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档案 第3季》
第14节

作者: 刚雪印
收藏本书TXT下载
  日期:2013-12-20 02:23:00
  先给大家发一下上面的改动版本,我写作的习惯通常都是边写边改,所以前后可能有些人物或者别的名称,会有一点点变化。
  地理侧写
  次日下午,刑警支队小会议室。
  经过几天实地考察,一直游离在外、看似漫不经心的韩印,觉得是时候将针对犯罪地理方面所做的侧写结果,拿出来与办案组方面交换一下意见。当然,这个结果先前已经在支援小组内部讨论过、并得到一致认可,韩印和顾菲菲有意锻炼一下两个小家伙,便让杜英雄作为主汇报人,艾小美从旁协助。
  杜英雄神色严肃站在投影幕布前,刘队带着几名办案骨干和支援小组其余人分坐在长条会议桌的两侧,艾小美在平板电脑中调出一幅标记详尽的犯罪方位图,把它显示到投影幕布上,随后杜英雄开始沉稳地讲解:
  “本次系列犯罪总体来说分两个大的阶段,从地理上看正好横跨本市市内两区,尤其前面的1988年至2002年,我们认为这一阶段凶手作案的地理分布特征,对侧写凶手的背景信息更具有指引作用。
  “通过我身后的方位图,大家可以很清晰的看到,前面八起作案其实就是以向阳区人民路为中轴来展开的。其中案件一、二、五、八,以及案件三、六,分别发生在人民路的东西两侧方向,前者案发地直线距离距人民路由20米至150米左右不等,后者在700米至1公里左右的距离;案件四和七则出现在人民路南端与之交界的水川路,案发地距交界处均不超过50米。由此,很清楚的表明,人民路周边是凶手的心理舒适区域,同时也可以看出他对这个地形复杂的区域有着相当高的熟悉度,加之我们认为以人民路繁华高阶的区域特点,会对外来者和境遇窘迫者产生一定的心理压迫,所以从凶手数次作案稳健和来去自如的表现上看,他应该就是人民路周边的坐地户。”

  杜英雄进入状态很快,首个论点阐述的可谓清晰明了,他稍微顿了顿,冲小美微微点头示意,小美随即配合地抬手在平板电脑屏幕划了几下,投影幕布上便又出现两张同样标记详尽的方位图。
  杜英雄冲身后指了指并排的两幅图,接着说:“那么能否从刚刚介绍的犯罪地理分布特征中,寻找到凶手选择受害人的固定模式呢?答案是——能!
  “我身后是两幅途经人民路周边的公交线路图,分别为‘9路和3路公交车的下行线路’,大家可以看到我们在上面重点之处做了特别的标识。
  “先来说9路:是以人民路西北方向的白溪公司铜加工厂为下行始发,进入到人民路地段不久,在第一个带有红绿灯的岔路口左转至与之相交的四龙路,然后在人民路东边方向绕行一大圈后,通过白溪汽车站的环形路口再次并入到人民路,最后进入水川路终点站。这一线路中,含盖了案件二至七的犯罪现场方位,其中距车站近的只有10几米,远的也不超过200米。
  “再来说3路:是以人民路东北方向的白溪公司铅锌加工厂为下行始发,但却是先经过四龙路,再于上述所说的同一个岔路口左转进入到人民路,然后便完全是沿着人民路,穿过白溪汽车站的环形路口,直至经过交界处,同样进入到水川路终点站。其中含盖了案件一、二、四、五、七、八的犯罪现场方位,距相应车站的距离均很近。
  “综合以上两条公交线路,即可以含盖所有犯罪现场方位,那么这是否便是凶手选择目标的一个途经呢——凶手可能是在坐公交车出行时,偶遇到心仪的目标,随后形成跟踪,或当日即时作案,或日后反复跟踪之后再行作案。
  “那再具体一些,咱们来看上述两条公交线路的几个重叠的路段和站点:包括水川路终点站;然后是它们都在白溪汽车站的环形路口附近设有站点,且彼此相距不远;再就是四龙路,虽然行驶方向不同,但彼此在这条路上有长达1公里左右的重叠!如果如上面判断,凶手分别在3路和9路两条公交线路上选定目标,那么他们的重叠之处就非常有意义了,当然综合案情,后两个重叠的地点显然是要更具有分析价值,因为它们同时也意味着凶手生活轨迹的重叠。

请按 Ctrl+D 将本页加入书签
提意见或您需要哪些图书的全集整理?
上一节目录下一节
【网站提示】 读者如发现作品内容与法律抵触之处,请向本站举报。 非常感谢您对易读的支持!举报
© CopyRight 2011 yiread.com 易读所有作品由自动化设备收集于互联网.作品各种权益与责任归原作者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