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埋没的圣人:看低调的他如何PK掉百王,开创盛世,竟堪称圣人》
第36节作者:
浪迹zty 日期:2014-06-08 20:15:40
当时在场的近臣都附和刘恒,估计说什么没想到恒哥还挺懂工程的,这样做确实难以打开。唯独有一人,即中郎将张释之不符合,他义正言辞地告诉刘恒:
使其中有可欲,虽锢南山犹有隙;使其中亡可欲,虽亡石椁,又何戚焉?(同上)
如果恒哥在棺材里面放了许多珍贵的陪葬品,你就是把南山封了也还有缝隙;如果恒哥选择薄葬的话,即便没有石椁,又有什么好忧虑的呢?咱没必要钻牛角尖,张释之的这句话就一个词形容:精辟!他不是在强调刘恒死后最好别用石棺,而是告诉刘恒如果想让自己死后得到安宁,就千万不能大肆耗费国家财产来陪葬,小心贼惦记!
刘恒最大的优点就在于从谏如流,即便进谏者没有以一种谦卑的姿态说话,他也能够虚心地接受意见。这一点对帝王来说很难得,因为他们为了显示出自己的道高一筹,往往不会心平气和地接受臣下以教育式口气提出的建议。此次张释之的进谏,其言辞明显有点儿教导刘恒的意味,因为他并没有说“依臣愚见”之类的谦辞,但刘恒仍然以“善”回复他表示自己愿意听从其建议。
刘恒称赞张释之说得“善”,绝非是理屈词穷之后的被迫屈服,而是由衷的赞可张释之的高论。也因为如此,刘恒才得以再次提拔张释之,将他升职为公安部长(廷尉)。
日期:2014-06-10 22:08:31
做了公安部长的张释之无疑是感激刘恒的,若不是刘恒的欣赏与信任,也许他早已成为了一名布衣百姓。然而张释之是个极具职业道德的人,他刚正不阿、原则性极强,并不会因为感激刘恒的提拔而愚忠于他。在其后不久,刘恒行经中渭桥,有个陌生人从桥下跑出来,惊着了给他拉车的马。刘恒大怒,当即令骑士将那人逮捕,交给廷尉张释之治罪。
张释之随即审问那人,那人老实交待:“小人是长安县乡下人,那天出行时看到渭桥附近清道戒严,就急忙躲到桥下。过了很久,我以为皇上已经过去了,所以从桥下出来,但没想到皇上还在那里,我当时转身就跑,然后就被警察叔叔抓到这里来了。”
审讯完毕,张释之如实上奏刘恒,说那人只是违反了清道戒严的法令,其罪责当是处以罚金。不料刘恒对这个判决结果大为不满,他本以为张释之会对此人加大处罚力度,所以才交给廷尉处理,免得召来滥用私刑的嫌话。但他没想到,张释之根本不因他是天子而滥用刑法。于是刘恒愤怒地对张释之说:“这个人惊了我的马,幸好我的马脾气温和,要是换了别的马,不早就摔伤我了吗?小张你为什么只是处罚他罚金?”
张释之面不改色地回答:“法律是天子和百姓都要遵循的。如今法律就是这样规定的,恒哥却要我加重处罚,这样就不能取信于民了。况且当时你杀了那人就是,既然下交给廷尉处理,那我就要秉公办理。不这样,天下的执法者都任意加重刑罚,你叫老百姓怎么活?”
“法者,天子所与天下公共也”,这就是当时张释之说的一句话,他这个愿望无疑是美好的,然而现实却是相当的残酷。在封建社会,任何法律都不能完全束缚到皇帝,皇帝的权威百分之百凌驾于法律之上,遵不遵守法律完全凭他们的喜好决定。所谓封建法律,其本质就是统治者压迫百姓的工具。当然这个也要视时代而定,不能一概而论,有时候它确实在很大成分上发挥着正能量的一面,比如在我们的汉文帝时代。
日期:2014-06-12 21:26:46
刘恒当政时期,虽然也依靠法律压迫百姓,但不可否认它起着除暴安良的作用,关键是这个程度还比较大的。为什么会如此?不能忽视的一个原因是,身为天子的刘恒率先遵守法律,使得当时的判决执法之风相对公平化、正常化。言及至此,想必诸位也知道这次张释之审判的最终结果了,即刘恒没有再干涉张释之的判决,违反清道戒严的那位同志虽然倒霉了点,但终究没有受到“不公正”的处罚。
在这以后,有人偷了高祖庙内神座前的玉环,被捕。刘恒闻讯怒不可遏,妈蛋,你丫上哪偷东西不好,都偷盗我爹的庙里来了,我爹的英魂怎安?皇室的尊严何在?于是又将他交给张释之处理。刘恒的意图很明显,他不只希望判处偷盗者的死罪,而且连他的家人也不肯放过。好小子,你敢动我爹的庙,恒哥就敢动你爹的命!但他不该贵人多忘事,又让一向执法公平的张释之处理这事。
张释之依照法律中偷盗宗庙器物服饰的条文,奏请刘恒判处偷盗者弃市(即在市集执行死刑,并暴尸街头)。刘恒览奏勃然大怒,说:“偷盗的那王八蛋胡作非为,居然偷我爹宗庙里的东西,我把他交给小张处理,就是想把他全族都灭了。你倒好了,按照一般的法律条文办事,恒哥我现在很不满意!”
所谓“天子之怒,伏尸百万,流血千里”,张释之难免为刘恒的勃然大怒所震慑,但他却没有半点改判附和刘恒的意思。他当时脱帽叩首对刘恒说:“我这样做已经是很对得起恒哥了。我认为,即便是罪过相等,应该以顺逆的程度为依据。现在有了偷了季哥庙里的东西就要诛灭他全族,如果百姓偷挖了长陵上的一捧土,恒哥又该怎样给他加罪呢?”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
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