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四部曲:(1)开疆美国 (2)辉煌美国》
第52节作者:
悬疑大师 当然,17世纪初,北美刚刚开发,人烟稀少,学习法律的人很少,极少数人在英国本土做过法律工作,法律传播多由牧师进行。所以,各个殖民地最初没有独立的司法系统,立法、行政、司法诸权掌握在同一个机构之中,法院系统后来才获得独立地位。这与中国上个世纪改革开放之前的情况差不多——公检法事实上只剩下维持社会治安的公丨安丨局。北美殖民地将英国大法官法庭、王座法庭、民事法庭、理财法庭、海事法庭、教会法庭等多种功能的法庭集于一身,直到数年后才分开细化。在法律系统不完善的发展过程中,暴力抗法的事件也发生过,但总体来说并不严重。抗法的人往往不是要推翻法律,而是坚持自己对法律的理解而与法庭发生冲突(法庭和法律的形式是需要的,只是被错判或者乱判了——这是另外一个层面的问题)。
在北美的这一时期,社会治安非常好——当然是与英国本土的比较。1663-1675年(北美酝酿独立革命的非常时期,社会比较乱的时期),在这12年间,康涅狄格由白人犯下的杀人案12起,平均每年才1起。社会治安好得不得了。
但是,这个时代惩罚犯罪的方式跟现代完全不一样,由于离现代有400多年,其刑罚当然是非常惨烈的:有死刑、公开羞辱、火刑、戕残肢体等肉体处罚,其中“肢解”的刑罚最为血腥——首先,将犯人被拖入刑场,当即吊起来,然后用利刃破开肚子,在犯人未断气时,将他的肠子挑出来,当着未断气的人烧烤,最后才砍下犯人的头颅,把身体剁成4块。
这个年代惩罚犯罪带有强烈的报复意思。
由于《圣经》的影响,对于**犯的刑法,主要是羞辱他的颜面,于是带有极大的侮辱性,首先将他拖出去示众1小时,接着鞭打39次,然后将耳朵像畜生一样钉在木桩上(脑袋贴着木桩),过一会儿把耳朵割掉,然后又鞭打39次。侮辱够了驱除出境。对于通奸犯的刑罚同样带有难堪的羞辱性——第一是罚款,第二是男女在外衣显著的位置上各缝上2个大写字母“A、D”(英文aduItery 的大写字母,代表:通奸),他们走到哪儿都能够被别人认出来是狗男女。
(待续)
日期:2012-10-08 18:59: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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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四部曲 第一部:开疆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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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9)英国法治传统及北美法典(下)
纽约议会于1683年通过《自由和特权宪章》,既是一部当地定居点的基本法,又是一部“权利法案”,其规定总督和参事会必须按照法律进行统治。法律的实质就是游戏规则,或者叫做“合约”更准确些,其中规定特权到底有哪些、什么人享受、程度控制如何,除此之外的民众该拥有什么样的权利——跟马萨诸塞的法律一样,重点强调的仍然是本地居民的权利,即未经适当法律程序,任何人不得被剥夺土地租佃权和继承权,不得遭受监禁、驱逐和伤害等等——以法律来保障居民的各项自由。马里兰议会在1639年颁布了同样内容的关于人民自由权力的法案。
在这一时期,影响北美法律制定的主要因素是4个方面——
第一,《大宪章》
第二,习惯法
第三,英国本土地方法案
第四,宗教(具体就是《圣经》)。
当然,17世纪初,北美刚刚开发,人烟稀少,学习法律的人很少,极少数人在英国本土做过法律工作,法律传播多由牧师进行。所以,各个殖民地最初没有独立的司法系统,立法、行政、司法诸权掌握在同一个机构之中,法院系统后来才获得独立地位。这与中国上个世纪改革开放之前的情况差不多——公检法事实上只剩下维持社会治安的公丨安丨局。北美殖民地将英国大法官法庭、王座法庭、民事法庭、理财法庭、海事法庭、教会法庭等多种功能的法庭集于一身,直到数年后才分开细化。在法律系统不完善的发展过程中,暴力抗法的事件也发生过,但总体来说并不严重。抗法的人往往不是要推翻法律,而是坚持自己对法律的理解而与法庭发生冲突(法庭和法律的形式是需要的,只是被错判或者乱判了——这是另外一个层面的问题)。
在北美的这一时期,社会治安非常好——当然是与英国本土的比较。1663-1675年(北美酝酿独立革命的非常时期,社会比较乱的时期),在这12年间,康涅狄格由白人犯下的杀人案12起,平均每年才1起。社会治安好得不得了。
但是,这个时代惩罚犯罪的方式跟现代完全不一样,由于离现代有400多年,其刑罚当然是非常惨烈的:有死刑、公开羞辱、火刑、戕残肢体等肉体处罚,其中“肢解”的刑罚最为血腥——首先,将犯人被拖入刑场,当即吊起来,然后用利刃破开肚子,在犯人未断气时,将他的肠子挑出来,当着未断气的人烧烤,最后才砍下犯人的头颅,把身体剁成4块。
这个年代惩罚犯罪带有强烈的报复意思。
由于《圣经》的影响,对于**犯的刑法,主要是羞辱他的颜面,于是带有极大的侮辱性,首先将他拖出去示众1小时,接着鞭打39次,然后将耳朵像畜生一样钉在木桩上(脑袋贴着木桩),过一会儿把耳朵割掉,然后又鞭打39次。侮辱够了驱除出境。对于通奸犯的刑罚同样带有难堪的羞辱性——第一是罚款,第二是男女在外衣显著的位置上各缝上2个大写字母“A、D”(英文aduItery 的大写字母,代表:通奸),他们走到哪儿都能够被别人认出来是狗男女。
(待续)
日期:2012-10-08 19:0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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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四部曲 第一部:开疆美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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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0)重商主义思想(上)
欧洲国家把自己的老百姓派往海外,目的是干什么?
除温思罗普一类的清教徒之外,像罗利那样的英国绅士,想斯密斯那样的船长,他们放弃舒适的欧洲城市生活,敢于到海外冒险,目的又是干什么?其实很简单——他们是要想获得意外的财富。想发财、发大财、发横财——在15世纪大航海时代,就已经深入欧洲人的心了。他们相当一部分人一心想要成为腰缠万贯的富人。无论政府还是个人,存在这个世上,其中一个重要目标是要——寻找财富。
在500年前的欧洲人眼中的“财”,就是黄金与白银。
黄金白银直到现代仍然是财富。这个傻瓜也知道。
但是,现代不傻的人并不一定知道,500年前的欧洲人最早对黄金白银有过自己独特的感受——他们认为,黄金和白银是衡量一个国家富有与权力的标志。意思的说,某个国家积累的金银越多,这个国家的财富越多,国家就越强大。按照这个观念,有个现代欧洲人贡德?弗兰克写了一本《白银资本:重视经济全球化中的东方》(ReOrient:The Global Economy in the Asian Age),认为中国明朝晚期经济是“世界经济的中心”,因为当时世界各国白银最多的是中国,可称:白银帝国。这个结论是否正确,这个只是一家之言。那个时候的欧洲人——即大航海时代的欧洲人,想谋取黄金白银把他们都想疯了。
如果上帝给他们弄个像样的金矿和银矿,他们也许不会有掠夺他国黄金白银的,就不会有印加帝国被入侵和土崩瓦解的案例了。可是,上帝不给他们方便。可能觉得当时的欧洲太强悍了,要给强者设置更多的获取障碍。在欧洲,几乎找不到有价值的黄金和白银的矿井来开采。缺少的正是梦见的。因而欧洲有一个美好的传说。说是有一年在欧洲被外敌入侵的时候,有7名主教带走了不菲的珠宝,在一个不太为外人所知道的地方建起了7座黄金城。这个传说流传了400年,最后被葡萄牙和西班牙人确定在了美洲。因为葡萄牙和西班牙人在大航海时代到达了美洲的佛罗里达,从印第安人那儿打听到了这个确切的消息。于是,欧洲的冒险者纷沓而至,涌向美洲,
黄金和白银的故事,反映的是15-17世纪欧洲人的观念:
拥有黄金与白银,就是拥有财富。这说的是一个人。
对于一个国家来说,这就是——重商主义。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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