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梦而战:从法务助理成长为高级公司律师(1)》
第10节

作者: 佴东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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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13-11-10 11:52:12
  11、职业生涯早规划
  俗话说:“志不立,天下无可成之事。”这说的就是一个人要规划好自己的职业生涯,否则,将可能一事无成。
  职业生涯规划起源于1908年的美国,有“职业指导之父”之称的帕森斯(Frank Parsons)针对大量年轻人失业的情况,成立了世界上第一个职业咨询机构—波士顿地方就业局,首次提出了“职业咨询”的概念。从此,职业指导开始系统化。到上世纪五六十年代,舒伯等人提出“生涯”的概念,于是生涯规划不再局限于职业指导。
  通说认为,职业生涯规划是指针对个人职业选择的主观和客观因素进行分析和测定,确定个人的奋斗目标并努力实现这一目标的过程。职业生涯规划的首要目的是要找到适合自己的工作,将自己定位在一个最能发挥自己长处的位置。这是职业生涯规划的基础。
  职业生涯规划与个人的家庭、组织以及社会存在密切的关系,随着个体价值观、家庭环境、工作环境和社会环境的变化,每个人的职业期望都有或大或小的变化,因而也会对其职业生涯规划作出调整。
  先前想着干法务和考司考就属职业生涯规划,这给了我学习和前进的动力。通过司考后,又盘算自己下一步该怎么走。当然,这属于调整职业生涯规划。当时虽然已到了公司法务岗位,但是当时工资并不高,我在想,如何通过自己所学和努力,使自己收入高一些,好让自己、家人的生活能富足、体面。过滤并分析了自己可选择的行业:
  (1)做律师
  在司考成绩公布后不久,我就收到过名为“言成律师事务所”的邀请函,邀请我加入到他们队伍中。我不知道他们是怎样获取到我的通信地址的,但这让我感觉到银川律师队伍还未饱和,使我有了辞职做律师的冲动。而且律师收入高,往往是人羡慕的对象。
  但理智还是让我先自我分析是否适合做律师,以及调查了解了律师业行情。我觉得自己性格内向,不善交际,不善表达,多少有些自卑,遇事有点畏难,与书中所说的成功律师不太吻合。而且既然律师收入高,那同事们为啥不辞职去做律师?同时还了解到行情,授薪律师工资还没有所在单位工资高呢!独立执业至少需先苦熬三到五年,这个阶段将没有收入或收入很少,生活将会成问题。再者,无论授薪律师还是独立执业,律师事务所是不给交“五险两金”的。

  我对自己做律师能否成功没有十足信心,加上律师没有社会保障,我没有勇气去冒险,所以就放弃了做律师。
  (2)到大学做老师,并兼职做律师
  当老师工资并不高,但可兼职做律师,可在收入不比现在减少且生活无后顾之忧的情况下,去兼职执业或许能提高收入。那时本科院校进老师要求学历至少是研究生,自己才是本科学历,达不到要求。那就去专科学校吧!倒是有个法科专科学校,而且在政府部门当领导的远房堂哥还分管这个学校,让我大喜,赶紧到他那里去游说。可他却找了一堆不能办的理由,并说银行挺好的,你好好呆着,瞎折腾啥呢。大学去不了,兼职做律师当然也无法实现。

  (3)考公务员
  公务员工作稳定,相对清闲,压力也不大,退休工资高,是个不错的选择!现在的“公务员热”足以说明这一点。但我在想,自己已在首府并在省级单位工作,不能倒退考市、县的公务员,更不能去外市县,毕竟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是个永远不变的法则,我要是那样,会让别人笑话或看不起的。自己不喜欢公安、检察院,因为不愿与犯罪打交道;而高院招录机会很少,且基本上只招书记员,自己想当审判人员,不愿作书记员;其他省级机关单位几乎不招法务人员,其他岗位又不符合报名条件。只能放弃。

  (4)辞职到其他企事业单位做法务
  这样我不会离开法律专业。但能到哪些企事业单位呢?一般单位工资低,我是不会去的。而那时好企事业单位往往又不公开向社会招聘,通过正常渠道是无法到这些单位去的。这个选择也放弃了。
  (5)改行
  辞职到其他企业单位,除了做销售,好像没有其他可选择。到本单位其他普通岗位,工资差别不大(现在差别大了),竞聘非法务的领导岗位,又怕不能胜任。加上大学四年学习法律,已对法律产生了感情,难以割舍。现在想想,当时顾虑太多,自己在法务部门的好几个同事竞聘当了非法务的领导,工作干得游刃有余,而且还为其后来升迁创造了机会。看来,法律人做好其他工作是没有问题的,得抓住机会呀!

  分析来分析去,觉得只能留下来继续做法务。那就继续做法务吧!但要求自己不能漫无目标,要做“行家里手”。
  渐渐地从书中和实际工作中了解到,法务人员的职业通道和前景是比较单一的,通常只能是从法务人员—处科室负责人(如有)—法务部门副职—法务部门正职—总法律顾问(如有)逐级递进,再被提升为单位负责人是不可能的事;法务部门正副职很少会被调整到其他部门,但其他部门正副职却常常会被调整到法务部门,形成“外行领导内行”的中国特色。还有,法务部门往往会成为单位改革中的裁减对象。

  我所在法务部门不设科室,并曾一度在改革中被裁减,法务职能并入了另一个部门,后虽恢复,但却被降格为二级部,仍隶属那个部门,而且部门负责人职数被减为一个。在论资排辈的浓厚氛围中以及其他非正常因素的影响下,自己要想进步是难上加难,而“行家里手”好像并不能提升自己收入。
  于是,在一次次竞聘未报名后,终强制自己放下顾虑,去竞聘非法务的领导岗位,怎奈掌握的非法律知识有限,落榜了。经验告诉我们,如果你认为适合当领导,甚至你有更大抱负,那就不要局限于法律,而要在平时多学习积累非法律知识,机会永远是留给有准备的人的。
  后来,单位推行人事改革,为普通员工打开了晋升渠道,法务人员除了竞聘领导岗位外,还可以去争做高级公司律师、资深公司律师。于是,就将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调整为:中期争做高级公司律师,远期争做资深公司律师。
  总结了一下自己的职业生涯规划,遵行了以下原则,写出来供大家参考:
  (1)早规划。职业生涯规划要宜早不宜迟,早做规划才可早做准备,执行中如有不妥还有时间来更改。
  (2)适合自己。如同穿鞋一样,只有大小合适才穿着舒服。最好围绕着所学专业选单位选工作,干起工作起毕竟熟悉和顺手。

  (3)主要靠自己。首先,单位最多只会给你提供平台,但几乎不会“量体裁衣”,告诉你适合干什么,今后怎么走,一切还得自己去琢磨,实在不行找个熟人出出注意,或花钱到咨询部门去咨询。其次,规划执行还得靠自己,单位不会监督你,别人更不会在乎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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