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力之巅的生死较量》
第22节

作者: 锦城金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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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失意的他们,私下聚会时忍不住跳脚大骂:“秦始皇,你个暴君、恶魔、刽子手,祝你生几个孙子看不到手足!”
  公元前二百一十二年,父皇听说孔孟信徒背后乱说,龙颜大怒,勒令司法机关逮捕孔老二的徒子徒孙。
  孔孟信徒扛不住刑讯逼供,纷纷玩相互揭发。

  父皇意外听说,暗地骂他烂西瓜的知识分子,竟然有四百六十六人之多。
  他当即大发雷霆:“我为国呕心沥血,竟然有这么多糊涂蛋怨恨!恶人还须恶鬼磨,下地狱与恶鬼为邻吧!”
  很快,这批读书人,被愤怒的父皇判处活埋立即执行。
  平时喜欢研究孔孟语录的大哥嬴扶苏,见父皇情急之下要活埋他的同志,赶紧出面劝说父皇息却雷霆之怒,罢却虎狼之威,切勿做出过激举动。
  其理由是:
  第一,防民之口,其危险性超过堵住河道;
  第二,读书人研讨孔孟之道,罪过并不大;
  第三,你严惩不贷,可能会导致人心不稳。
  父皇嫌我哥多嘴,并且认为雄鹰的翅膀靠练,故安排他到蒙恬的边防部队,名为督军,实为接受艰苦生活的锤炼。
  随后,父皇强令司法机关立即执行活埋刑。四百多名读书人,全部被抛进大土坑中,前往阎王殿喊冤。

  这两起存在争议的司法事件,被后来的历史学家合称为“焚书坑儒”,说得通俗点,就是烧书埋人。
  对此,唐朝文人甚至骚兴大发赋诗一首:
  竹帛烟销帝业虚,关河空锁祖龙居。
  坑灰未冷山东乱,刘项元来不读书。
  此诗的大意是讲:
  秦始皇烧光圣贤书籍,其帝王大业也就随之衰落。
  黄河天险和函谷关,徒劳无益地保护着咸阳城池。
  烧书埋人的地方还在冒烟烟,东方已经发生动乱。
  秦皇嬴政的本意,是想让全国人民都成为服服帖帖接受他颐指气使的顺民,所以他给百姓起名为黔首。
  所谓黔首,也就是黔驴技穷中的驴脑袋。
  人算不如天算。数年后,竞相跳出来灭亡暴秦的刘老三和项羽,脑袋瓜居然是被驴踢过不爱读书的家伙。
  一言以蔽之,这首反动诗,意在指责我父皇,认为烧书埋人是天怒人怨的封建暴政。暴政,不得人心!
  父皇挨骂的第四宗罪,是血腥的司法制度。
  消灭各地群雄之前,父皇的政治思想深受《韩非子》的影响,认定制度万能,司法至上。
  他坚信:严厉的法律就是给予人民的最大福利,只有依靠屠夫手段才能实现菩萨心肠!
  他让我朝法令充满血腥味,违法轻则弄成残废,稍重则断送卿卿性命,重则全家、左邻右舍、全族甚至父母妻三族之人,悉数死光死净死绝,即所谓的连坐法。
  制造残疾人的刑罚叫肉刑,有斩断四肢、变成太监、割掉鼻子、挖去膝盖、脸上刺字、鞭打杖责,等等。
  要人性命的刑罚为死刑。死法五花八门,因为让罪犯一死点击此处继续阅读》》》
  日期:2013-07-29 20:11:08
  第十三章 江山是怎样得到的

  以糖衣炮弹搞定我之后,赵高开始征服另一个人。
  他,会是谁呢?
  我离开之后,报料人向赵高透露另一条信息:“李斯坚守在始皇遗体旁,寸步不离,不知在防谁!”
  惊闻此讯,赵高陡然明白李斯是一只老狐狸。

  当然,老练的他,表面上却装出毫不在乎的样子,向对方的友谊之举表示谢意,叮嘱对方不要外泄机密。
  然后,他赶紧安排报料人秘密返回,持续关注并且随时向他密报李斯的一举一动。
  报信人点头称是,转身离开。
  瞧着宦友匆忙离去的背影,赵高心中风起云涌。
  雪耻的机会,千呼万唤终于盼来,但马上庆贺成功,为时尚早。
  我还必须完成第二件事——说服一个人,一个现在仍然死守在始皇帝遗体旁边的厉害角色。
  此人为官三十余年,经历过无数大风大浪。他,无疑是一座仰之弥高望之弥坚的高山。
  只有翻越这座山,我才有荣登彼岸的机会!
  赵高要说服的人,正是李斯。
  李斯当时身份是地位尊贵的右丞相,是父皇一人之下百官之上的重要政治人物。

  为此,赵高不得不小心翼翼地将李斯,列为第二个必须利用的重要对象,并且是最为关键的政治角色。
  这里,简要分析一下赵高拉拢李斯的原因。
  赵高认为,他要干的是一件惊天动地的大事,存在一个重要环节,就是必须征得百官认同,或者至少无人反对。
  而要想堵住文武百官的嘴,就离不开百官之中政治地位最高并且久负盛名的李斯的出面代言。
  换言之,李斯在赵高故意布下的浑水摸鱼棋局中,具有其他官员不可替代的唯一性和重要性。
  因为,到目前为止,本朝能让皇族和百官俯首听命的风云人物,只有父皇和李斯二人。
  至于别的官员,那是服不了众镇不住堂的。而赵高之流的宦官,更是官员们都瞧不入眼的勤杂工、服务员。

  如今,父皇已经成过去时,威然屹立的只有李斯。
  拉拢李斯,等于摆平百官。否则,一旦百官与皇族公开提出质疑,赵高就得吃不了兜着走,前往地府伴我父皇长眠一万年!
  这是现实,不容回避,无法回避。
  所以,赵高决定争取李斯共创未来,建千古伟业。

  当然,对于说服李斯的难度,他也有清醒的认识。
  对方的崇高政治地位,远在我赵某人之上;巨大的政治能量,也是我这号人望尘莫及。
  而这两个方面,既是拉拢李斯的价值所在,也是说服李斯的现实困难。
  他肯接受我的利用么?
  事成,他会逼我靠边站吗?
  面对这些潜在的困难,赵高坚信,他有办法胁迫务实的李斯,跟随他赵某的政治舞步翩翩起舞。
  至于未来的不可预见因素,赵高相信,他比起李老头具有更强的竞争优势,因为他有李斯所不具备的双重身份优势:
  其一,他是我的老师,不是父亲胜似父亲的人物,双方之间的传统友谊远在李斯之上;
  其二,他是专门替皇帝服务的宦官,假如我称帝,他呆在我身边的时间自然比李斯长得多,时间就是优势。
  综上,赵高认为,他的相对优势是很明显的。
  后来的形势发展证明,正是因为上述两大身份优势,成为赵高最终搞垮李斯的三大要素中的两点。
  需要明了的是,赵高胜出李斯出局的最关键因素,当然是赵高比李斯更无情。
  这是后话,且来欣赏眼前。
  自身所具相对优势,提升了赵高的获胜信心。
  再者,他认为说服李斯,论复杂似乎也谈不上,因为需要他征服的,仅李斯一人,而非庞大的政治集团。
  不过,赵高仍然不敢麻痹大意,因为单从李斯虎踞在父皇遗体旁拒绝离开的固执举动,就不难发现其老谋深算。
  杀鸡杀喉,打狗打头。稳定眼前局势的关键,正是如何妥善处理父皇病逝的善后工作。李斯之举,扼住了蛇的七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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