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来这才是秦——孝惠武三王复兴》
第3节作者:
浪迹zty
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
交交黄鸟,止于楚。谁从穆公?子车针虎。
维此针虎,百夫之御。临其穴,惴惴其栗。
彼苍者天,歼我良人。如可赎兮,人百其身。
这首诗的大概意思是说,秦国有哥仨特牛,他们是子车氏三良,哥几个都有与百人对抗的能耐。然而老天爷跑过来凑一脚,表示特看哥仨不顺眼,就把他们给收了。你这该死的老天,让我心在痛泪在流,如果老头子允许俺们赎他们,咱愿意拿三百个弟兄换子车氏三良的命。
作者通过这首诗,表达了对子车氏三良死不得其所的惋惜,以及对惨无人道的殉葬制度的强烈抗议。至于那句“彼苍者天,歼我良人”,表面上是在埋怨老天诛灭良人,实际上则是在发泄对秦穆公殉葬人才的不满。
秦穆公死后,秦国没有再出现特别杰出的国君,直至秦献公即位。
日期:2014-03-14 23:38:02
妈蛋,第一章还有一点没有发完,现在把他补上
秦献公名师隰,秦秦灵公之子。平心而论,秦献公算不上特别杰出的国君,之所以将他列举出来略说一二,是因为他做了两件具有重大意义的事。
第一件:据《秦本纪》记载,献公元年,止从死。所谓从死,就是殉葬制度,止从死,也就是废除殉葬制度。殉葬制度的废除,不仅使得人才不再因国君的垂爱而抱憾而亡,更是人类文明进步的重大标志。就这点而言,秦献公功不可没,闪烁古今。
第二件:秦献公生养了一位伟大的国君——秦孝公。秦孝公即位后,锐意改革,大展雄才伟略,使得秦国重振穆公时代的雄风,为后世始皇帝横扫六合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秦献公二十四年,献公赢师隰逝世,儿子嬴渠梁即位,是为秦孝公。
日期:2014-03-14 23:57:14
商君赴秦
商鞅者,卫国人,乃卫之诸庶孽公子。所谓庶孽公子,可不是说商鞅是个孽种、野种,有娘无爹户口本都没有的家伙,而是说他是卫国国君姬妾所生的儿子。其实商鞅并不姓商,这可不是他后来认了个姓商的干爹,而是因为被秦孝公封在商地,号为商君,所以后世称之为商鞅。商鞅姓公孙氏,祖先原本姓姬,时人称之为公孙鞅或卫鞅。这个小卫年轻时喜欢刑名法术之学,搁今天可能会在纪委或公安部当个公仆什么的,后因侍奉魏国总理(相国)公叔痤而官拜中庶子(有点儿类似于秘书的意思)。
公叔痤素知商鞅贤能,但不知道这老头儿咋整的,就是没有向魏王举荐他。《商君列传》中给出的原因是,“未及进”,意思就是说未来得及举荐。这个原因有点儿扯,人商鞅呆在魏国又不是一天两天的事了,你公叔老头儿咋就忙成这样,还能整出个“未及进”来?所以,有的朋友干脆指出,公叔痤知道商鞅这哥们儿太牛了,把他举荐给魏王势必会抢了自己的风头,所以故意选择沉默。
人言男人沉默是金,然而公叔痤在弥留之际,还是选择了开口,向魏惠王举荐商鞅。
那日公叔痤抱病不起,魏惠王亲自前去探病,并向他询问身后事。
公叔病有如不可讳,将柰社稷何?(《史记》 《商君列传》)
老公叔啊,看你这身子骨不太硬朗,您老如果出了点意外事故,比如中风、猝死什么的,那国家该怎么办呀?你也知道,这年代人才什么的最难找了,领导我就怕遇到那种纸上谈兵的货色,老公叔要不给我举荐个把人才?
公叔痤说:“大王不用急,瞧我老人家这智商,肯定有法子。老夫的中庶子卫鞅,这孩子虽然年纪轻轻,但牛气哄哄的,大王不妨把国家大事托付给他。”
魏惠王闻言,表示特无语,但又不便抗议这个病号,所以选择沉默不语。
公叔痤越说越带劲儿,魏惠王将要离开时,他悄悄对惠王说:“领导啊,听老夫的劝吧。如果您实在不想任用卫鞅,死看那臭小子不顺眼,您就找个借口做了他,不能让这孩子去投靠别国。”
魏惠王佯装答应,而实际上呢,压根就没把公叔痤这话当回事儿。如此看来,魏惠王这哥们儿还挺傻的。事实上,魏惠王一点也不傻,这次不纳公孙痤之言,算是他人生的一大失误。但,瑕不掩瑜,谁也无法否认魏国在他手中步入全盛时期的事实。
魏惠王还有另一个称号,即梁惠王。梁惠王大伙儿都不陌生吧,就是老找孟子谈论治国之道的那哥们儿。因为他曾经把魏国都城从安邑迁到大梁,所以在《孟子》一书中又称梁惠王。
话说魏惠王离开公叔家后,公叔痤又召见商鞅,表示特抱歉地说:“小卫啊,刚才领导问老夫,谁可以担任魏国丞相,老夫就说我们家小卫可以。但是看领导的脸色,他不会重用你。我呢,话也说得重了点,说如果领导不用小卫,就杀了这孩子。领导答应了。所以啊,小卫你得赶紧跑路,不然就玩完了。”
日期:2014-03-15 00:06:15
有朋友会问,公叔痤先是建议魏惠王做掉商鞅,而后又提醒商鞅赶紧逃命。既然欲杀之,为何又要助之逃生呢?这老头儿那天忘吃药了吧?
当然不是。公叔痤这老头儿特聪明,如果他都要靠吃药维持智商,那咱们不得把药当饭吃?他之所以建议魏惠王不用商鞅则杀之,是在尽一个做臣子的本分,他不能给魏国留下隐患。然而他毕竟是商鞅的老领导,共事多年也是有感情的,断断不忍心看到商鞅壮志未酬身先死。于是提醒他逃跑。公叔痤此举,既成全了他对魏惠王的忠,也了结了他对商鞅的义,鱼和熊掌兼得,像是吃药之人干出的事儿吗?
由此观之,公叔痤这老头儿人品还不赖,不像是嫉贤妒能的气量狭小之人。魏惠王也曾经赞扬过他:“公叔岂非长者哉!既为寡人胜强敌矣,又不遗贤者之后,不掩能人之迹,公叔何可无益乎?”老公叔难道不是长者吗?老头子既能为我揍外国佬,又能为我选贤举能,我为什么不增加对他的赏赐呢?
《老子》一书中也曾提及,“圣人无积,尽以为人,己愈多;既以与人,己愈多。公叔当之矣!”意思是说,圣人不会为自己谋私利,而是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结果自己得到的反而更多。公叔痤这老头儿也算得上啊!
当然,说公叔痤可以与圣人相提并论,似乎有些牵强,但至少可以证明他绝非嫉贤妒能之辈。他之所以未能及时举荐商鞅,原因不难解释:商鞅出生于卫国,在魏国为中庶子时不过二三十多岁,可见他与公叔痤相处的时光可能不会太长,而且了解商鞅也需要一段时间,再加上公叔痤之前领兵作战在外,如此,说“未及进”当然合乎情理。
商鞅听公叔痤说,他建议魏惠王不用则宰了自己,这个时候商鞅的反应如何?是不是惊慌失措,心急火燎地对公叔痤说,快快快领导,既然这样我也不多说了,快给小卫一点钞票,叫你的下属给我备好机票,我现在就得开溜!非也,商鞅表现得异常淡定,他从容不迫地告诉公叔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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