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四部曲:(1)开疆美国 (2)辉煌美国》
第44节

作者: 悬疑大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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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从国人的分封历史来看,前述的这些规定应该显得非常的宽松,即便是比先秦时期周王朝分封诸侯时的空间还要宽阔,因为并没有限制当地的城池建设尺度等等繁琐的管理死板的种种规定;但是,如果与北美其它地区的特许状内容比较起来,这里的条款却是最严格的了,因为马萨诸塞、新英格兰、弗吉尼亚等地的特许状规定,其地方立法并不经过国王批准就可以生效。一方面,我们可以理解为这是国王对佩恩不太放心,但从另外一个方面理解,也可以理解为英国王室对殖民地的政策正在发生初步的新变化。如此一来,我们就能够在后面美国独立的时候,理解宾夕法尼亚为什么会成为加入联邦的第二个州——非常积极的要求脱离英国的统治!

  威廉?佩恩呕心沥血,设计未来政府的架构,经过10余次改稿之后方才确定,已经用去一年多的时间,此时已是1682年。从早期文献可以看出来,佩恩在设计权力的时候,比较多的赋予了几乎所有自由男性选举和选择的权力,保证这里的移民们能够享有充分的宗教自由和出席陪审团的审判,因为他信奉的名言是“我们把权力交给人民”。除此之外,威廉?佩恩还热忱邀请更多的来自不同宗教和国家背景的人,欢迎他们来到这个森林茂密的林地——即佩恩追求的理想社会的实验地,并向到来的人民保证——他的政府绝不凌驾于公民意志之上,这里甚至不要求服兵役等等,具有众多优厚的政治和人身权利的待遇。

  但是,在实际的权力构成过程中,佩恩并不是没有妥协和让步的地方,他在政体设计和制定土地政策方案时,仍然照顾到了上层人士的某些利益,并且许诺向那些能够购买当地土地的大商人授予官职(事实上,没有几个来投资的人没有得到过官职)。对于这样的结果,他只能够在个人的品行上把关,因为在他的观念之中,仍然有着与儒家思想相似的某些想法,相信贤人政治(即个人修养)认为“只要官员人好,所组成的政府就不可能坏到哪里去”。

  佩恩的设计思想跟中国古人(周朝)有些近似,这从他设计的村镇图可以看出来——按照他的构思,每个村镇占地5000英亩;而且,必须呈正方形的——这正是中国古人的方正概念。佩恩将居民住所有序的建设在5000亩地的中央,周围是富饶的农田和林业用地以及动植物——这是中国的国中之国的概念。中央居住者是最受尊重的人。所不同的是,中国古人认为居住在正中间(中央)的人是周王即京师官员等一干人众,佩恩则认为应该是那儿的居民(百姓)。不过,现实不可能像佩恩设计的那样规范,特别是边境地区的局面更难规划和控制得住。发展的现实要混乱得多……

  (待续)
  日期:2012-09-17 11: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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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四部曲 第一部:开疆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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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前面,我们曾经通过弗吉尼亚的实例,弄清楚了一个问题——英国人在北美殖民的经济活动不是按照国家行政那一套方法来开展的,也就是说,并不是由英王任命一名总督,走马上任到达北美,去代表英王实施管理;北美殖民地也不是由国家财政拨款,圈养一批吃财政税收饭的国家工作人员,到北美去搞开发性质的经济活动——历史事实证明,这种中国式的做法,在经济开发中往往是失败的,其取得的成效大多是虚假的不可靠的,或者维持不长久的。

  英国人以及欧洲人开发北美采用的是——公司操作模式。
  公司模式一般过程是三个阶段,第一,拿到项目;第二,筹集资金运作项目;第三,卖出公司商品(或者服务),获取利润。一直到了近30年来(改革开放),现代国人才终于普遍的开始懂得300年前欧洲人开展经济活动的这个一般模式了。我们现在回头来看这个完全不同于中国国情的北美历史阶段,应该明白威廉?佩恩是因为家族的福荫拿到项目,即宾夕法尼亚的那片土地开发的英王特许状,然后他进入到公司操作的第二步:筹集资金运作项目。此时他要做的事情并不是找国库拨款,而是要像所有的公司行为那样开展宣传活动,广而告之,让英国人对他的那块地方感兴趣,自愿移民到宾夕法尼亚去。北美开发的关键是移民,只有有了移民之后才能够有希望使财富有所增长,也才能够将手中的土地开发并卖出去——这跟现代中国地方政府的官员一样,唯一有大利润、来得快的就是——卖土地,是最直接的收入。

  佩恩不是一个光说不做的耍嘴皮子的人,而是一名做事卓有成效的实干家。
  他亲自展开宣传,发动移民运动,卓有成效,使得要到宾夕法尼亚的人成群结队,组织的第一支船队就达到了23艘船只,其中有许多是大船,数量更庞大的船队接踵而至。佩恩仅仅用了三年时间,到1685年,从英国到达宾夕法尼亚的移民人数已经高达8000人;20年后,迅速达到了2万人。这让1607年最早开始的弗吉尼亚的移民无法与之相比,因为成功建立詹姆斯敦定居点后的18年,整个弗吉尼亚地区也才1275人。在周围的比他们先来的瑞典人、荷兰人,以及英国同胞,人数比他们少得多。佩恩还是极少数善待印第安原住民、并坚定持开放政策的殖民地领袖。

  宾夕法尼亚的成功,当然是建立在过去成功经验和失败教训基础之上的,因为人们移民到北美不再像最早时候那样,是抱有寻找黄金的幻想,抱有短时间内暴发横财的奢望,能够实现的财富增长前景的一切情况已经在预测和掌握之中。他们知道,到达新大陆开发,会有丰厚回报的,“不管是谁,如果他自己花钱(不是借高利贷或者做契约奴工)来到这个地方,他就会变得相当富有;如果他能把家人或者几个男仆带来,尤其能够致富,因为仆役在这里实在是太昂贵了。”这是阿瑟?卡尔霍恩所著《美国家庭社会史》中收录的当时的一封信中的内容:这种表白说明一个问题,既然移民能够赚钱,移民的经济活动肯定是成功的,作为土地拥有者的佩恩应该也是成功的;同时,还透露出一个信息,只要有劳动力,就可能有可观的回报——这是符合马克思剩余价值理论的。

  宾夕法尼亚主要是开展农业生产。不过,这里的农夫与欧洲的老式农民,二者所处的经济地位是完全不同的。欧洲老农民原来是一直生活在某位乡绅治理下的农业乡村,不过,在15-16世纪欧洲的农业也发生了改变,出现了农业生产的专业户?——他们不是住在地主家为主人干活,而是住在自己的房子里,使用自己购买的生产工具,为市场生产商品性质的粮食。他们被称为“自耕农”。这种自耕农被移植到了北美,在宾夕法尼亚,全都是这样的自耕农在农田里干活(有的人也在开始使用契约奴工和黑人奴隶),他们将农田从江河流域一带向内陆推进,很快进入到山麓地区的低矮丘陵,然后穿越第一道山脉或者阿巴拉契亚群山,进入如今称为大峡谷的地方。

  对于这些小本创业的自耕农来说,宾夕法尼亚应该是一个很好的农业地区,农民们可以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在这片肥沃的土地上赚取家庭需要的费用,到年终结算的时候还能够攒下一些多余的钱。今天的宾夕法尼亚主要种植玉米 、冬小麦 、烟草、马铃薯等,蘑菇生产闻名全国,萨斯奎汉纳河下游的兰开斯特等县被开发成北美著名的农业区。而在17世纪的时候,由于它向外出口大量谷物、家禽、水果等等,而被人们亲切的称为:“面包殖民地”。粮食能够丰收,可以吃得饱饭,穿得体面,卖掉粮食后衣兜里有钱叮当作响,这就是生活的魅力所在和公司的吸引力,所以能够让移民们蜂拥而至。

  宾夕法尼亚初期发展相当顺利。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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