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航海史》
第16节

作者: titanjack
收藏本书TXT下载
  当元朝灭了南宋以后,元朝首先开展航海贸易。元十四年(1277年)先在泉州、庆元(宁波),上海。澉浦设立市舶司。后来又在广州、温州、杭州三处增设了市舶司。至元三十年(1293年)撤杭州市舶司和温州市舶司将其一同并入庆元。大德元年(1297年)又将上海、澉浦市舶司也并入庆元。最后只在庆元,泉州、广州三个港口设市舶司。元代,泉州赶超广州成为一个当时长盛不衰的港口。

  4.2.1 泉州
  在宋元之交时,泉州已经和广州并列中国第一大港。泉州港在元朝的崛起阿拉伯海商蒲寿庚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蒲寿庚在南宋末年任职泉州市舶司,元朝招降蒲的目的之一就是利用他丰富的经验来帮元朝建立开展航海贸易。蒲寿庚投元也使得泉州在宋元交替的战争中可以继续开展航海贸易。忽必烈下诏鼓励开展航海贸易,命中书省唆都、蒲寿庚向来往的外国商船宣读诏书:只要有诚意来贸易,我王必以厚礼赠之。消息一传出占城、马八儿国马上于元朝通商,其他国家也陆续开展同元朝的贸易。

  泉州又称刺桐城,随着泉州港外国船舶挂靠数量的增加,刺桐城声明远洋。马可波罗和摩洛哥旅行家伊本?拔图塔都在他们的游记中对泉州港大为赞赏,认为是当时世界最大的港口。
  4.2.2 广州
  广州是南宋灭亡前的最后一个据点,广州港市在战火中停运,船舶大多被毁坏。直到元初才开始恢复经营,但当时广州港基本成为了南洋专属贸易港。元人周致中所著的《异域志》上,特地记载了当时与广州的来往密切的三条航线,一是广州至占城,“顺风八日可到”;二是广州至泛佛齐,“自广州发舶,取正南,半月可到”;三是广州至莆家龙(爪哇北岸),“顺风‘一月可到”。

  日期:2012-07-07 09:58:24
  4.2.3太仓刘家港
  太仓刘家港。是元代大规模海上潜运的起航港。在今江苏省昆山县东北36里处。属于昆山县辖地。因朱清、张谊奉旨在此建粮食仓储基地,开展南粮北调海上运输,此地被命名为太仓。太仓港崛起和当时江浙三角地区河道变迁有关,原入海的主干流吴淞江,在唐朝宽20里,到宋缩小到9里,到元时仅仅二三十步的宽度,其下游的青龙镇已经不能再成为一个贸易港口。浏河(娄江)源起于太湖,西起吴县鮎鱼口,经苏川宝带桥与运河相汇,再历娄门东流,过昆山至太仓刘家港入海。当吴淞江丁段淤塞后,原中、上游下泻之水也并入浏河,浏河便成了这一地区唯一泄水入海的河流。元朝再选港时,考虑此地内联粮食产地,外接大海,是理想的漕运起点,外加朱清、张瑄经营有方,太仓刘家港很快成为元朝大港。

  刘家港成为漕运起始港后,江南各地粮食通过河运方式汇集到刘家港之后转海船到大都(北京)。刘家港成了江南最大的粮米集散地,元朝廷在此设置了海道运粮万户府,专司海潜运输,又在太仓南码头建造了宏大的海运仓,储存潜运粮米,时称“天下第一仓”。刘家港不仅专营漕运也经营各种贸易,成为了江南内陆贸易集散地,一时船舶千帆,商贾积聚,到正二年(1342年),在太仓武陵桥始设提举市舶司,确定了太仓刘家港的航海贸易港的地位。直到元末张士诚占据刘家港为防御方国珍从海上来攻,堵塞了部分河道,刘家港逐渐落寞。

  日期:2012-07-10 21:18:28
  4.2.4 元代在江浙行省浙东道辖区内,除太仓刘家港外,还在庆元、上海、橄浦设港。
  庆元(宁波)即宋代的明州港,其航海贸易状况同南宋差不多,虽然朝廷几度废除庆元市舶司但随即又恢复,这也说明庆元在当时航海贸易的重要地位。当时在泉州港抽解的货物,单反贵重高价值都必须送至大都(北京),其余的当地售出,运送贵重货物的路线有两条:一是水路联运,由泉州港装船到铅山州汭口下船,由大江到真州,过淮溯里河直大都卸货;二是海河联运,由泉州港装船运送至庆元(专运番夷贡物及商贩奇货),经庆元到杭州,转运河到大都。庆元成了联运的中转港,一部分商人通过运河将内陆的货物运送到庆元交易。到了元朝,庆元的航海贸易较南宋更进了一步。

  庆元附近的温州港,元朝一度设立了市舶司修建海港,灯塔。到元三十年(1293年),温州港又并入庆元市舶司统一管理。钱塘江口的澉浦,在北宋仅是一盐场,到了南宋发展为杭州的外港,至元十四年(1277年)在澉浦正式设置市舶司,大德元年(1297年)并入庆元市舶司管辖。橄浦以北还有上海港,上海在宋代以前称华亭海,至宋代改称上海,属于秀州华亭县的一个镇。因“蕃商辐揍”,曾设市舶榷货场。元十四年〔1277年)正式开港设市舶司,上海始代替了华亭的位置,成为浙东道的重要航海贸易港。

请按 Ctrl+D 将本页加入书签
提意见或您需要哪些图书的全集整理?
上一节目录下一节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