秦自公元前221年灭掉齐国之后,完成了统一大业,建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个统一的以封建生产方式为基础的大帝国。秦始皇采取一系列的措施来维护巩固这个统一的帝国。他在文化领域的重要举措就是焚书坑儒。实际上,焚书坑儒是两个不同的历史事件,焚书的目的在于禁止以古非今,而坑儒则是为了防止舆论力量的乱用,并且秦始皇所坑杀的并非儒生。秦始皇的最终目的是为了树立法家一统天下的地位以及维护始皇所建立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其手段残暴,其初衷并不是为了施淫威,乱杀无辜。但是始皇没有认清到一个形势:秦在领土上完成统一的手段是征服六国,那么文化上的统一也是要兼菜诸子百家,而不是单纯以一家代替其他许多家。武力完成的统一只是外在的以强制的方式使人信服,文化上的信服才是内在的,根本的。但是始皇未做到这一点,秦也很快灭亡。他的这一政策也开创了文化专制的先河,文化学术要为政治目的服务。
背景
西周自平王东迁之后,天子共主仅存名义上的,实力却一步步衰落下去,诸侯实力日趋强盛。没了天子的外在约束,再加上生产力的发展,诸侯之间为了争夺土地和人口,战乱不断,先有春秋五霸,后有战国七雄。秦自商鞅变法之后,实力蒸蒸日上,用了十年时间,势如破竹,吞并了其他六国,完成了领土上的统一,所以诗仙李白感慨说:“秦王扫六和,虎视何雄哉!”完成统一,接下来最重要的任务就是巩固维护统一。所以,秦始皇“收天下兵,聚之咸阳,销以为钟鐻,金人十二,重各千石,置廷宫中。一法度衡石丈尺。车同轨。书同文字。”政治上,建立皇帝称谓及一切由其专享的制度礼仪,中央设三公九卿,地方推行郡县制,形成一套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同时,秦始皇还大修直道,新道和五尺道,形成四通八达的交通系统,从始皇二十七年到三十七年,几次巡游全国各地,监察各地,树立始皇个人在全国百姓中的威严。始皇在文化方面所采取的措施最为有影响的就是统一文字和焚书坑儒,而后者却备受争议,毁誉参半。
焚书及其影响焚书及其影响焚书及其影响焚书及其影响 焚书坑儒实际上是焚书和坑儒两个事件。焚书发生在始皇三十四年,有一次始皇在咸阳宫举办宴席,先有仆射周青臣颂赞始皇,始皇听后很受用。博士齐人淳于越却说:“事不师古而能长久者,非所闻也。”始皇下其议与群臣,丞相李斯说:“五帝不相復,三代不相袭,各以治,非其相反,时变异也。今陛下创大业,建万世之功,固非愚儒所知。且越言乃三代之事,何足法也?异时诸侯并争,厚招游学。今天下已定,法令出一,百姓当家则力农工,士则学习法令辟禁。今诸生不师今而学古,以非当世,惑乱黔首。丞相臣斯昧死言:古者天下散乱,莫之能一,是以诸侯并作,语皆道古以害今,饰虚言以乱实,人善其所私学,以非上之所建立。今皇帝并有天下,别黑白而定一尊。私学而相与非法教,人闻令下,则各以其学议之,入则心非,出则巷议,夸主以为名,异取以为高,率群下以造谤。如此弗禁,则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禁之便。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始皇赞成了李斯的意见,于是就有了焚书事件。
从李斯的那一段关于焚书的话中我们可以看出以下几个意思:
第一,古代是古代,现代是现代,时代不同,所以,治理方法也应该不一样,始皇建立的万世功业三代不足法。
第二,诸侯并争时代,游学盛行,诸侯可容纳各家之说,是现实需要,但现在天下已定,法令应该统一,百姓应该努力耕种,士则应该学习法律禁令,现世需要实行愚民政策。
第三,正如钱穆先生在《秦汉史》中所说:“秦人本无其本身知文化传统,战国以来,凡所兴建,皆自东方移植,而秦人又迄未能融以为己有······然东土学术,本自有齐鲁与三晋之别。凡秦人所师受而信用者,特三晋功利之士耳。至于齐鲁间学者讲学,重历史文化精神,求为社会整个的改造之理想,则秦之君臣,固未之前闻,抑亦无情欣赏。”秦自孝公时起,所运用的重要谋臣如商鞅、张仪、范雎和李斯等主要来自三晋地区,秦所接受的外来文化造就了秦人两个传统:重法和追求功利实用。所以秦人对齐鲁文化本身就没有认同感,这是两个文化传统之间的冲突。
第四,最重要的是,士人运用其擅长之私学来非始皇之所建立的,始皇所建立的,一是用法家思想来统一全国人心,将法家思想作为全国的主流思想,一是建立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将皇权集于一人之手,将权力集于中央。我们前面也已说到秦人有重法的传统,一是由于秦自商鞅变法之后,治国的主流思想就是法家,而《史记·老子韩非列传》中记载,始皇见到韩非的《孤愤》、《五蠹》之书后,说:“嗟乎,寡人得见此人与之游,死不恨矣!”韩非是法家的集大成者,可见始皇本人也对法家推崇备至。始皇推崇韩非除了他是法家之外,另一个就是韩非在其书中所宣传的专制主义中央集权,所以始皇是绝对不愿见到“主势降乎上,党与成乎下”的情况的发生。
日期:2012-10-23 23:37:17
基于以上几种情况,李斯的焚书令,始皇同意了。所坟之书分为几种情况:一是,秦记不烧;二是,医药卜筮种树之书不烧,也就是实用的书不烧;三是记载非秦国历史的史书要烧;四是,《诗》、《书》和百家语要烧;五是,博士官所藏的《诗》、《书》百家语不烧;六是,藏有禁书过一定期限不烧的要在脸上刻字并且要守城;七是,私下谈论《诗》《书》的弃市,以古非今的人要满族抄斩。从中我们可以看出,除了史书之外,并不是所有的《诗》《书》都要被烧,博士官还可以藏有一部分,即使不烧,老百姓最重的惩罚不是砍头,只有私下议论,评论朝政的以及以古非今的才会丢失生命。所以焚书的最终目的是禁止人们的言论以及禁止以古非今,树立当朝在百姓心中的威望。,强力根除百家语在百姓心中的影响,把一统这种观念以一种强制粗暴的方式传递给百姓。
三
坑儒及其影响
坑儒发生在焚书之后,是始皇三十五年的事。《史记·秦始皇本纪》中记载“‘吾前收天下书不中用者尽去之。悉招文学方术士甚众,欲以兴太平,方士欲练以求奇药。今闻韩众去不报,徐市等费以巨万计,终不得药,徒奸利相告日闻。卢生等吴尊赐之甚后,今乃诽谤我,以重吾不德也。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妖言以乱黔首。’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馀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从这段记载中,我们得知以下几个信息:
第一,始皇认为他之前所焚之书以其实用性而言都是没有用的,他所招的文学术士是为他所服务的,一是粉饰太平,一是练求仙药,于整个天下大计而言是毫无用处的。
第二,徐市耗费巨资求仙药无所得,侯生、卢生求长生药不可得,但他们却在私下议论“始皇为人,天性刚戾自用,起诸侯,并天下,意得欲从,以为自古莫及己。专任狱吏,狱吏得亲幸。博士虽七十人,特备员弗用。丞相诸大臣皆受成事,倚辨於上。上乐以刑杀为威,天下畏罪持禄,莫敢尽忠。上不闻过而日骄,下慑伏谩欺以取容。秦法,不得兼方,不验,辄死……贪於权势至如此,未可为求仙药。”始皇先前焚书目的就是禁言论的,侯生与卢生的这番话已经犯了大忌,更何况他们还未完成始皇交给他们的任务,于是始皇大怒,认为他们妖言惑众,使御史彻查此案。
第三,侯生、卢生的错误,进而引起了始皇对整个诸生的不信任,坑杀了四百多人,目的是以惩后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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