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柏拉图的夏天》
第47节

作者: 等在直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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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而我当然是趁这个机会同叶子“亲密接触”,不过必须说明的是我所谓的“亲密接触”并非毛手毛脚,只不过为了方便交谈而坐得比较靠近一些。
  等大家都唱过之后叶子问我怎么不唱,我告诉她我唱得很难听,和丁言差不多,五音不全,害怕被人鄙视。她说哪有,丁言的歌声也不是那么糟糕。听她这么一说我也来劲了,管他的,要玩就玩大一点,干脆问她想听我唱什么歌,一般能说出名字的歌我都会唱。当然我说的只是酒话,因为我想我已经有些醉了。
  “瞎掰的吧,我还没听人这么自夸的。”叶子对我说。
  说实话,一旦我喝醉了酒就不在那么谦虚,不那么斯文了,有时竟认为自己简直就是天下第一,无乱哪个方面。所以我毫不犹豫的对叶子说道:“那你就说个歌名吧。”
  叶子思索片刻之后道:“那就简单点,唱个《童话》吧。”
  我几乎是“噗嗤”一声笑了出来,“光良的《童话》?”叶子点点头。其实真实的原因应该是叶子不想太为难我,所以说了个一点也不生僻的歌。要知道当年这首歌曾红片大江南北,虽然那时候还没有“神曲”这一说法,可那时候无论你走到哪里,这首歌都像现在的神曲一样余音绕梁,让你三个月不知道别的歌是什么调。我怎么可能不会唱,或许完全可以换个说法:怎么可能还有人不会唱这首歌。

  我想我的确是有些醉了,竟没有领会人家的好意,还大言不惭的对叶子说:“完全没有任何问题。”
  叶子只是对我笑了笑。
  等我唱完,叶子的表情先是诧异,后是小嗔。接着道:
  “看不出来挺谦虚的嘛!还说自己五音不全,过分谦虚可是骄傲的表现哦!”
  “呵呵,那我唱得是不是跟光良一模一样?”我傻笑两声后对她说道。
  “么么,刚才假谦虚,现在又真骄傲,一点都不老实!”叶子听了我的话后对我说道。
  “没办法。”我说:“见到你就老实不起来了。”
  叶子用秋水般的眸子瞅了我一眼后又对我微笑起来。
  后来我又点了《爱情转移》,因为这首歌是她的手机彩铃,既然她用来设了彩铃,我想起码她不至于会讨厌。我之前从未唱过这首歌,不知道自己到底唱得如何。可你知道的,一旦喝了酒,人们总是信心满满,即便是我面前站了一个一百八十公斤的壮汉,我也会毫不犹豫的认为自己能将他一拳击倒,而事实上应该是反之才更为合理。
  结果不算太糟,起码和我预料的那样还算会唱。这一次叶子对我说的是:“这歌你也会唱啊!”
  我说:“本来不会,后来打了你几次电话,慢慢的就会了。”
  “有这么厉害?”这一次她似乎真是有点诧异了。
  “当然!”我体内的酒精帮我把这句话脱口而出。
  其实当然不是,我是在背后默默下过功夫学的,只是我没说出来。但愿她也能意识到这一点。

  混乱的环境和污浊的空气并没有让我们的欢聚大打折扣,反而使得我们大家似乎都其乐融融。只不过叶子在接了第二个电话之后十来分钟就说那边同事还在等她,要先离开。我也根本没有要为难她的意思,大家跟她客气了一下之后便起身离场。当然是我送她出去,无论我再怎么醉,这一点礼貌还是能保留的。
  出了大门,叶子竟然突如其来的给了我一个拥抱,然而这样的惊喜却还算不得是真正的惊喜,因为真正的惊喜是在后面,她顺势在我的左侧脸颊上奉送了一个香吻。这一个突如其来就有点让人眩晕了。
  当她那炙热的双唇触碰到我的脸颊那一刻,我浑身上下,除了胃里的神经外,其它的神经似乎都紧缩了一下,血液也似乎开始是在逆向运转。我只能说我那无论是本已醉醺醺的灵魂还是身体都满血,满蓝,满BUFF原地复活了。
  难道这仅仅只是我歌唱得好听的奖励?
  正当我还是飘飘欲仙的陶醉在那种神奇感觉中的时候叶子松开了手,告诉我:“回去吧,再联系。”

  “再联系”多么动听的承诺!“再联系”就是“还有戏”。我想是这样的,至少我认为是这样。
  回到KTV包厢十一点还不到,我像是浑身充满力量的绿巨人一样想要击碎我面前的一切,所以我频繁的举起酒杯来轰炸我的朋友,就连邹晓黎我也晕乎乎的干了两杯。还好她十一点一刻左右就先走了。
  等丁言送她回来的时候已经没有人唱歌了,我们干脆关了音响再里面一边说笑,一边推杯换盏。
  结果当然是根本没有人会不醉。
  日期:2013-01-28 22:3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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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直到四打啤酒,整整四十八瓶被消亡殆尽,丁言的生日才算接近尾声,因为只有几分钟的时间便是第二天。

  五个醉鬼才相互搂肩搭膊着踉踉跄跄地走出KTV。陈仲,迭哥和我醉得比较厉害,一哥和丁言要稍好一些,而这也只是从表面上看上去,真实的情况我想谁也不清楚,包括我们自己。
  我们就这样再一次用愚蠢见证了我们的友谊。
  这种醉酒后的世界仿佛置身另外一个宇宙,一切的身外之物都与我们无关。
  虽说已是子夜的光景,可娱乐场所的周围总在这种时候热闹非凡。
  陆小凤的理论是正常人不要去招惹醉酒的人,醉酒的人也不要去招惹正常人。我觉得应该加上一条:醉酒的人最好也不要去招惹醉酒的人,那么根据陆小凤的理论加上我的理论就可以得出一个结论——就是——醉酒的人不要去招惹任何人,如此一来“酒”的罪名会被减轻很多。
  我们几个晃晃悠悠地走在路上胡言乱语,每一个人都在自说自的,所以也根本没有任何一个人是在听别人说话。
  街道上的车辆和行人像水流一样匆匆的从我们身边淌过,对我们而言这一切似乎都只是不存在的假象,通通只是海市蜃楼。毫无疑问,在这些路人眼中我们这些醉鬼也只不过是些浮云而已。所以迭哥说他喝多了啤酒想上卫生间的时候,我告诉他在路边找个灯光照不到的角落解决好了。
  结果走了两三分钟都没找到,最后只好在一棵相对较高的行道树下解决。我本以为只有我和迭哥有这样的想法,没想到我们五个都干了这件只能三岁小孩可以干的事。正要结束的时候路前方竟有一辆警车闪着警灯行驶过来。迭哥用他那几乎已经打结的舌头抖出一句:“不会吧,这么快就有人报警?撒个尿而已,你们市级的寨子也管得忒严了吧!”
  我虽说是有些晕乎乎的,但也听得出迭哥这是玩笑话,他再醉也醉不到这么厉害,撒个尿的时间,怎么可能就会发生从有人打电话报警,到丨警丨察来到现场这种事,就算是奥运期间也绝无可能。再说迭哥舌头都打结了,还能文邹邹的来个“忒”,应该还有思维。很明显那只是辆普通的巡逻警车路过。
  知道他是玩笑话,作为一个醉鬼我当然也只能跟他说醉话。我说:“放心尿吧,丨警丨察根本不管这档子事,要是碰上城管可就得小心了。”等我说完,陈仲又接了句:“不对吧,这怕是该环保局管。”丁言又冒出一句:“城管和环保不是一个单位么?”
  “你管他的,反正现在人家都早下班了!”一哥最后说。

  丁言估计是在我们大杯喝酒的时候去送邹晓黎送了半个多小时,有点酒没喝够的意思,提议说上夜市吃点东西,大家都明白到了夜市绝无可能是不喝酒的。而我们反正是都已经醉了,再多醉点也无妨,况且也不能使用正常状态下的思维去思考第二天还要上班这件事,于是大家都没有反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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