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世二年八月,李斯被判决腰斩于咸阳街市。李斯被带出监狱时,跟他的次子一同被押解,他回头对次子说:“我想和你再牵着黄狗一同出上蔡(今河南上蔡,李斯的家乡)东门去打猎追逐狡兔,又怎能办得到呢!”于是父子二人相对痛哭,三族的人都被处死了。【注20】
应该说李斯确实是冤枉,但笔者绝不同情他,因为“出来混的,迟早是要还的”。纵观李斯生平,就是个以阴谋立,以阴谋亡的过程。当他斥责秦二世残暴、怒骂赵高“邪佚”的时候,他有没想到昔日被他陷害的师弟韩非,冤死的公子扶苏以及蒙恬蒙毅兄弟?李斯觉得自己很冤枉,那么被他陷害的其他人呢?明明知道二世的骄横恣行是错的,却没有坚持原则,反倒主动去献媚讨好,而以“而不吾听也。(他不听我)”为借口,导致二世在错误的道路上越陷越深。
虽然李斯有缺点,但李斯是秦朝的重臣、政府的台柱,秦政府在经历陈胜吴广起义后之所以还能苟延残喘这么长时间,其实有赖于李斯等老臣的竭力维护。李斯之死是秦政府的一场大地震,标志着秦政府仅存的一丝灵魂也被抽空了。新任丞相赵高阴谋权术有余,执政能力却不足,在他的蛮干下,秦政府这架战车终于彻底的熄火,成为秦朝灭亡的一个关键因素。
日期:2012-11-23 23:19:23
第六目 注释
【注1】二世与赵高谋曰:“朕年少,初即位,黔首未集附。先帝巡行郡县,以示强,威服海内,今晏然不巡行,即见弱,毋以臣畜天下。”
春,二世东行郡县,李斯从。到碣石,并海,南至会稽,而尽刻始皇所立刻石,石旁著大臣从者名,以章先帝成功盛德焉:
皇帝曰:“金石刻尽始皇帝所为也,今袭号而金石刻辞不称始皇帝,其于久远也如后嗣为之者,不称成功盛德。”丞相臣斯、臣去疾、御史大夫臣德昧死言:“臣请具刻诏书刻石,因明白矣。臣昧死请。”制曰:“可。”遂至辽东而还。(《史记?秦始皇本纪》)
【注2】四月,二世还至咸阳,曰:“先帝为咸阳朝廷小,故营阿房宫。为室堂未就,会上崩,罢其作者,复土郦山。郦山事大毕,今释阿房宫弗就,则是章先帝举事过也。”复作阿房宫。外抚四夷,如始皇计。(《史记?秦始皇本纪》)
右丞相去疾、左丞相斯、将军冯劫进谏曰…二世曰:“…且先帝起诸侯,兼天下,天下已定,外攘四夷以安边竟,作宫室以章得意,而君观先帝功业有绪。今朕即位二年之间,群盗并起,君不能禁,又欲罢先帝之所为,是上毋以报先帝,次不为朕尽忠力,何以在位?”下去疾、斯、劫吏,案责他罪。(《史记?秦始皇本纪》)
上边两点表达了二世对待始皇帝工程的一种态度,第一点是说将错就错,第二点是说死不回头,给读者一种参考。
【注3】诮让(李)斯居三公位,如何令盗如此。(《史记?李斯列传》)
【注4】使者覆案三川相属,(《史记?李斯列传》) ;
(二世)乃使人案验三川守与盗通状。李斯闻之。(《史记?李斯列传》)
【注5】李斯恐惧,重爵禄,不知所出,乃阿二世意,欲求容,以书对曰:“…”(《史记?李斯列传》)
【注6】于是行督责益严,税民深者为明吏。二世曰:“若此则可谓能督责矣。”刑者相半于道,而死人日成积于市。杀人众者忠臣。二世曰:“若此则可谓能督责矣。”(《史记?李斯列传》)
【注7】盗贼益多,而关中卒发东击盗者毋已。(《史记?秦始皇本纪》)
【注8】赵高说二世曰:“先帝临制天下久,故群臣不敢为非,进邪说”
今陛下富于春秋,初即位,奈何与公卿廷决事?事即有误,示群臣短也。天子称朕,固不闻声。”于是二世常居禁中,与高决诸事。其后公卿希得朝见,(《史记?秦始皇本纪》)
初,赵高为郎中令,所杀及报私怨众多,恐大臣入朝奏事毁恶之,乃说二世曰:“天子所以贵者,但以闻声,群臣莫得见其面,故号曰“朕”。且陛下富于春秋,未必尽通诸事,今坐朝廷,谴举有不当者,则见短于大臣,非所以示神明于天下也。且陛下深拱禁中,与臣及侍中习法者待事,事来有以揆之。如此则大臣不敢奏疑事,天下称圣主矣。”二世用其计,乃不坐朝廷见大臣,居禁中。赵高常侍中用事,事皆决于赵高。(《史记?李斯列传》)
【注9】高闻李斯以为言,乃见丞相曰:“关东群盗多,今上急益发徭治阿房宫,聚狗马无用之物。臣欲谏,为位贱。此真君侯之事,君何不谏?”李斯曰:“固也,吾欲言之久矣。今时上不坐朝廷,上居深宫,吾有所言者,不可传也,欲见无闲。”赵高谓曰:“君诚能谏,请为君候上闲语君。”于是赵高待二世方燕乐,妇女居前,使人告丞相:“上方闲,可奏事。”丞相至宫门上谒,如此者三。二世怒曰:“吾常多闲日,丞相不来。吾方燕私,丞相辄来请事。丞相岂少我哉?且固我哉?”
(《史记?李斯列传》)
【注10】赵高因曰:“如此殆矣!夫沙丘之谋,丞相与焉。今陛下已立为帝,而丞相贵不益,此其意亦望裂地而王矣。且陛下不问臣,臣不敢言。丞相长男李由为三川守,楚盗陈胜等皆丞相傍县之子,以故楚盗公行,过三川,城守不肯击。高闻其文书相往来,未得其审,故未敢以闻。且丞相居外,权重于陛下。”二世以为然。欲案丞相,恐其不审,乃使人案验三川守与盗通状。李斯闻之。(《史记?李斯列传》)
【注11】右丞相去疾、左丞相斯、将军冯劫进谏曰:“关东群盗并起,秦发兵诛击,所杀亡甚众,然犹不止。盗多,皆以戍漕转作事苦,赋税大也。请且止阿房宫作者,减省四边戍转。”(《史记?秦始皇本纪》)
【注12】二世曰:“…且先帝起诸侯,兼天下,天下已定,外攘四夷以安边竟,作宫室以章得意,而君观先帝功业有绪。今朕即位二年之间,群盗并起,君不能禁,又欲罢先帝之所为,是上毋以报先帝,次不为朕尽忠力,何以在位?”下去疾、斯、劫吏,案责他罪。(《史记?秦始皇本纪》)
高曰:“丞相所患者独高,高已死,丞相即欲为田常所为。”于是二世曰:“其以李斯属郎中令。”
(《史记?李斯列传》)
按照《秦始皇本纪》,李斯被捕下狱是因为劝二世停止大工程,被斥责为不称职,案《李斯列传》则为受赵高的诬陷和排挤。李开元教授倾向于李斯是因政治斗争而被赵高斗倒,吕思勉觉得《秦始皇本纪》和《李斯列传》的说法都不靠谱,认为真相已经湮没。笔者还是采用政治斗争的说法。
【注13】下去疾、斯、劫吏,案责他罪。去疾、劫曰:“将相不辱。”自杀。斯卒囚,就五刑。(《史记?秦始皇本纪》)
【注14】李斯拘执束缚,居囹圄中,仰天而叹曰:“嗟乎!悲夫!不道之君,何可为计哉!昔者桀杀关逢龙,纣杀王子比干,吴王夫差杀伍子胥。此三臣者,岂不忠哉!然而不免于死,身死而所忠者非也。今吾智不及三子,而二世之无道过于桀、纣、夫差,吾以忠死,宜矣。且二世之治岂不乱哉!日者夷其兄弟而自立也,杀忠臣而贵贱人,作为阿房之宫,赋敛天下。吾非不谏也,而不吾听也。凡古圣王,饮食有节,车器有数,宫室有度,出令造事,加费而无益于民利者禁,故能长久治安。令行逆于昆弟,不顾其咎;侵杀忠臣,不思其秧;大为宫室,厚赋天下,不爱其费。三者已行,天下不听。今反者已有天下之半矣,而心尚未寤也,而以赵高为佐,吾必见寇至咸阳,麇鹿游于朝也。”
(《史记?李斯列传》)
【注15】赵高案治李斯。…于是二世乃使高案丞相狱,治罪,(《史记?李斯列传》)
【注16】赵高治斯,榜掠千余,不胜痛,自诬服。(《史记?李斯列传》)
【注17】斯所以不死者,自负其有功,实无反心,幸得上书自陈,幸二世之寤而赦之。李斯乃从狱中上书曰:“…愿陛下察之!”书上,赵高使吏弃去不奏,曰:“囚安得上书!”
(《史记?李斯列传》)
【注18】赵高使其客十余辈诈为御史、谒者,侍中,更往覆讯斯。斯更以其实对,辄使人复榜之。后二世使人验斯,斯以为如前,终不敢更言,辞服。奏当上,二世喜曰:“微赵君,几为丞相所卖。”
(《史记?李斯列传》)
【注19】及二世所使案三川之守至,则项梁已击杀之。使者来,会丞相下吏,赵高皆妄为反辞。(《史记?李斯列传》)
【注20】二世二年七月,具斯五刑,论腰斩咸阳市。斯出狱,与其中子俱执,顾谓其中子曰:“吾欲与若复牵黄犬俱出上蔡东门逐狡兔,岂可得乎!”遂父子相哭,而夷三族。(《史记?李斯列传》);
冬,赵高为丞相,竟案李斯杀之。(《史记?秦始皇本纪》);
二世二年八月,沛公与项羽西略地,斩三川守李由于雍丘。(《史记?秦楚之际月表》);
李斯被处决的时间在本纪和列传中有冲突,而李由阵亡的时间是二世二年八月,李斯被处决的时间当是在八月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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