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嗜血的皇冠——光武皇帝之刘秀的秀》
第8节作者:
曹三公子 日期:2008-9-19 1:25:23
光武皇帝卷一“努力”NO.9:
洛丽塔
他们说,孩子,不用着急,有一大堆人等着你。后来他们又说,年轻人,不用焦虑,一定有个人在等着你。于是,就在这样的希望中安心地变老。直到像《百年孤独》中的乌苏拉那样,活到一百多岁,仍然会有人在等待着你,只是,这些等待者已不再是活人,而是地下的死人。他们还写诗,说什么“嫦娥应悔偷灵药,碧海青天夜夜心”。仔细盘算,说的其实还是同一码事。
我们并非公共汽车,怎能确信真的有人在等?我们能够确信的,只能是我们在等待别人,等某些人,或者说,等某一个特定的人。然而,现实往往难以尽如人意,一旦等红了眼,而命定的人仍未出现,又有几个人会坚持再等下去?以最好的年华作为代价?或许就从了吧,凑合了吧,爱谁谁了吧。然后的某一天,久等的那人终于出现,也只能眨巴泪眼,还君明珠双泪垂,恨不相逢未嫁时。
但是,有一些珍稀动物,譬如庄子笔下的鵷鶵,发于南海而飞于北海,非梧桐不止,非练实不食,非醴泉不饮。也有一些珍稀人类,情根深种,难以自移,饮酣视八极,俗物多茫茫,脆弱之下,动辄“忽反顾以流涕兮,哀高丘之无女”。然而,等待仍将继续。凑合?宁溘死以流亡兮,余不忍为此态也!
很难确认此一类人为完美主义者,倒不如说他们太爱自己,太过傲慢,所谓千弩之弓,一击不中,乃永息机锋。射与不射之间,当然要分外慎重。
二十岁的刘秀,依旧孑然一身。那个年代,普遍早婚,在他这个岁数,许多人都已经做了父亲。也不是没人来说媒,也不是没人来问讯,然而刘秀终不肯点头。他坚信,有一个人在等待着他,正如他等待着那个人。而在此之前,必须保持安静。
另一方面,如我们所知,刘秀早已明了他的宿命。司马迁云:“观阴阳之书,使人拘而多忌。”此言可谓洞彻人心。宿命的恐怖之处,在于尚未发生,便已然束缚住了人的手脚。刘秀也正因此而犹豫,他总觉得,不应该过多地改变现有的生活,从而增加其复杂和混乱程度。说不定,再小的移动,都可能会干扰到最终的结果。
《桃花扇》有念白道:“小生侯方域,书剑飘零,归家无日。虽是客况不堪,却也春情难按”。刘秀弱冠之年,正血气方刚,也想那美娇娘,也思那温柔乡。然而,奥维德有诗:
且让禁果在枝头慢慢生长,
耐心的人啊,你的等待
在未来将得到加倍的补偿。
这一日,实在也无异于他日,大概是春天吧,因为该开的花开了,该绿的树绿了,该满的小溪也满了。太阳照例懒洋洋地悬挂西天,随时准备打烊;老迈的家狗睡眼惺忪地趴在路上,等着马车来撞。
新野的邓府,正在大宴宾客,欢声笑语,喧闹非常。刘秀不胜酒力,离席趁醉而行,不辨方向,恍惚间闯入一个小径分岔的花园。正待收拾闲情,好生将风景欣赏,无奈腹内不肯商量,定要立刻释放。
葡萄架前,刘秀一通狂吐。吐罢,暗道惭愧,回身欲返席,却看见一个小女孩,只有十岁的样子,怯生生地站在面前,手臂伸直,举着一方手帕,朝着他轻轻摇动。
只不过一眼的打量,却严峻地考验着刘秀的心脏,先是骤然停止,然后马上开始报复性地反弹,狂跳异常。
日期:2008-9-20 1:06:10
光武皇帝卷一“努力”NO.10:
洛丽塔(二)
魂魄何在?荡于天外。而刘秀的血肉之躯,则禁锢在小小花园。他眼中只有这个十岁的小女孩,再无其他可以看见。
小女孩皮肤苍白,身形消瘦,神态空灵而朦胧,她那介入儿童和少女之间的奇妙魅力,无疑带给刘秀巨大的痛苦。他确信,就是她了,跑不了了,她就是他等待的那个人。
然而,他却无法言说。女孩才只有十岁,哪里懂得男女间的情事。当他手足无措地与女孩面对,他是真的体会到了,世间最遥远的距离,便是我站在你面前,而你并不知道我爱你,你并不知道多年以后你将成为我的妻。
生活委实神奇而诡异。刘秀还曾经以为,能将他的心震得粉碎的那人,至少也得有几甲子的功力,殊不知,却原来是来自一个十岁女孩的手笔。而且,人家小女孩根本就没有发功,她只是离开他两步的间距,无辜地发射着她的固有频率,然后,刘秀的心便不由自主地开始了共振,自己将自己玩得粉碎。
刘秀注视着女孩,她是那么的美丽无邪。她有本事长成这样,你说,她得每天使多大的劲啊,可瞧她的表情,却又分明很是轻松,不费半点气力。于是,刘秀惊骇的表情之外,又多了一层厚厚的困惑。
在今天,倘若有人像刘秀这样,对一名十岁的幼女产生异样的感情,将被视为一种变态的怪癖,如果胆敢有进一步行动,更将是踏入了法律的雷区。关于这种对未成年少女的畸形情欲的描绘,首推纳博科夫的名著《洛丽塔》,其描绘是如此地成功,以至于洛丽塔三字,现在几乎已经成了这种畸形情欲的代名词。
纳博科夫对这一时期的女孩做了这样的定义:在九岁和十四岁年龄限内的一些处丨女丨,能对一些着了魔的游历者,尽管比他们小两倍甚或好几倍,显示出她们真实的本性,不是人性的,而是山林女神般的(也就是说,鬼性的);而这些被选中的小生命,我想命名她们为"小仙女"。
《洛丽塔》一书中还列举了历史上几个有名的案例,譬如但丁疯狂地爱上了九岁的贝特丽丝;彼特拉克疯狂地爱上他的劳琳时,劳琳也不过是个十二岁的金发耀眼的性感少女。这样的案例,我们也可以加以补充,譬如爱伦坡娶了他十三岁的表妹弗吉尼亚;猫王迎娶普琳西拉时,小姑娘也才不满十四岁。
纳博科夫没到过中国,所以大惊小怪,一惊一乍,觉得自己挖着宝了。而在古代的中国,早婚司空见惯,太不稀奇。《孔子家语》载鲁哀公语:“男子十六而精通,女子十四而化,可以生民矣。”以汉代来说,一般女孩十三到十六岁时便会出嫁。及至后世,用今天的眼光看,婚龄仍然是严重偏早。李白《长干行》有句:“十四为君妇,羞颜未尝开。”而在娱乐场所,女孩在还是幼女的阶段,便已经可以出来公开地应酬客人。白居易《琵琶行》中的琵琶女自述云: “十三学得琵琶成,名属教坊第一部。”年十三而成头牌,由此可见当时审美风气之一斑。再比如《红楼梦》中的宝玉、黛玉、宝钗,他们演绎的爱情故事,赚取了无数痴情男女的眼泪,但考其年齿,也都只不过十岁刚冒尖的样子。
当时代倾向于过早地将女孩变为妇人,女孩的角色也必须相应调整。男人们很早就开始在她们身上寻找女性特质,而她们所受的教育,也要求她们主动地迎合这样的社会环境,过早地发掘出自己的女性特质。因此,刘秀失魂落魄地困在一个小女孩的罗网之中,当时也只道是寻常而已,并无道德上的忌讳。
小女孩继续坚定地摇晃着手帕。刘秀大梦方醒,木然接过,只觉一阵清香,熏断肝肠。待刘秀擦拭完毕唇须,手帕已脏,他攥着手帕,陷入绝望。还给人家吧,这么脏,怎么好意思?不还吧,岂不成了霸占人家小孩的东西,怎么敢当?
小女孩见刘秀窘迫,于是笑道,“手帕归你了。我不要了。”远处传来一个小男孩的叫喊,小女孩笑得更开心了,对刘秀道,我走了。说完,就蹦跳着追小男孩而去。
刘秀远远望了一眼那个小男孩,他的竞争对手,他小小的情敌,那是一个漂亮的小男孩。刘秀叹了口气,又揉了揉眼睛,他忽而能看见两个小孩在追逐嬉戏,忽而又只能注意到小女孩独自一人。这样的影像混乱地交叠,让他酒后的头颅沉痛不已。
小孩们活在他们自己的世界里,和外界没有交集,这让刘秀觉出自己的苍老。但正如这花园中条条弯曲的小径,互相靠拢、分岔、交错然后分开,时光或者生命,也是这般地交织,构成不可知的未来。而他,将选择耐心的等待。
孩子们离开了。幼小的天使,将刘秀留在了光线渐渐暗淡的花园。多年以后,他已经记不清这天风的方向,记不清这天云的模样,但他忘不了那个娇小的背影,是怎样地震撼了他目前为止乏善可陈的一生。
后来他知道了,小女孩名叫阴丽华,新野阴家的千金,春秋贤相管仲的后裔,其母邓氏,乃是姐夫邓晨的族姑。而他的小小情敌,名叫邓奉,乃是姐夫邓晨的侄子。①
①史册并未记载刘秀何时遇见阴丽华。但考虑到各种乱七八糟的亲戚关系,且地域相对狭小而封闭,估计刘秀应该至少在去太学前,便曾亲眼见过阴丽华。后汉书载:“初,光武适新野,闻后美,心悦之。”似乎是只曾闻名,不曾见面。但以常情揣测,只凭耳朵便心悦一人,这样的逻辑似乎存有问题。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
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