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顺悲歌(『明末那些事儿』第一部)》
第38节

作者: 赤脚踏沧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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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3-05-20 14:58:13
  【65】
  第九章  多尔衮进京(8)
  ★★ 泽及穷民
  招揽明臣,使整个国家机器迅速正常运转起来,但多尔衮知道,要想长治久安,天下太平,还必须”泽及穷民”,让老百姓安居乐业。
  他曾说过:“民为国家之根本,凡是可以计安民生的事,没有不与大小诸臣尽力去做的。”如果翻译成白话文,即“必须以人为本,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就是我们奋斗的目标”。看!多么具有现代意识!
  进入北京后,多尔衮认为统一中原只是时间问题,大清国即将由一个地方政权成为全国性政权,汉族百姓也是我大清的臣民,处理他们的事情,其实是在“料理家事”。

  因此,多尔衮先后向礼部、户部发出指令:查找京城内的特困家庭包括沿街乞讨人员,政府发放救济;穷困潦倒、谋生无计之人可以直接向户部提出申请,要求补助。
  但是京城内穷苦无告的人实在是太多了。大顺军坐享京城一个月,把这里的粮草几乎全吃光了,剩余的一点粮食都是官府粮仓里的“积年陈腐之米”,糠土参半,吃下去就腹痛难受。一时米价飞涨,“公私积储荡然无存,粮草俱乏,人马饥绥”。
  在这紧要关头,多尔衮的八旗军没有像大顺军那样,威逼官绅,四处抢劫,而是将辽东多年积存的百余万石粮食源源不断的运到北京,并向友好邻邦朝鲜借米万石。
  解决了北京百姓的吃饭问题,多尔衮还不满足,七月十七日,他接受范文程的建议,又做了一件大快人心的事情,那就是废除明末“三饷”:

  “自顺治元年(1644年)为始,凡正额之外,一切加派如辽饷、剿饷、练饷等,尽行豁免。”
  老百姓又是一阵欣喜若狂,拍手称快。
  有人说:明亡于流贼。
  有人说:明亡于党争。
  也有人说:明亡于三饷。
  对于这些结论,不想做什么终极评判,因为这不是三言两语能够说清的。但一个人所共知的事实是,三饷加派,无异于饮鸩止渴,是明末最大的弊政。

  崇祯三年(1630年),辽东局势吃紧,为了对付迅速崛起的满清政权,明朝不断增加军费开支,在正常农业税基础上,每亩农田加征一分二厘银子,全国每年共加征白银一千零二十九万两,这就是所谓“辽饷”。
  因连年旱灾而挣扎在死亡线上的陕北农民,再也无法承受加在背上的这最后一根稻草,首先被逼上梁山,揭竿而起。辽东八旗军的攻势不仅没有得到遏制,而造反的浪潮很快席卷整个北方。
  崇祯十年(1637年),为了剿灭风起云涌的农民起义,兵部尚书杨嗣昌奏请增兵十二万,加征“剿饷”,原希望只临时加派一年,不料“剿饷”用完了,民变却没能扑灭,只好继续加派。
  这一项加派又使每年增加租税银三百四十万两,走投无路的贫民纷纷加入农民军,造反的农民越“剿”越多。
  崇祯十二年(1639年),既要镇压前仆后继的农民大起义,又要抵挡咄咄逼人的辽东八旗兵,内阁大学士杨嗣昌借口训练士兵,增强明军战斗力,提议每亩农田再增“练饷”银一分,共加征白银七百三十万两。
  辽饷、剿饷、练饷这“三饷”加派,每年达到了二千一百万两左右,超过正常租税的几倍。再加上各级官吏借机搭车,巧立名目,层层加码,处于水深火热之中的老百姓骨髓都被榨尽了,再也没有一丝活路。
  史书记载:极目四望,田地荒凉,荆棘塞路,门内蓬蒿丈余,狼狐之类白昼纵横,人立而嚎,贫民拾瓜蒌以充饥,鹄面鸠形,惨目骇心……
  对于明末三饷加派给老百姓造成的痛苦,大学士范文程了解的非常清楚。

  当确定清朝的征税标准时,很多人主张按崇祯年间的数额征收,范学士力排众议,坚持采用万历年间征税的标准,废除崇祯年间的所有加派,他说:
  “以万历年间征税数额为标准,犹恐老百姓承担不了,怎么能够再增多呢?“(即此为额,犹恐病民,岂可更求乎?)
  摄政王多尔衮十分赞同范学士的意见。七月十七日,正式发布《大清摄政王安民令旨》,向全国人民宣布取消明末加派:
  “予闻德惟善政,政在养民,养民之道,必省刑罚,薄赋税。自顺治元年为始,凡正额之外,一切加派如辽饷、剿饷、练饷等等,尽行蠲免。各级官员须深入基层,亲自问民间疾苦,如有官吏顶风违纪,混征暗派,假公济私,坑民肥己,一旦查实,必杀无赦。”

  此令一出,万民欢呼。人们都把多尔衮当成了传说中救苦救难的活菩萨。
  这项政策的实施,对稳固清朝的统治起到巨大的作用。即使仅仅颁发这道法令(并不执行),也足以使深受明末弊政之害的穷苦百姓们心情亢奋的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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