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诉离殇——80后的血色浪漫》
第7节作者:
叫我庆阳 我说泉哥今天这事儿你别掺和,不是兄弟不给你面子,今天我非剁了这几个狗B不可!前两天我和大头差点没葬这几个孙子手里!
小泉说海洋,好兄弟,你就当体谅体谅哥,哥干这么个小买卖不容易,你要真把他们剁了哥这网吧就算毁了,再说你们也跑不了呀,啊?这离派出所才几步道儿呀?听哥句劝,行走江湖以和为贵,咱有事好商量哈?
我说行,泉哥,你这面子兄弟给,我保证不在你屋里整事儿,但是这事儿今天肯定是过不去!我用片刀指了指那天拿刀的孙子:“来,哥们,出来,哥帮你补过个生日,那天没带着礼物咱今天友情后补!”
那家伙拎着凳子说:“哥们,今天让你们堵到这儿我没啥好说的,但是我告诉你,你今天要是动了我,我大哥饶不了你们!”
大头说我操你妈,我管你大哥是谁!拎着片刀就往前冲,我给他拽住了。我说行,哥们,我胆儿小,来,报个号吓唬吓唬我。
日期:2014-12-17 20:08:12
那家伙说我告诉你们,听仔细了!我大哥是叉子!我说你大哥是叉子?他说是叉子!我说真是?他说真是!我说泉哥,把电话给他,让他把叉子叫来,叫不来我不剁他我他妈跟他姓。
小泉把手机递给了他,那孙子接过电话,拨了一串号:“大哥,我东子……在惠泉呢,被人堵这了……三个,不认识,都拎着菜刀呢……嗯,行。”
他把手机交到了小泉手里,脸上挂上了几分得意。我说你大哥说啥时候来呀?他说这就来,有种你他妈别跑!我坐在椅子上点上烟,笑着看他。大头用刀背儿敲着椅子背上的铁边,盯着他看。
过了一阵门口一阵喧闹,冲进来一群拎着砍刀的。跑在前面的是大亮和小鬼子,进来看见我都愣了,说海洋你在这干啥呢?我笑着说没事儿,等你们呢。
最后进来的人一米七不到,背有点微驮,一身黑色的中山装,精短的寸头。小泉迎上去叫了声叉子哥!敬了根烟,叉子用手挡了挡。
日期:2014-12-17 20:08:45
叉子奔我过来了,抄着公鸭嗓子说:“海洋,你怎么在这?”我笑着说想你了呗。叉子笑着拍拍我肩膀,拉过来一把椅子坐我旁边,招招手把那个叫东子的招呼了过来。
那个叫东子的满脸踌躇的走了过来。叉子看看他:“谁要砍你?”东子指指我。“为什么要砍你?”“我们前一阵在光明路把他俩砍了。”
叉子看看我又看看东子,笑了:“挺猛呀,小伙子,谁都敢砍哈。你知道他是谁?”叉子把手搭在了我肩上。东子困惑的摇摇头。叉子敛起了笑容一字一顿的说:“他是我兄弟。”东子当时就懵了,说大哥我真不知道他是你哥们。叉子说:“我纠正你一下,不是哥们,是你妈兄弟!”
大亮过来一耳光扇的东子一个趔趄,紧接着一脚踹到了地下:“你妈了个逼的长本事了是吧?谁你都敢砍哈?来!你他妈砍我!”
大亮还要踹他,被我拽住了:“大亮,既然是自己人咱就算了吧,而且说起来也是我们先打的他。”
我无意间瞥见大头嘴角一丝冷笑,我心底凛然一惊。
叉子拍拍我说:“海洋,今天这事儿,说到底是大水冲了龙王庙,我也有责任,自家兄弟也没张罗着一块坐坐,这个东子虽然虎点,但也不是外人,大亮新收的弟弟,职高的,人也还行。行了,择日不如撞日,咱就今天吧,老五饭店,今天我摆摆,也算给你们引荐引荐。还有,大亮,你的兄弟该管得管,以后招子放亮点,老这么有组织无纪律可不成。”大亮点头称是。
日期:2014-12-17 20:22:47
7大头的痴迷
那天大头喝多了,席间一言不发,举杯就干。最后我和坤叔把他抬上出租车拉到我那的时候大头还昏迷不醒,瘫软如一坨煮过了火的挂面。神志不清的大头一直念叨着一个女孩子的名字:春红。
这个春红虽然名字土得掉渣,但人长得却很洋气,而且洋气十足。此女中俄混血,我们那俗称二毛子。可能是非我族类的原因,别的小姑娘都还稚气未脱时春红就已经前突后厥,身材十分惹火。第一次在毛片里见到小泽玛莉亚时我有过似曾相识的感觉,所以此女长相不做赘述。
大头被春红迷得五迷三道,有一阵不舍昼夜的跟我诉衷肠,弄得我一度神经衰弱,听到春红俩字就头皮发麻。大头也经常处心积虑的寻找机会跟春红接近,但是效果都不甚理想。主要原因是大头虽然对付男人游刃有余,但是一见到女生尤其是心仪的春红时总是近香情怯,完整的话都整不出一句。
大头喜欢每天在春红课间出去打水的必经之路上作满腹心思状低头徜徉,看着春红由远及近,大头的步伐也变得愈加蹒跚而沉重,仿佛每迈出一步都是一个深思熟虑的艰难决定,当春红刚好跟大头擦肩而过时,大头的表演达到了高『潮』,只见大头缓慢而有力的伸展出右臂,再缓缓弯回,像健美运动员一样摆一个扭曲而浮夸的pose,露出结实而黝黑的肱二头肌。大头的脸因为羞涩和兴奋变得黑里透着绯红,呼吸粗重,喉结滚动,双眼迷离,用坤叔的话说:“跟他妈要射了似的。”
春红每次都没有驻足围观拍手叫好,而是拉着陪她打水的女生快步经过,要说对大头有点表示的话也是俩人交换下眼神,然后捂嘴窃笑。大头浑然不觉,表演得越发卖力。
经春红的刺激大头有一阵居然诗兴大发,像个怀春的少女,经常抑扬顿挫的在那背诵含着春红俩字儿的诗:“林花谢了春红,太匆匆,无奈朝来寒雨晚来风。胭脂泪,留人醉,几时重,自是人生长恨水长东。”背完后照例要点上根烟面带忧郁的等我来安慰。
我开始也是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开导他,后来发现大头是典型的人来疯,越劝越来劲儿,整到高『潮』时偶尔还做点寻死觅活状。我说喝药递瓶,上吊给绳,想死麻利儿的,你舍得死我肯定舍得埋。大头玩到这儿时就会说我不仗义,不拦着点你也不能劝呀,好歹咱俩算过命的兄弟。我说操,你是为了这事能舍生取义的人吗?我还不了解你?我他妈看着你长大的。
其实说实话,大头对春红上心我们大家伙都看得出来,只是这事儿大家想帮忙也是无从下手,总不能逼良为娼吧?而且说白了,要是人家的心不在你这生米煮成熟饭也没用,就算变成爆米花该跑也得跑。而且当时还有个比较复杂的状况是还有个迷恋春红跟大头程度不相上下的哥们——大伟。
大伟、大头和我是从小学一起玩起来的哥们,纯正意义上的光腚娃娃。我的影集里面有一张我和大伟、大头的合影。照片的背面用钢笔写着“哥们,1993”字迹工整稚嫩。
这是我们三个的小学毕业留念,去照相馆照的。照片里的我新推的小平头,衬衣雪白,眉清目秀,笑容矜持腼腆,一只手不太自然的搭在大头的肩膀上。
大伟的穿着比较洋气,白底蓝花的的确良衬衣,小皮鞋锃亮,裤子上甚至还跨着当时很少见的背带,那是他爸出差去上海给他带回来的。衬衣的领口处还有个红色的蝴蝶结,这个蝴蝶结缝在一圈松紧带上面,他一般的时候不戴,只有儿童节之类的重要日子才戴出来显摆一圈。别人问起来的时候照例要看似漫不经心的提一下这个东西的产地——上海。那阵上海在我们的概念里是一个遥不可及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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