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期:2012-10-8 0:49:00
四周年,说长不长,说短不短的一段日子。我和大叔也经历了不少次分分合合,最后还是一路走了下来,相信也会一路继续走下去吧。
现在大叔已经睡着了,我背对着他蜷在他怀里拿着手机在天涯发处丨女丨帖,大叔的鼻息吹的我后颈发痒。
有人说,从两个人的睡觉时候的朝向可以判断彼此间谁投入的感情更多一些——背对着对方的肯定比面朝着对方的那个投入的要少——我承认,大叔在这四年里投入的感情确实要比我多的多。
不过,我也得承认,这是我这辈子最爱的男人,没有之一。
睡不着,脑袋里面像过电影一样,这四年的种种悲喜一幕一幕从眼前掠过,清晰的毫发毕现。
原来一个人在发现有值得自己反复回忆的往事的时候,是如此的幸福。
日期:2012-10-08 01:10:10
我第一次见到大叔的时候是2008年4月下旬的某一天吧,具体日子记不清了。当时不过是惊鸿一瞥,大叔甚至都没有注意到我的存在,不然的话他一定会替我记住这个特殊的日子的。
不知道你有没有这样一种感觉——当你遇到某个你可以肯定是初见的人的时候,却偏偏觉得有种特别强烈的熟悉感,就好像你理所当然的应该知道他的过往,知道他喜欢吃什么东西,爱用什么牌子的洗发水,习惯抽哪种类型的香烟……总之你就是应该无比的了解他,就好像了解自己一样——只不过是突然间想不起来了而已。
我看见他的第一眼,就是如此。
他在公交车上,靠着窗户,手撑着脸颊,看着车窗外淅淅沥沥的小雨,目光毫无意识地飘落向远方。
而我在车下,身边是拥挤且喧闹的人群。
我抬头,看见一个让我瞬间沦陷的男人。
日期:2012-10-08 01:28:32
我这个人,最重视的是“眼缘”二字。
第一眼相中了,哪怕以后印象再坏,也坏不到哪里去。如果第一眼没看中,那……基本上就没有以后可言了。
所以那一眼以后,我就傻乎乎地呆立在站台上,直到大叔所乘的那辆车启动,渐行渐远以后我才反应过来,那辆车是我应该上的。
我没有夸张,或许换个方式说你们更容易理解一点——我这个人,对帅气成熟的老男人没有任何的抵抗力,如果气质再好些,风度再翩翩一点儿,我是会宁愿多走两站路也要多看两眼的那种人。
拿圈子里比较流行的一路话来说——“这大叔百分百是我的菜!”
不过当时除了惊叹之外也没有别的什么想法了,毕竟只是一面之缘而已。世界这么大,谁知道以后会不会再遇到了……
日期:2012-10-08 10:03:27
昨天晚上一边写着一边回忆着,结果不知不觉就睡着了……早上还是大叔揪着耳朵把我硬从床上拽起来的,一看表已经八点了……昨天还答应大叔今天早上陪他去跑步的,鞋都找好放在门口了,结果居然像头猪一样睡到大叔跑完步回来……
这么懒,真怕万一哪天大叔不要我了咋办?
我们家大叔姓那,我一直叫他老那或者老头,其实老那一点也不老,具体年龄后面细表。
现在我坐在副驾上,老那开车送我去见客户。絮叨叨的跟我讲着见客户都应该注意哪些方面……哎哟这行我都干了三年多了,他还是把我当成初涉的乳鸽……这个老男人,哪一点都好,就这点讨人烦。
日期:2012-10-08 13:18:54
和客户谈完了,出门很郁闷的发现,居然下雨了。早上还是多云的天气,我也没有带伞。于是只好回到客户公司的大厅里,给老那打电话,等他开车来接我。
老那在电话里说,别乱跑,我二十分钟就到。
我又不是几岁的小孩子,我都快二十七了。
可是没用,在他眼里我永远是小孩。
上次说到我和老那第一次见面。
事实上那次以后我就把他抛到脑后去了,本来就是萍水相逢,我又何必有什么奢望呢?我当时大四快毕业了,从学校所在的城市回到家里,父母给找的单位,医药销售代表,专业不对口,待遇也一般,却总比没工作强。
然后就浑浑噩噩的混到了夏天,正式大学毕业走上了社会,很茫然也很焦躁。
在和单位签订正式合同的时候,我犹豫了。我是学编辑的,喜欢的是广告行业,难道真的要放弃这些而从事我不喜欢的医药销售么?
可是现在工作并不好找,特别是我所在的这座城市,属于三线城市,广告业根本没有发展起来,所以对相关从业人员的需求量也小的可怜。
可是最后我还是咬牙没签合同。出去旅游放松了一个月,七月十四号,我来到一家在报纸上登了招聘启示的广告公司应聘。
日期:2012-10-08 13:24:04
正在和老那吃饭,老那问我干什么呢不停的捣鼓手机,还神神秘秘的不让他看……我才不告诉他我在天涯发帖讲我俩的故事呢,不然绝对要挨批了。
老那刚问我记不记得今天是什么日子,我装糊涂,说不记得了,被他用筷子敲了脑袋。
一周年的时候我就大不咧咧的给忘了,结果老那三天没给我好脸色看。
日期:2012-10-08 14:17:44
到单位了。
老那每次一走进公司大门就和我拉开距离,脸也板起来,一副“我和他没关系的样子”。
这老头,真好玩。
更好玩的是,公司上上下下十四个人全都知道我俩的关系,还是今年年初我过生日的时候他自己亲口公布的。
虽然那之前大家基本也都心知肚明,可是心照不宣和捅破窗户纸可是两码事呢。
老那刚走过来敲我桌子,“上班时候别玩手机。”他说,一脸义正言辞。
好吧,我就当个乖员工,下班再更了哈。
日期:2012-10-08 18:10:32
下班了。
同事们都走光了,老那在办公室不知道做什么,关着门不出来,丢我一个人我坐在沙发上玩手机。
貌似没什么看,不过这么写下去也挺有意思的,就当是整理记忆,自娱自乐也好。
上次说到应聘,应聘的过程我就不说了,都挺顺利,毕竟我们这座小城市有设计师资格的人不多,我很快就被通知可以去上班了。
开始的一个多月做得挺好,待遇也不错,同事们都很热情,至于几个月前的惊鸿一瞥,早已经被我忘得一干二净了。
工作很快乐,直到一天头交给我了一个任务,完成以后有两万块的奖金。
什么任务呢?其实说起来很简单,去和我们市另外几个广告公司竞争抢标,抢到了两万块就到手了。
抢的是一个楼盘广告的标。
当时应该是八月份,天气酷热难当,我傻了吧唧的,穿着中裤,体恤,戴了一顶遮阳帽就屁颠屁颠的跑去拿资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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