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元璋秘史——揭露朱元璋不为人知的秘密》
第41节

作者: 山高月阔2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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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桑棉的种植更是功在当代,利在千秋的事情。有明一代,无论朝贡贸易还是走私贸易,丝绸都是国外用户欢迎的最大宗华夏物质,行销世界。一百五十年后的隆庆时期,明朝正式开放海禁,丝绸、瓷器为主的中国出口贸易一度横扫国际市场,有好几年都是将当年世界白银产量的一半以上吸纳到了中国。
  棉花的大面积推广也是一项德政,早在南北朝时期,棉花就己经传入中国,但直到南宋灭亡,一直没有很广泛种植,南方人过冬一般穿麻布,而北方人过冬则主要用皮毛所制的裘衣,也就是我们今天所说的皮草。宋朝末年的棉布制品可能比羔羊皮,狐狸皮都要贵重,只有帝王将相,达官贵人才能穿上轻暖温柔的棉衣,但他们的棉衣也不多,破了以后多次补缀,继续使用。元朝从中亚引进棉花后棉纺织业开始进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海南黄道婆为棉纺织业做出了重大贡献,己载入史册,但棉布在元代仍是王公贵族的奢侈品,经过朱元璋的大力推广,棉衣在明朝己成为百姓的寻常衣料。

  日期:2013-02-05 10:33:38
  四十三、朱元璋对建设和谐社会的探索
  不仅重视老百姓的吃穿用度,朱元璋还很重视社会建设,他不断探索,精心设计帝国最基层的乡村生活样式。
  洪武三十年,在总结农村自治经验的基础上,朱元璋出台了《教民榜文》,内容涉及农村社会生活的方方面面,包括村民自治、移风易俗、邻里互助、社会风气、道德建设等等方面,刻画出了在他的开明统治之下农村生活的一幅颇为理想的景象。
  朱元璋试图通过落实这些要求,增进社会的和谐稳定,建立一种美妙的社会秩序。
  在居民自治方面,朱元璋以法律的形式保障村民自治,严禁地主官员干涉及居民事务,他严禁官吏下乡,依靠里长治理村民,以防官吏害民。他认为老人洞查世事,人情练达,德高望重,而且清心寡欲,值得信赖,因此村里的里长大多由老人担任,称为里老。他建立了一种老人断案理讼的乡村自治制度,一些次要的司法事务例如户婚、田土、斗殴、争占、失火、盗窃、骂人、钱债、赌博、擅食田园瓜果、六畜践踏禾稼、亵渎神明等可由老人和里长来审断,只有严重的案件如通奸、偷盗、诈骗、仿冒和人命案件才报告地方政府审理,朱元璋认为里老和普通村民住在一起,比较了解情况,因此裁决会比较公正而且切合实际。在审讯时可以使用打板子等轻刑,但不得设置牢狱,不得拘禁,白天审问,晚上必须放回,第二天再接着审。如果乡老里长也犯了罪行,应由其他乡老里长审理,皇帝规定,上述惩恶扬善的过程,地方官员不许干预,官员的职责就是如实向皇帝报告,若地方官员敢于干预,一并治罪。

  邻里互助方面,朱元璋提倡邻里守望,劝导农民合作。户部劝谕:一里之内,有婚姻死丧,疾病患难,有钱出钱,有力气的出力气。春耕秋收的时候,一家无力,百家帮忙。每里有一鼓,农桑时日,清早击鼓催人起床做工,有懒惰的由里老督责,里老不管事的要受到处罚。为了做到“出入相友,守望相助,疾病相扶持,百姓亲睦”朱元璋专门发布了乡里之间互助互济的文告,说:“乡里人民,贫富不等,婚姻死伤吉凶等事,谁家无之。今后本里人户,凡遇此等,互相周给,比如某家子弟婚姻,某家贫窘,一时难办,一里人户,每户或出钞一贯,每里百户就是百贯,每户五贯,百户即是五百贯。如此资助,岂不成就。日后某家婚姻亦依此法,轮流周给。”这或许就是现在结婚份子钱的来历。二十八年二月谕户部编民百户为里,婚姻死丧疾病患难,里中富者助财,贫者助力。春秋耕获,通力合作,以教民睦。

  为了增加村民们的交流和集体学习的机会,教民榜文规定,每年正月和十月,全国各乡村都要举行两次全体村民大会餐,名曰“乡饮”。届时,全体村民必须在进餐之前,聆听年高望重者发表训词讲话和宣读朝廷最新发布的法令文件,所有行为不轨者将在此受到批评教育,其中、屡教不改的及态度恶劣的人,将被宣布为“顽民”,扭送到县政府去,他甚至包括他的家人都将被发配或充军到边远地区。

  移风易俗方面,洪武五年,诏曰:“天下大定,礼仪风俗不可不正,诸遭乱为人奴隶者复为民,里中富户要接钱给饥寒交迫的贫民,孤寡残疾者地方政府要进行抚养,不让他们流离失所。乡亲们按照岁数大小,相见揖拜,不要违反礼节。婚姻不要看钱财多少。丧事按照家庭条件,不要拘于阴阳忌讳之说,停柩暴露。流民复业者各就丁力耕种,不要以旧田为限。僧道斋醮杂男女,大事骗吃骗喝,有司严治之。闽、粤豪家不许阉人子为火者,犯者抵罪。”这个诏令内容十分丰富,重申解放奴隶,提倡以富济贫的协助精神,反对以钱财为目的的婚姻,日常生活中群众以岁数大小论资排辈,见面的时候要行礼,丧事不要受迷信影响停柩暴露,禁止巫师行骗,禁止闽、粤一带大户人家阉割别人家的孩子为奴等等,这些条文兴利除弊,有利于社会的文明进步。

  在道德建设方面,《教民榜文》规定,本里有孝子贤孙、义夫节妇,里长老人可以直接上奏朝廷,同时文报官府转奏,地方官员在接报后也要上报,否则就以失职论处。本里有每里每乡设立申明亭和旌善亭,分别用来榜示好人好事和坏人恶事。朱元璋发布了明代版的“八荣八耻”——“六谕”,内容包括:要孝敬父母;要敬重尊长;要友爱邻里;要教育好子孙;让每个人都安居乐业;勿为非作歹。为了宣传“六谕”,朱元璋要求每一个里准备一种特殊的铃(木铎),村里的残疾人士时常手持木铎,巡行于乡里道路上大声宣读“六谕”。

  社会保障方面,洪武十九年,朱元璋下令有关部门调查民间老年人口,并给予优待(诏有司存问高年)。规定:贫民年八十以上,月给米五斗,酒三斗,肉五斤;九十以上,岁加帛一匹,絮一斤;有田产者罢给米。应天、凤阳富民年八十以上赐爵社士,九十以上乡士;天下富民八十以上里士,九十以上社士。都和县官享受同等礼仪,免其家人田税劳役。鳏寡孤独等不能养活自己的人,每年给米六石。

  流动人口管理方面。朱元璋认为,人口流动是不稳定因素,规定:凡行医卖卜之人,只能在本乡活动,不得远游,否则治罪。村民互相监督,只允许在一里地范围内活动,出入作息,家里有几口人,都从事什么职业,邻里间必须互相知晓(人民邻里互相知丁,互知业务,俱在里甲)。对那些行踪诡秘、不务正业、游手好闲之人,允许四邻、里甲、亲戚诸人拘拿送官,若坐视不问,一旦作奸犯科,上述人等全部都要受到牵连。朱元璋还在全国推行了一套极有创意的凭引(大约相当于现在的户口本或身份证)制度,对各行各业的活动方式及范围,作了严格规定:商人要有商引,无引者以奸盗论处;贩盐要有盐引,卖茶要有茶引,无引者以走私论,处死刑。除了这些职业证件,百姓外出还要有路引,凡去到百里之外,而无官府发放的路引者,均可擒拿送官,告发、擒拿者有赏,纵容者问罪。这样,全国人口就被牢牢固定在土地上,被安居乐业了。这种以牺牲活力来换取稳定的方式并不完全是消极的,繁荣、稳定密不可分,只有稳定,才能繁荣,尤其是在农业社会对流动性要求不高的情况下,利大于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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