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以文御武,阁部大臣必须是文臣。而勋臣一般都属于或者视为武臣(明代内阁大学士中具有勋臣身份的似乎只有天顺年间的徐有贞),当然不可能入阁,因此廷臣反对诚意伯刘孔昭(他担任操江守备,也确实是武臣)入阁是合法的。刘孔昭的人品暂不论,此人在之后组织抵抗清军中的一些功绩还是值得肯定的。
四、关于史可法在初期弘光内阁中的地位
福王由崧监国之后,任命原南京兵部尚书史可法为东阁大学士兼礼部尚书,入阁办事,马士英加东阁大学士、兵部尚书、右副都御史衔,仍任凤阳总督。按明代惯例,南京六部之长为兵部,北京六部之长为吏部,礼部都不是排名第一。之前史可法担任南京兵部尚书,在此国家危亡用兵频繁之际反而转任礼部尚书,说明福王由崧根本就没有想过以史可法为首席大学士。
史可法位居南京百僚之首,素有清正之名,东林党在南京群臣中势力庞大,应当说福王由崧本不可能不启用他为首辅。但定策之事史可法一步错步步错,使弘光政权在建立之初就没有形成君臣一心的政治基础,这是史可法最大的负面作用。
日期:2011-01-04 23:52:20
七、“由于历史的原因,他们(东林-复社派系)担心福王朱由崧即位可能掀翻逆案,使自己在政治上失势”缺乏依据
顾诚先生有时也有一些偏激而超乎情理之谈。譬如“由于历史的原因,他们(东林-复社派系)担心福王朱由崧即位可能掀翻逆案,使自己在政治上失势”就缺乏依据。东林-复社派系因为万历年间“争国本”的缘故反对安宗登极是事实,安宗因此视东林-复社派系为政敌也是事实,但没什么依据表明安宗就因此会“掀翻逆案”。
首先,弘光时代自始至终也没有为逆案平反,更没有大规模启用逆案中人;其次,从魏忠贤的历史看,他先后追随王安、客氏、李选侍、熹宗,等于是光宗(太子)一系,同福王父子都没有什么渊源,更没有在“争国本”中支持过福王;第三,安宗必须继承、维护威宗的决策(如“联虏平贼”)才具有继承威宗皇统的合法性,不可能威宗尸骨未寒就推翻崇祯朝的第一件重大政治决策(而且是在当时深得民心的、充分体现威宗为“明主”的重大决策)。既然安宗从各个方面都没有“掀翻逆案”的可能,东林-复社派系怎么会“担心福王朱由崧即位可能掀翻逆案,使自己在政治上失势”?
八、关于阉党和东林-复社的一些问题
明亡于党争是事实,但并不等于这就要不加区分地肯定东林-复社派系,更不等于现在网上一些翻案爱好者那样歪曲黑白为魏忠贤及其阉党翻案。阉党不可翻案、东林-复社并非皆是正人君子都是很大的题目,不能一言而尽。但是以下几个问题值得注意:
1.逆案的扩大化,不能说是东林派系的报复。威宗天性睚眦必报,对待阉党必然会采取“除恶务尽”的态度,没有威宗的明确指向,东林党不可能“扩大化”。
2.魏忠贤身边聚集了大量谄媚依附、助纣为虐的朝臣是事实。回顾明朝历史,可以看到擅权程度远不如魏忠贤的刘瑾案发后尚且只有年长的驸马蔡震敢于说“应不附尔”,何况魏忠贤乎?
3.阉党和东林-复社都人数众多,因此对其中个别人士的评判不能与该集团的整体评价互相干扰。
4.东林-复社人士追求控制朝政绝不能等同于该集团就是一群纯粹争夺权力的政客。儒家的政治理想就是“齐家治国平天下”,不掌握政权怎么可能实现?而且东林-复社集团中确实多有急公好义、清廉自奉的政治家乃至忠臣烈士,不能因为存在一些李三才、钱谦益之流就全部否定这个很庞大的集团。
5.《留都防乱公揭》的进步意义在于反对阉党死灰复燃,虽然把阮大铖作为靶子有失偏颇,但将该公揭的签名者指为“公子哥儿”加以贬斥是毫无道理的。顾诚先生点名的吴应箕、陈贞慧虽然是官宦子弟,却并无劣迹流传,后来或是以身殉国,或是隐居山林,都维持了气节。而阮大铖贪渎乱政、降清卖国的行为并无争议,不能因为他名列逆案有所不妥就将弘光朝的劣迹一同翻案。马阮二人不能等同对待的原则应当“一以贯之”。
日期:2011-01-05 22:46:13
九、关于阉党和东林-复社的一些问题(补)
安宗和阮大铖的敌人是东林-复社,东林-复社的敌人阉党,但不能说因为“敌人的敌人就是朋友”所以安宗和阮大铖的朋友就是阉党,这个逻辑不存在。东林-复社人士抓住阮大铖的“逆案”小辫子不放是无意义的党争之举,但其实除此之外敌对的双方都没有更多地纠缠于此。马士英也好,史可法也好,对待逆案中人(不仅仅是阮大铖,但阮大铖是典型)都是个别看待,不存在谁打算翻案的问题——甚至《留都防乱公揭》的签名者们也未必不是专门对待阮大铖一人而非真的以为会有人有能力“掀翻逆案”。威宗对阉党的清算确扩大化了(比如对待阮大铖),而且很多遭到罢斥的阉党成员确实有一定才能,因此被南明朝廷(不仅是弘光朝)或者清朝启用也是事实,但这不等于可以平反阉党——无论是南明还是清朝都未对此翻案,甚至到了今天也只有网上极少数人寻找“铁腕结束党争乱象”、“忠心辅弼熹宗”或者是一些事后诸葛亮的对辽东战局的分析之类站不住脚的理由为魏忠贤说话,这完全是因为魏忠贤及其党羽的暴行悖逆天理良知的底线,罪无可辩。笔者赘述这些,只是觉得如果今之史家如果过多纠缠于此,则不免有所胶执,特此三致意。
《留都防乱公揭》的主要策划和起草者是吴应箕和陈贞慧。吴应箕生于1594年,起草《留都防乱公揭》时已经四十余岁(《留都防乱公揭》的起草年,不同史料有1638、1639两种说法,希望熟悉史料的师友为我指正),哪还称得上是“公子哥儿”?其实即便是“明末四公子”也主要是说四人都是宦门子弟,虽然和其他明季文人一样爱好醇酒美姬(特别是在秦淮河畔),但并不等于说他们就是一群声色犬马的纨绔子弟。这几人在明末大变局中,吴应箕坚持抗战、杀身成仁;陈贞慧抗清兵败后隐居不仕;方以智虽然短暂被迫供职于李自成朝廷(因此可以说不是明朝的“忠臣”或“纯臣”),但后来在永历朝也呕心沥血参加抵抗,力竭出家(而且很可能最终殉国),民族大节不亏;冒襄至少也是隐居山林,不为满清所用。唯有一个侯方域屈服于征服者而已。而他们发表《留都防乱公揭》的目的也不能说就是单纯的人身攻击。从忠于朝廷的角度讲,提醒士人提防钦定逆案罢斥官员兴风作浪的态度也谈不上有什么错。顾诚先生对吴应箕、陈贞慧的评价太过苛刻。
秦淮八艳中,柳如是嫁贰臣钱谦益,寇白门嫁贰臣朱国弼,李香君嫁贰臣侯方域,卞玉京几乎嫁贰臣吴伟业,顾横波嫁“叁臣”龚鼎孳,陈圆圆嫁叛臣吴三桂,俱是遇人不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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