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四部曲:(1)开疆美国 (2)辉煌美国》
第38节作者:
悬疑大师 如果当地部落的土著知道这个地方将成为世界的中心,无论如何也不可能卖给他人的,而且,只卖了一条金项链的价钱。当然,还有另外的版本,说曼哈顿的购买者是彼得?米纽伊特(Peter Minuit),根据中国学者的订正,这个人买下的是斯塔滕岛(现在属于美国纽约市的一个岛屿与自治区,位于曼哈顿以南的纽约港内,在新泽西州及布鲁克林间,与数个小岛组成里奇蒙县及纽约市的斯塔滕岛行政区),而不是曼哈顿。
荷兰人把曼哈顿岛这个地方,作为了自己建立家园落地生根的地方,命其名为“新阿姆斯特丹”(New Amsterdam)——用荷兰最著名的城市来命名——现在已经很少有人知道曼哈顿曾经叫做“新阿姆斯特丹”了。
(待续)
日期:2012-09-04 11: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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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四部曲 第一部:开疆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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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1)城头变换大王旗
在哈得孙考察的那条哈得孙河流的河口,即被称为新尼德兰的地区,一直到1640年,都属于荷属西印度公司管理,因为公司只注重贸易——这与荷兰的国策挺有关的。所以,发展很慢,10年时间里,只比10年前增加了200人,共计人口500人。又过了24年,到了1664年的时候,整个新尼德兰共有人口不足9000人。此时,英国殖民地的弗吉尼亚地区,在1660年,已有人口达到了27020个,马萨诸塞有20082人。
英国和荷兰差不多前后到达北美,他们之间避免不了你争我夺。
荷兰自从亨利?哈得孙考察哈得孙河流之后,立即宣称本国对于北纬40-54度之间的土地拥有独占权。而英国则坚持认为北纬34度至48度之间的区域属于大不列颠——这大概是根据弗吉尼亚公司与普利茅斯公司的地域区分提出来的依据。关于国与国的争论,如果双方不卖对方账的时候,一般都是以实际占有作为现实界限。
由于英裔居民在人数上多得多,并且还在不断的增加,因为在17世纪中叶以后,英国国内掀起了第二次殖民浪潮;所以,在现实之中,英裔居民逐渐渗透到荷属北美地区的边缘地带,有许多新英格兰人移居到荷兰人实际控制的长岛(美国长岛:美国东部哈得孙河河口和东河以东的岛。世界上还有中国长岛、日本长岛、巴哈马长岛等同名岛屿)。荷兰的新尼德兰总督彼得?斯图维森曾与新英格兰地区各殖民地谈判,签订了一个边界协议。但是,新英格兰方面没有将协议上呈国王审批,其法律效力于是暗中大打折扣——如果发生冲突将不被国家认可。
可以说,17世纪是荷兰人的世纪。荷兰人从各国采蜜……挪威是他们的森林,莱茵河两岸是他们的葡萄园,爱尔兰是他们的牧场,普鲁士、波兰是他们的谷仓,印度河阿拉伯是他们的果园。在18世纪中叶以前,由于庞大商队航行于大西洋、太平洋、印度洋及地中海、波罗的海,其拥有商船吨位的拥有量占到欧洲的五分之四,是英国的4-5倍,法国的7倍。所以被人们称为“海上马车夫”。如果认为它只是运输力量强大就错了,荷兰是当时的世界金融巨头——阿姆斯特丹的交易市场成为国际股票市场中心——相当于今天纽约交易所的世界金融中心的地位。人口仅有200万的荷兰是英国的最大债权国,单是以股息的形式,英国人每年就要付给荷兰人2500万荷兰盾。
荷兰排挤世界第一个崛起的强国葡萄牙和第二个崛起强国西班牙的势力,在亚洲、非洲南部等处压得两颗牙抬不起头来。荷兰在经济发展中建立了强大的海军,于1628年在古巴的马坦萨斯港将当时还算强大的西班牙一支船队俘获;接着,1631年,在斯拉克又将西班牙的另外一支船队击溃,1636年荷兰海军围困西班牙占领的敦刻尔克港;最后在1639年在英格兰的当斯港终于取得对西班牙舰队压倒性的胜利,从此成为海上第一强国。
英国人为削弱荷兰人的优势,搞了许多动作,其中之一是两次颁布《航海条例》,其中1650年的条例规定:非经英国允许外国商人不得与英国殖民地通商——这实际上是英国北美殖民地的闭关锁国政策(作为打击荷兰商业的手段);其中1651年条例更为严厉,但凡进口到英国的产品,只准使用英国船只或者生产国的船只进行运输,而从英国出口的产品只准使用英国船只运输。要知道,荷兰的商船是英国人的5倍,有6000艘船只在波罗的海航行——英国人是不准本国和相关国家使用荷兰人的“马车”运货,这岂不是要了荷兰的命么?荷兰与英国因此发生三次战争(1652-1673年期间)。
荷兰的优势没有保留多久,到1675之后,到1713年,即17世纪末期、18世纪初叶,荷兰开始走下坡路。到了1795年,法国人攻入荷兰,1月18日,荷兰最后一位国王逃到英国,荷兰共和国就灭亡了。
(待续)
日期:2012-9-4 21:16: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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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四部曲 第一部:开疆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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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2)纽约是谁创造的?
就在这一时期,英国国王查理斯二世的弟弟詹姆斯,登上了北美的历史舞台。
詹姆斯是查理一世和王后海丽塔?玛丽亚的第二个儿子,1633年10月14日出生于英国伦敦圣詹姆斯宫,1644年,11岁的他被封为约克公爵。在英国内战时,约克公爵在保皇派的基地牛津避难。1646年牛津被攻克后他被监禁在圣詹姆斯宫。1648年他化妆成女子逃离詹姆斯宫到达荷兰海牙。1649年查理一世被共和党人处死后保皇党人立他的哥哥为英王查理二世。
约克公爵在外交上是一名强硬的反荷派人物,老跟荷兰人过意不去。1664年,31岁的詹姆斯被哥哥授予一份特许状,使他得到了从康涅狄克河西岸直到特拉华湾东岸,包括长岛、南图克特岛、马撒葡萄园岛和缅因东部在内的大片土地。从这一片封地的范围来看,远远大于后来的纽约州。但是,英王的赐封跟中国春秋时代的周王朝是一样的故事,周王朝赐封给秦国的土地实际上有不少掌控在犬戎的手中——英王赐封给约克公爵的土地其实也有不少并不在英国人的掌控中,其中的纽约许多地方就在荷兰人的势力范围之内,是荷兰人的新尼德兰和新阿姆斯特丹。
不过,从英国法律的角度来看,特许状赋予了约克公爵极大的权力,既可以任命所有官员、制定各种法律和规章,决定许多司法问题、控制贸易和决定关税等等,使他成为北美权力最大的英国业主。受命之后,约克公爵毫不含糊,立即派出副总督理查德?尼科尔斯,率领4艘船只和450名正规的英国军士,前往新阿姆斯特丹夺取他的封地。实际上,新阿姆斯特丹是一座仅有1500人的小地方,英国军队不费一枪一弹就把它占领了。欧洲人打仗一般都不蛮干,不太讲究“誓死捍卫”,人少就投降,没有人会指责你。荷兰人很快就签订了投降协定,约克公爵大获全胜,如愿以偿。
这一年是1664年,按说荷兰人的实力还处于巅峰状态,但是,荷兰没有派军队前来援助,这个地区是荷属西印度公司的地盘,公司也没有派出武装支援。荷兰的确太小、人口太少、全世界需要处理的事务太多,只好暂时的放弃了在北美的好地盘。
约克公爵轻易夺得新尼德兰之后,依照他的封号将那里易名为“纽约”(新约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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