳朴的秋风呢?
狗剩提着瓶太白家宴上来,坐在我的身边。
喝点?他问,你要是想去了,就过去吧。也许你比较适合那边。
狗剩说的话让我感动,有时我会觉得狗剩蛮傻的,他不会给任何人玩心眼,我认为他也不懂别人的心思。但我错了,狗剩也是心思细密。那夜好像空气停止流动,所有一切都暂时定格。我甚至看见秋霜一粒粒的散在树叶上。我说,狗剩,认识你,和你在一起做事,真的是我的幸运!那天李菊走的时候我也有种感觉,天下没有不散的宴席!我听说过很多合伙做生意而分道扬镳的故事,但我想出去闯闯,在西安最舍不得的就是你了!我不知道要是我过去了,还能有你这样的朋友吗?那时,北极星光芒耀眼,天空出现的是下玄月。
第二天,我收拾了下简单的行李,给王大头打电话,说我决定去深圳。
大大咧咧的丁超却是个十足的性情中人,他知道我要走的生活又是眼圈泛红。狗剩还说了他:大老板是去创业,创业!你懂吗?
呵呵!生活就是这样,到处充满变数,我们能做的就是不断的调整自己,还有就是想到了就去做,那是我的原则!
王大头在电话那边满是欢喜,他说我就知道你一定会来,深圳就是这样一个像是有魔力的城市,这座城市可以让你一夜暴富,也可以让你一夜之间就变成了一无所有。
2009-10-4 02:32:00
去坐开外深圳的火车的时候,是我一个人。西安火车站天天见证了那么多别离已经麻木,一如我的表情。
狗剩烧烤的所有东西我都留给狗剩,我想他一定会把烧烤摊经营下去!到时候我在那边再学点先进经验电给他,我在摆摊时没实现的东西他一定能做到。
我曾经很多数次梦见一个场景:我坐在飞驰的火车上,目的地不知道。火车窗上挂着白色带花边的窗帘,车窗应该是开了一道缝的,窗帘随风飘荡。远处是夕阳西下,阳光破碎一地,散落在火车上、散落在我的脸上。我的眼神应该是刚毅的。茶几上放着一本书,我却没有看,风把书翻的哗哗作响,我却看着远处。火车经过戈壁的时候,窗外是一排排整齐的白杨树,树干笔直。戈壁的深处沙尘暴来袭,黄沙遍野;路过草原的时候,羊群在草原上飞驰的像骏马一样,领头的羊还回头朝我咧开大嘴哈哈大笑,放羊的小姑娘站在不远处的小土包上,风把她的头发吹的凌乱,她却眼神迷茫。夕阳拉长她的身影,影子的一端掠过我的车窗,我甚至能闻到她刚用飘柔洗过头发的发香。真想问问:你是不是就是我前世的新娘?
后来在深圳的一个小寺庙求签解梦,我把梦境给那个伪道士描述,期望他能给我解答,结果这个畜生竟然蹦出一句:那不是梦,那是你丫的在意淫生活!卧槽,答案真震撼!
2009-10-4 03:09:00
火车上一觉醒来看到的是完全不同的两个景象。好似有进入了一个春季。
车窗外没有了漫天黄叶,树木野草依然绿的油光可鉴。远处的山不是陕西的黄色,而变成铁红色,一看就知道是缺乏营养的现象--那叫贫瘠。
深圳的生活就这么要开始了。
一家港资的耗材公司,老板是地道的潮汕人。潮汕人在中国做生意是比较有名气的,但也是出了名的小气。我的新老板就是潮汕人的典型代表,而且还是浓缩型的。这厮身高不过160,体重起码在80KG以上,站着的时候往下看是绝对看不到自己脚尖的,鼓鼓囊囊的肚子总让我感觉里面有什么鬼胎。脑袋上的毛比原来的王总还地方与中央。面相就更别说了,一个词形容:猥琐!这厮更厉害的就是体味,三米之外就可以闻见,夏天的时候估计他可以不用蚊香就可以驱蚊与百米之外。
王大头说这个老板是他的偶像,我说一样也是我的,不过是呕吐的对象!真不敢想象,王大头是怎么和他相处几年的。那天面试完了之后我问他:大头我的儿啊,你TMD到底还也没有鼻子呢?
王大头给我上了深圳的第一课:你是在找老板呢还是找老婆?就他那样一个人,在深圳的房子有四套,最便宜的一套120多万,那是给情人住的。老婆住别墅。车库里宝马奔驰轿车越野都有,情人开口送就送个丰田,请问:长的这么帅的你,有吗?这就是你我要学习的地方,以前他还是个潮汕渔民,脚上的泥巴没洗干净就来了深圳,二十年时间,白手起家到现在的光景……
是的,所谓的成功人士应该就是这样。奋起直追就是我的目标了。
那一年你要是路过深圳,你可能就能看见瘦高的北方帅叔背个大大的公文包穿梭在深圳的大街小巷,时而停下来问路,时而用衣袖擦拭脸上的汗珠。深圳的阳光下,他嘴巴干裂,身影孤独,面容也有些憔悴。白衬衣依然很白,但不是白领了。对,那个人就是我!
一个月之内穿坏了一双鞋。鞋的表面完好如初,但牛筋的鞋底却磨的像纸一样,走路踩到石子上会让我疼得一蹦三尺。那个月脸也蜕皮了,全身就像刚从马尔代夫日光浴过一样,黝黑发亮。
但一个月下来,我的业绩在所有业务员中排名前三,汗水不会白流。那天发了工资给狗剩打电话,眉飞色舞的描述了自己的成绩,狗剩说:看来我得过去和你混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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